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报告要求:“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从过去的“打好蓝天保卫战”到“打赢蓝天保卫战”,表述虽仅一字之变,但让为呼吸而战的人们备受鼓舞,也让百姓充满期待。(10月28日《人民日报》)
过去几十年,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同时也付出了较高的生态环境代价,其中,大气环境问题最为突出。2013年74个重点城市中,空气质量达标的仅有3个,灰霾问题成为不少地区的“心肺之患”。从目前情况看,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中,全年达标城市比例还不到1/4,全国PM10(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超标17.1%、PM2.5超标34.3%,空气污染依旧处于较重水平。
人民生活水平在提升,百姓的需求也在提高,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治理大气污染,提升环境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刻不容缓。
“打赢蓝天保卫战”,人人有责。比如,公众要做出一些“绿色”改变,全社会要提供一些资金、技术、智慧支持等。显然,纪检监察干部也当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上努力作为。
“打赢蓝天保卫战”,纪检监察干部问责板子不可“打偏”。比如,去年8月,因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情况失实,宁夏银川永宁县5名责任人被当地纪委处分,县长和分管副县长分别被给予诫勉和公开道歉处理,而对负责县督查工作、环保监察的3名基层干部却一律予以免职处分。此事表面上看的确问责了,但板子真的打到位了吗?显然不是。然而,这种环境出了问题,重惩下级、轻罚领导,问责的板子“打偏”的现象,当前在许多地方都存在着。长此以往后患无穷,应该立即纠正。
党的十九大吹响了建设生态文明,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的号角。“打赢蓝天保卫战”,纪检监察干部要“打中”问责板子。
一方面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党纪政纪和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政策法规知识的学习,提高对大气污染防治重要性的认识,端正思想,自觉保障大气污染防治问责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主动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问责随意化。
另一方面纪检监察干部也要不当“老好人”,别害怕得罪人,让问责的板子高举轻放,不痛不痒。同时,纪检监察干部还要对照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失职失责情形,以事实为依据,分清原因,划清责任,综合运用党政纪律规章,把问责的板子“打中”,以惊醒“梦中人”,警示“后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