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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与“身边人”也要构建“亲”“清”关系

来源:沅江市纪委 作者:刘名贵 发布时间:2017-02-13

近日,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主要针对近年来反映比较突出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的行为作出了禁止性的规定。(《抓好“关键少数” 引领“最大多数”——省纪委负责人就印发<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的规定>答记者问》,三湘风纪网,2月8日。)

俗话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由于受一些不健康思想的影响,领导干部“身边人”成了社会上一个比较特殊、敏感的群体。这个群体中有一些人自视为领导同志的“心腹”,也有领导干部的子女亲属、朋友等等,这些“身边人”对领导干部的言行、工作和生活影响很大,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左右着领导干部的政治命运,因此管好自己“身边人”应该是领导干部政治生涯中的一件大事。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首次用“亲”“清”二字定位新型政商关系,给党员干部和企业家之间怎样打交道,指明方向,划出底线。其实同样领导干部与“身边人”也要构建“亲”、“清”关系,领导干部也是人,也有自己的七情六欲和对温馨幸福家庭生活的追求,因此领导干部与“身边人”要“亲”,在情感上亲密无间,心连心,在行为上关心、照顾,有情有义。但是领导干部具有掌握社会公权力这一特殊身份,因此与“身边人”的“亲密”必须要坚持一个“公私分明”的底线,在“亲”密的同时要保证“清”白,不让“身边人”借着“亲”的关系打着“私”欲的主意,借机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作为领导干部“身边人”,在享受着领导干部“亲”密关系的同时,要消除自己脑子里的“特权”思想,坚持“清”、“净”、“无为”,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为领导干部把好“廉政关”这道“护身符”。

领导干部要管好“身边人”,须先管好自己。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各级领导干部是人民公仆,没有搞特殊化的权利,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首先领导干部自己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其次领导干部要坚持律己从严,明纪律守规矩。要坚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这样才能拧紧“公私关系”的“安全阀”,说话做事就会更有硬气,干事创业就会更有胆气,与“身边人”交往再亲密也会有底气。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权力来自人民,伸手必被捉。心中要有敬畏,知道什么是高压线,想都不要想,一触即跳,才能守得住底线。” 要断了发财念想。习近平总书记谆谆告诫全党同志:“我刚当干部时就想明白了一个道理,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干部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干部”。否则,领导干部一旦动了以权谋私的念头,不仅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损害,也给个人和家庭带来灾难。

领导干部要正身齐家,教好子女,管好家人,对身边腐败“零容忍”。“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要求领导干部管好家人和身边人,防止他们在外打着领导干部的旗号,借助其权力和影响从中牟利。严管就是厚爱。领导干部不仅应严格约束自己,让手中公权不超出应有边界,同时还须严管家人,教育好身边人,不让自己手中公权沦为他人谋取私利的工具。一个领导干部管不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后院”就会起火,甚至可能“火烧连营”。管好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公私分明,不为亲情、人情所累;对他们的过分要求,要讲清纪律、讲清法理、讲清后果。同他们一起算好贪腐的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健康账。要划清亲情和公权的界限,把人民和国家的利益应摆在至高无上的位置,同时要教育家人遵纪守法,不准利用自己的职务非法牟利,坚持防止家人朋友利用关系干预正常工作进行,在感情与原则发生矛盾时候,要坚决维护廉政准则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扎紧制度的笼子,让权力阳光运行。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规范领导干部身边人经商办企业行为。也就是说,要管住领导干部权力“任性”,防止“封妻荫子”现象的出现。一段时间以来,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子女在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的现象比较突出,为人民群众所诟病,严重影响党的形象。湖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在执纪审查过程中,先后查处了数起省管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或子女信贷、保险、股票等金融业务中谋取私利的腐败行为。因此近日,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的规定(试行)》,该《规定》化繁就简,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全省副厅职以上领导干部以及省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作为规范的对象,对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领导干部管理的区域、单位和业务范围承揽金融活动作出了禁止性的新规定。湖南省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的各种现象,设置底线、红线,出台禁止性规定,目的就是要建立预防腐败机制和问责机制,从体制机制上堵塞漏洞。

廉洁的“身边人”是领导干部抵御腐败的一道有力屏障,贪婪的“身边人”往往是领导干部滋生腐败的一副“催化剂”。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管好“身边人”净化身边环境,才能真正做到风清气正,执政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