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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要综合施法

来源:资阳区委宣传部 作者:袁鹤立 发布时间:2018-04-18

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登载了《线索大起底 揪出“保护伞”》一文,文中介绍了北京、海南、广东、湖南等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问题线索为抓手,深入开展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逐案过筛、扩线深挖,揪出背后“保护伞”的一系列有效举措,体现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更严更实更细的方法,坚决将“黑恶”势力扫除干净的决心。

黑恶势力是基层乡村治理中的一个顽疾,极大地危害着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侵害百姓合法权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这颗“毒瘤”为何滋长蔓延并且难以肃清,笔者认为原因有三:一是农村地区制度管理不完善,是农村黑恶势力滋长蔓延的客观原因;二是极个别人私欲膨胀,是农村黑恶势力滋长蔓延的主观原因;三是一些农村基层干部素质不高、党性不强、滥用职权、贪污腐败,给黑恶势力充当背后的“保护伞”,成为农村黑恶势力滋长蔓延的催化剂。

扫黑除恶是长期性的工作,要综合性地应对。

加强农村基层法律宣传教育,让法治观念在农村深入人心,帮助村民树立起法治理念,主动参与“扫黑除恶”问题治理,逐渐改善农村地区的政治生态环境。只有让“黑恶”势力在农村无处遁形,乡村治理才能走上正轨。

公布举报方式,发动群众监督举报。公布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方式,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通信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一经查证属实,对举报人实行奖励机制。

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与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普法教育移风易俗结合起来,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扫黑除恶,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保障基层风清气朗政治生态、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举措,也是让老百姓切实感受新时代改革实效的重要举措。只有综合施法,全面深入扫黑除恶,用正气压制歪风邪气,才能干净彻底地还群众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