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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者要大胆监督“胆大者”

来源:资阳区卫计局 作者:郭淑林 发布时间:2017-12-07

12月05日,中共衡阳市委原书记李亿龙受贿、贪污、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亿龙在2005年至2016年,直接或通过其妻、女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65.3591万元;在2012年至2015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以虚开发票的方式将个人开支费用在中共怀化市委办、衡阳市委办报销,使用公款购买贵重物品后非法占有,共计折合人民币145.847万元;在担任中共怀化市委书记期间,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和国家遭受巨额经济损失;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尚有折合人民币5446.944957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来源:新湖南 .湖南廉政)

李亿龙在轰动全国的“衡阳贿选案”后接替衡阳原市委书记童名谦,曾一度被媒体解读为“湖南省委对其寄予厚望”,并被誉为“救火队长”。为何仅三年之久,这个有“霸道”、“能吏”之称的领导干部人生命运急转而下?纵观其为官之道,根源还在于胆大妄为、无法无天。

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反腐败斗争力度空前,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更要接受监督,在监督面前没有特殊群体,不存在“特殊人”“例外者”。正如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所指出的,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

监督者不能装“老好人”,甚至“和稀泥”,不能用信任代替监督。要知道,没有监督的信任越多,就会有越多的“胆大者”。俗话说:“心到贪时最狂妄,人到狂时最大胆。”失去监督的任性妄为,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玩弄于股掌之间,一心只为一己之利,不知戒惧、随心所欲,什么“雷池”都敢越,什么“红灯”都敢闯,什么“底线”都敢踩,最终只会落得身败名裂的下场。李亿龙的“落马”是“胆大者”又一个沉痛的教训,殷鉴不远,理当谨记。

目前,全面从严治党的号角愈发嘹亮,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发出了“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动员令,各级纪委面临新任务和新征程,作为监督者,更要认真履行职责,大胆监督“胆大者”。笔者认为,首先要拧紧思想开关。要有与歪风邪气做斗争的不懈勇气,敢于跟腐败分子较量,要有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的胆识和气魄。如果凡事讲究明哲保身,世故圆滑乃至畏首畏尾,不敢说不敢做,长此以往,轻则会逐渐失去履职能力,重则为腐败提供可乘之机,出现更多的“胆大者”。其次要涵养责任意识、担当精神。对不愿为、不敢为、不会为的要调整岗位,严重的就要问责,激发监督者大胆的与“胆大者”动真碰硬。在监督中以问题为导向,眼睛亮一点、耳朵长一点、鼻子灵一点,发现日常管理中存在的漏洞,扎紧制度的笼子,让权力的运行始终处于制度的轨道上,始终位于光照亮的地方。最后要严肃问责。践行好“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抓早抓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着力查纠违规破纪现象,该得罪的人就要得罪,该打的“板子”就得打下去,通过问责一个、警醒一片,让那些“胆大者”知畏知止、收敛收手。同时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监督者也要进行问责,倒逼监督者善作善成,积极争当改革创新和监督执纪问责的“急先锋”和“排头兵”。

在铁一般的党纪国法面前,监督者要紧跟时代步伐,大胆监督“胆大者”,决不能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