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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敛不收手定被党纪国法“收”

来源:安化县纪委 作者:李艳妮 发布时间:2017-11-15

日前,经江苏省委同意,江苏省纪委对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海平进行了立案审查。王海平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所送礼金、购物卡,违规领取奖金……(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王海平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理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可他把公权当成获取个人利益的私器,利用自己职务便利与影响,大肆敛财。党的十八后,仍不收敛不收手。这双收不住的“手”终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不收敛不收手是贪婪心的膨胀。有道是:病由心生,相由心成,物由心转,路由心通。王海平身陷世间“繁华”而无法自拨,任凭内心贪欲日益膨胀,任凭外界廉雨清风洗礼,仍不收敛不收手,贪心依旧。正如伊索寓言中那贪婪苍蝇。被香甜的蜂蜜深深吸引,不舍离开。最终,这些贪吃的苍蝇都因脚被蜂蜜粘住而死亡。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党员干部切莫做贪婪的“苍蝇”,要加强自我修养,练就“金刚不坏之身”,才能抵挡外界诱惑,才能清心寡欲、行稳致远。

不收敛不收手是敬畏心的缺乏。党的十大八以来,国家反腐肃贪力度空前,不少“老虎苍蝇”纷纷落马。面对当前反腐的高压态势,王海平置之不理,依然如故,照收不误。他的不收敛、不收手,彰显了王海平内心的狂妄和对党纪国法的漠视。在他的心中没有一个“怕”字。有这样一名名言:“做人要记住一个怕字。”我国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任弼时同志素有三怕:一怕工作少,二怕花钱多,三怕麻烦人。任弼时的“怕”,体现的是一位党员干部的崇高的党性意识和光辉的人格魅力。古人说:“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党员干部要有所“怕”,有所“惧”。只有心有“怕”,才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不收敛不收手是道德法律的丢失。德国哲学家康德有句名言:“位我上者,灿烂星空,道德律令,在我心中。”道德是人们心中的法律,法律是成文的道德。古往今来被人们传颂的清官廉吏无不是道德的典范,守法的楷模。被康熙帝赞誉为“操守为天下第一清官”的张伯行就有这样一则故事。康熙四十八年,张伯行奉旨调任江苏巡抚。赴任后,张伯行立即发布檄文《禁止馈送檄》,严禁下属馈送钱物,以整顿当时日益盛行的贪腐之风。这篇《禁止馈送檄》也成了官员清廉为政的“金绳铁矩”。党员干部只有把道德律令装在心中,才能绷紧自律的弦,筑牢纪律的堤,才能守住底线,把好用权的”方向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