近期,湖南省纪委监委出台了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十条戒律”,为全省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划出具体的红线,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信息化的迅猛发展,在为人们带来智慧和便捷的同时,也成为少数党员干部的又一违纪“高风险区。个别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不强,辨别能力不够,法纪意识薄弱,时有在网络上散布发布一些不良言论。有的发表有悖党和国家形象和政策方针的负面言论;有的为了所谓的“面子”,在网络上散布所谓的内部消息、小道消息,以此证明自己的“消息灵通”、“有能量”,在亲戚朋友面前有面子;更有甚者,一些党员干部利用网络支付软件大搞权钱交易,行贿索贿,进行“暗箱操作”,搞“小圈子”、“小山头”。比如,北京市华远集团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任志强经常通过网络公开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文章,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最终被开除党籍;舟山市工商业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林海峰通过微信群发捏造的不实信息,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3名干部在工程项目验收、专家评审等环节,收受服务对象数千元的微信红包,均受到了党纪政务处分。
“十条戒律”中第五条、第六条明确规定:“不准利用网络平台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拉帮结派”“不准利用网络红包、转账支付等功能进行权钱交易”,禁止党员干部编织“关系网”、违规收取网络红包,这无疑是给党员干部套上了“紧箍咒”,加了一把“安全锁”,同时也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纪律不分线上线下。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无论是日常生活,还是虚拟网络世界,都要务必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经常用“十条戒律”这把“戒尺”和“紧箍咒”来量一量、敲一敲,这样才不会任性而为。同时,在管好自己的基础上,还要管好身边人,言传身教,严管厚爱,慎行网络行为,让“重庆保时捷女司机掴掌事件”、“仝卓高考‘往届生’改‘应届生’等坑爹、坑夫事件不再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党员干部各种违规违纪的网络行为“零容忍”,让“犯戒者”得到惩戒,让心存侥幸者得到警示,知耻知止,做到“十条戒律”丝毫不能逾越。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什么形式的媒体,无论网上还是网下,无论大屏还是小屏,都没有法外之地、舆论飞地。主管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责任,依法加强新媒体管理,使我们的网络空间更加清朗”。
网络时代,信息大潮,风起云涌,纷繁复杂。各级党员干部唯有坚守本心,明“清规”守“戒律”,慎言慎行,做到“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既禁止”,方能在人类社会不断“网化”的进程中,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