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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伸手者”付出代价

来源:资阳区卫计局 作者:郭淑林 发布时间:2017-11-16

11月1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公告称,日前,驻中国银监会纪检组对中国民生银行原首席信息官林晓轩因严重违纪问题被“双开”。经查,林晓轩的违纪问题,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他人礼品等。

林晓轩身为领导干部,本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却丢掉了政治信仰,不把党纪党规牢记在心中,不把党的纪律规矩当一回事,抵不住金钱的诱惑,谋取私利,最终付出了昂贵的代价。

俗话说:“吃别人的嘴软,拿别人的手短”“拿人钱财,替人消灾”。领导干部无论官职大小,手中都有一定的权力,权力在手,常有利诱,如果没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遵规守纪,就会被贪念牵着鼻子走,用各种理由为自己的“伸手”找借口,自以为“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对红包礼金、甚至是钱财珠宝来者不拒、坦然纳之,殊不知,“伸手必留痕”,“伸手必被捉”。在现实中,有不少党员干部在推杯换盏中放松警惕,在小恩小惠前丢掉原则,在纸醉金迷中丧失人格,继而一步步滑向腐败的深渊,都是对纪律规矩缺乏敬畏之心,把手中的公权力当成了自己的私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重拳出击,挑落了一批“老虎“苍蝇”,但仍有一些领导干部贪心不改、心存侥幸,妄图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自己捞好处、谋私利。对这样的“伸手者”,就应该“零容忍”,严肃惩处,使其付出应有的代价。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党中央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就是在释放鲜明信号,不义之财,谁也拿不得,违纪之事,谁也做不得。党员干部在五光十色的诱惑中,要做到不动心、不伸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眼里识得破,肚里忍不过”,对别人送上门来的概不拒绝,甚至是主动明示,在众目睽睽之下“伸手”,终究会被“锁了手”,落得个身败名裂、身陷囹圄的下场。回顾落马官员的蜕变轨迹,并非生来就是金钱的奴隶,他们往往在为官之初,有激情、抱负,也想当好官、清官,随着职务的提升、权力的增大,面对不正当的利益诱惑、不怀好意的“围猎”,手中的权力变成了谋私的“筹码”,伸手要钱、要名、要利,最终在利益诱惑下取了不义之财、谋了不当之利、为了不法之事,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党的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作为领导干部,更要把纪律和规矩意识刻印在心,涵养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摒弃侥幸心理,“勿以恶小而为之”,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定力,在金钱名利面前,练就百毒难浸的“金刚不坏之身”,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要的坚决不要;用好手中的权,要有清醒的认知,权力不是享受、安逸、获取,而是责任、辛劳、奉献,在工作生活中做到廉洁奉公、洁身自好。

十九大闭幕后至今,中纪委网站共通报了24起官员违纪违法信息,涉及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国企和金融单位干部3人,省管干部27人,释放了一刻不停歇正风反腐的信号,彰显了党中央矢志不渝铸就压倒性态势,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坚如磐石,足以引起“伸手者”的警醒。

新时代领导干部要始终以“广厦千间,夜卧八尺”的淡泊之心用权,以“不贪为宝”的律己之心慎初,牢记“伸手”势必付出代价,才能成就行稳致远的美好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