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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与廉洁伴,“牢狱”身边站

来源:安化县纪委监委 作者:陈胜男 发布时间:2018-05-11

5月8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孙政才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孙政才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

孙政才担任重庆市委主要领导期间,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破坏政治生态,影响作风建设。他作为原重庆市委主要领导,本应珍惜手中的权力,为当地谋发展,为百姓谋福利,可他却利用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受贿1.7亿元之多,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究其原因,我想不外乎以下几点:

没有常念廉洁之经。孙政才是一名学者型官员,学而优则仕,在他出任重庆市市委书记之初,他也曾表示一定会常修为政之德、常怀亲民之心、常立奋进之志、常存敬畏之念,做到政治坚定、工作勤奋、作风务实、生活简朴、严谨自律。然而,事实表明,他是一个典型的“两面人”,说一套做一套。口头上经常讲坚定“四个意识”,行动上却与中央离心离德;大搞 “民生工程”,却是虚假幌子,实则是为自己贴金。理想信念的动摇,让他背弃了党的宗旨,丧失了政治立场,将“廉洁”二字抛到了脑后,一步一步地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没有常扎廉洁之笼。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任何时候都必须严明党的纪律,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只有扎紧制度的笼子,将权力关进笼子里,将纪律挺在前面,才能收到廉洁之效。孙政才“六大纪律”项项违反、“十个必须”条条触犯、“七个有之”样样皆占。这样典型的腐败,最终必将触犯法律,受到法律的制裁。

没有常紧廉洁之箍。拥有权力的人在巨大的诱惑面前,如果没有坚定的信念,或者没有强大的监督,就会很容易沦陷,成为腐败的俘虏。孙政才面对权、钱、色的诱惑,这时候如果出现强有力的监督,能有人时常给他念一下廉洁的“紧箍咒”,也是能助他抵御诱惑的。但是由于监督的缺位,使他在腐败的道路上畅通无阻,直达犯罪的殿堂。他利用职权和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巨额利益,本人或伙同特定关系人收受巨额财物,甚至搞权色交易,完全背离了党性原则,辜负了党和人民的信任。

反腐永远没有边界,孙政才案告诉我们,不管身处何位,如果慵懒无为、贪腐堕落,必将受到党纪和法律的严厉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