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强化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强化审查调查、强化严管厚爱、强化系统指导等五个方面明确了干部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提供了行动指南。
“你们是查人家的,谁查你们呢?这个问题也要探索解决。”2014年1月,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给纪检监察机关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个“谁来监督纪委监委”问题,防止“灯下黑”,成为7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
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在严格执纪的同时,也在做守纪律的标杆,对“自己人”要求更严、标准更高。比如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纪检系统内率先清理会员卡。专门设立了监督“自己人”的机构——干部监督室,一旦发现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绝不护短遮丑,以坚决的态度“清理门户”。密集出台各项内控机制,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对履职的各个环节进行明确规定……如今《意见》的出台,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领导班子重视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专职专责做好监督履职、规范用权、防范风险、惩治腐败工作。
如何强化自我约束,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监督,笔者认为,可从三个方面着力.
用“活”教育,强化自我监督。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规范,以优良的职业道德素质自我要求、自我约束、规范行为,树立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强化业务素质培养,加强对“一法三规”的学习培训,通过全员培训、案例评选、交流研讨、集中轮训的讲、学、评、研、训等举措,切实加强干部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
从“严”管理,强化内部监督。优化工作流程,实现决策、执行和监督权的相互分离、合理制衡,尽可能减少岗位廉政风险的发生。完善机关内控制度,强化“一岗双责”制,以各级纪委书记、分管领导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为主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监督贯穿于执纪执法和队伍建设始终。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职责,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对违纪违法行为公开曝光。
创“新”公开,强化外部监督。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机制,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聘请特约监察员,举办“纪委公开日”“开门评纪委”等活动,让纪检监察干部与群众面对面交流,让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去神秘化”、增透明度,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扩大公开范围,用好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平台,打造权威发布、工作展示、舆论监督的新窗口。
依靠自我监督,依靠党内监督,依靠社会监督……谁来监督纪委监委,我们的答案越来越清晰;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铁军,我们的步伐更加铿锵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