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一辆车一次性加了900元油费?”“是给私车报销还是给公车报销?”“这笔茶叶采买费用为何只有总价没有明细,买的什么茶叶?买了多少?给谁买的?”日前,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检查组对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两家二级企业的报销票据进行查阅,边查边问,紧盯问题不放。(4月29日《北京日报》)
北京市纪委市监委狠刹节日期间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开展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紧盯“人情往来”,可谓“对症下药精准施策”。
事实上,多年以来,“人情往来”异化为“预备腐败”,成违纪破法“微起点”,时有发生。比如,新中国第一大案中的刘青山、张子善就是由收受一条“哈德门”香烟开始沉沦。又如,河南开封原组织部部长李森林在忏悔书中说,自己是被人情往来面纱下的铜臭熏倒的,从小额的“人情往来”,到大额的“事后感谢”,再到后来有些“事前相托”的也敢收了。另据有关部门统计,70%至80%的腐败分子有在节假日收礼受贿的记录。而《中国纪检监察报》曾列举了几种“贪违心态”,其中之一就是人情心理——礼尚往来,收点何妨?这是将“人情往来”当成了违纪破法遮羞布,把节日习俗当成了受贿收礼挡箭牌。
出现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一些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薄弱,总觉得任何工作都存在“灰色地带”,没有把规矩放在眼里、记在心上;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摆平了各种关系,就能“平安无事”;错误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只重视办大案要案,“人情往来”之类“小节”不会管。
俗语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些党员干部把“人情往来”当违纪破法遮羞布,第一次伸手,虽然数额并不大,但是如同蚁穴溃堤一样,一点一滴让底线退守,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最终会导致党员干部日后滑向腐化堕落的深渊,走上不归路。损害党的纪律严肃性,损害党的形象,败坏社会风气,危害不容小觑。
防止“人情往来”异化为“预备腐败”,成违纪破法“微起点”,一则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不仅要严查大案要案,那些看似“小节”的“人情往来”违纪问题同样要查;特别要将节日里那些隐身、变形的“四风”问题和腐败现象深挖出来。二则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预防、监督与惩处相结合的有效机制,让预防更科学、监督更有效、惩处更有力,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三则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不以“看戏”心态对待通报他人违纪问题,要自觉把自己摆进去,认真对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典型案例进行自查,坚决抵制“节礼”诱惑,筑牢廉洁过节堤坝,守住纪律红线和底线;要牢记党员身份,事事主动向高标准、严要求靠拢,与方方面面的人打交道,更需厘清并守住礼与贿、情与法的边界,不沉迷于不正常的“人情往来”,更好地肩负起党和人民交给的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