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是指具有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党政、事业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对因履行社会公共管理职责而来访的公职人员,使用政府公共财政资金和其他公共资金,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与工作服务的社会交往过程。2013年12月8日公布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对公务接待中暴露的部分“顽疾”逐一开出药方。这份“严字当头”的文件被视为对八项规定、反四风等举措的细化,旨在重拳整治三公消费中的“软腐败”。开展治理工作四年来,超标准公务接待之风有了“急转弯”式的转变,但一些人在各级党委政府的严厉打击之下依旧顶风作案,违规公款接待、消费的顽疾仍需下大力清除。
攸县商务旅游和粮食局正科级干部文安民在担任攸县旅游局副局长兼湖南酒埠江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违规安排并参与高消费娱乐招待活动,并将支付的费用以虚开餐费发票的方式在该局财务中报销。2017年9月,文安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沅陵县房产公司原经理张先富等14人在县城某KTV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93次,开支152745元。2017年1月,张先富安排KTV老板张某用某餐馆的餐饮发票在该县房产公司以支付2014年至2016年单位加班和接待用餐开支的名义报账。张先富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他13人被立案审查。(三湘风纪 10月14日)
有些公职人员进行违规公务接待绞尽脑汁、花样百出,有的通过单位内部食堂隐蔽高标准消费、饮用高档白酒;有的通过矿泉水瓶偷梁换柱神不知鬼不觉的将白酒变为矿泉水;有的将白酒、香烟等违规接待费以普通餐饮费方式报销;有的将不在公务接待范围内的接待使用普通公务接待费报销,这些把戏无一不是将违规接待“改头换面”躲避党纪党规的监督检查。
然而,无论违规接待怎么样“变脸”进行躲避,终究难逃党纪党规的“火眼金睛”。违纪人员可以将账目、地点消费人数进行转换,却隐瞒不了消费的事实。没有公务接待却虚开公务发票自然逃不过审计部门的法眼;将白酒装入矿泉水瓶真是自以为聪明,且不说高额消费难以通过财务审计,群众的眼睛都是雪亮的,白酒又岂是清水的喝法,跳梁小丑般的把戏一搓就破。
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们应清醒的认识到,十八大以来的五年在反腐廉政建设大力推进过程中,已经形成了对腐败行为压倒性的态势。广大群众、公职人员为反腐败、改作风取得的成绩拍手点赞。与腐败作斗争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改头换面”的把戏终究是玩不下去的,多将“创新思维”运用到为人民办实事、谋福利中来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