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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官不理旧账”缘于“错误政绩观”作怪

来源:赫山区教育局 作者:曹灿辉 发布时间:2018-03-12

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开幕,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提出,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权不可任性,用权必受监督。政府要信守承诺,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3月6日新华社)

当下,“新官不理旧账”时有发生。全国政协委员、京东集团董事长刘强东近日在参加全国政协工商联组小组讨论时举例说,前段时间,京东投资的某地新换了区长,之前的区长答应了道路拓宽计划,但现任区长推脱没钱了,不能拓宽道路。媒体统计,全国有20个市、区县级别的政府被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变成了“老赖”。而这些未履行的义务中,拖欠工程款往往是最常见的。

“新官不理旧账”,是极其恶劣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作风。一些“新官”总想要超越“旧官”,工作脱离实际,对一些“旧政”统统无条件“推倒重来”,不深入调查研究,急于烧“三把火”,追求形式大于内容。危害政府的公信力;有可能损害当地发展多年的基础,走重复发展的歪路;也会让本来应该及时纠正的问题久拖不决,造成当事人申告无门,影响社会稳定;更会影响群众的信任感,使政府部门工作失信于民。

“新官不理旧账”,根子缘于领导干部“错误政绩观”作怪。一些领导干部“私心杂念”严重,认为“理旧账”帮人“擦屁股”,会影响部门工作发展速度,政绩难能“出彩”,影响自己的政治前途。

不管“新官”和“旧官”,都是人民的公仆。无论“新账”和“旧账”,都是“一家账”,是一个地方发展的组成部分。“新官不理旧账”,绝对不能容许。

遏止“新官不理旧账”,该有制度保障。政府部门要建立事前科学决策和科学论证机制,确保每项决策科学精准,具有前瞻性和长远性;要确保决策和规划依法而为,受法律保护;要完善施政行为评价机制,将“新官理旧账”纳入评价考核体系,鼓励履新干部大胆创新,提醒他们维护发展大局。

遏止“新官不理旧账”,要强化问责。一方面要对“不理旧账”造成极坏影响的相关“新官”,该惩戒的惩戒,该处罚的处罚。另一方面要对官员实行“终身问责制”,对那些好大喜功导致欠账“拍屁股走人”的“旧官”,也要进行追债问责,让领导在位时不能不敢胡乱决策。

遏止“新官不理旧账”,也要严格法治。2016年底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明确提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因违约毁约侵犯合法权益的,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对此,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