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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内助”应该是干部家属的“标配”

来源:沅江市纪委 作者:田力 发布时间:2017-03-24

“河南焦作原常务副市长王宏景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由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已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而王宏景落马背后则是一张家庭集体腐败网——他的哥哥(国家统计局原局长王保安)、嫂嫂(银河证券原副总裁霍肖宇)、弟弟(平顶山市湛河区委书记王宏希)此前均已落马。”(《起底“最短命副市长”:不到40天落马,全家被查》,3月23日,凤凰资讯)

我看完《起底“最短命副市长”:不到40天落马,全家被查》的报道,想想这倒在反腐“利剑”下的“满门英烈”,真令人唏嘘不已!同时也感慨:“廉内助”应该是干部家属的“标配”!

当好“廉内助”是持续正风反腐的需要。据有关数据显示,80%的高官腐败案都与家庭成员有着密切的关系。亲属在领导干部走向腐败堕落的过程中充当“催化剂”、成为“中转站”、形成“共同体”。我们看近年来查处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陷入“老子办事,儿子收钱”的贪腐泥沼;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本人忏悔,家就是权钱交易所,他本人就是权钱交易所所长,全家老小参与腐败……父子上阵、夫妻串通、兄弟勾结,接连发生的“家族式腐败”说明,贪腐“夫妻档”、“父子兵”、更有甚者全家“总动员”等现象日渐突出,贪官“权力家族化”倾向成为腐败的一大特征。持续正风反腐需要干部家属当好“廉内助”、“守门员”,常吹“清廉风”。

当好“廉内助”是强化干部监督的需要。与干部八小时以内工作时间发生的腐败相比较,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广泛性决定了其情况的复杂性。八小时以外进行的腐败具有隐蔽性、寄生性、家族性等特点。不少干部往往不是在工作时间出问题,而是在“八小时”之外犯错误。可见,“八小时外”更是干部监管的“风险点”所在。在腐败手段不断翻新的情况下,监督八小时以外,比监督八小时以内可能更为管用。因此,对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实施监督,是家属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对组织负责,对爱人负责,对家庭负责,是同社会上的各种不良风气做斗争的具体体现。强化干部监督需要干部家属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常敲警钟,从家庭生活的角度,理直气壮地当好“编外纪委书记”或“编外党风监察员”。

当好“廉内助”是建设幸福家庭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回顾党史,毛泽东有著名的“三原则”: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为亲撑腰。周恩来专门制定《十条家规》严格要求亲属。陈云同志定下“三不准”家规:不准搭乘他的公务车,不准翻看、接触他看的文件,子女不准随便进出他的办公室。再看今天的一些腐败分子利用手中的权力变现,与“家里人”互相勾结,沆瀣一气,最终酿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人生悲剧。这些都告诉我们:建设幸福家庭需要干部家属吹好“正风”,养好“家风”,引导家人走正道,光明磊落、堂堂正正做正事,反之将给美满家庭带来“毁灭性灾难”。

古人云:“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妻贤夫祸少,子孝父心宽”。有专家指出,要澄清政风,必须纯正家风。有什么样的家风,就有什么样的精神状态、价值追求。家属的政治素质,眼光和心性,是严格干部家庭监督的重要基础。因此,干部要以身作则,管好家庭成员,切实当好家庭的“掌门人”;干部家属不仅要当好“贤内助”,更要当好“廉内助”。(沅江市纪委  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