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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规矩才能有“面子”

来源:资阳区卫生健康局 作者:郭淑林 发布时间:2021-06-01

 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原二级巡视员陈晓,为追求“好名声”,利用职务便利,乱开口子,贪慕虚荣,被不法分子围猎。2020年6月,陈晓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1年4月12日,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一路在褒奖声中成长起来的陈晓,为了讲“面子”,在土地供应、土地用途改变、项目推进、子女入学、案件处理等相关事项上接受他人请托,开口子、行方便,看似给自己挣了“面子”,其实却被权利欲望熏昏了头脑,丢掉了纪律规矩的“里子”,底线丧失、党性失守,把职责当特权、用公权换私利,直至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令人唏嘘!

和陈晓一样,现实中,有不少党员干部为了讲“面子”而无视纪律规矩。比如,有的宗旨意识淡薄、丧失警惕,被“有心之人”或利益集团投资围猎,步步沦陷为钓钩上的鱼;有的把受人请托“打招呼”“传个话”,参加各种宴请露脸、站台当成身份的象征;有的把面子建立在讲阔气、比排场上,出行前呼后拥,住高档酒店,吃山珍海味,奢靡成风,享乐成性……凡此种种,不但没有赢得真正的“面子”,反而在荒谬的面子观的驱使下,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偏移、扭曲,继而开启漠视纪法、践踏底线之端。

中国人历来讲究面子。到底什么才是党员干部应有的面子?众所周知,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属于人民,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如果像陈晓这样,被人情和面子所桎梏,早晚是要出事的。好名声、好面子不是靠拉拢、站台而赢得的,在全面从严治党态势下,讲面子必须守规矩。对广大党员干部而言,须得内修于心、外修于行。党员干部要从理想信念、党性原则、人品官德上入手,多吸理论之“氧”,常补精神之“钙”,时刻绷紧党纪国法这根弦,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不贪一时之欲、不恋一时之财,始终做到拒腐蚀、永不沾。见小利,不能立大功;存私心,不能谋公事。党员干部要分清公和私、义和利、是和非、正和邪的关系,把规矩挺在“面子”的前面,恪守“当官就不要发财”的原则,守住心神、练好定力,在人情、原则上不半推半就、自欺欺人。

党员干部只有牢记宗旨、不忘本心,慎小事、拘小节,把规矩刻印在心,多谋惠民之事,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和认可,才是真正有“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