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们接到网友反映,说他最近收到了一条微博私信向他推销鞋子,细看后发现该微博账户认证信息竟然是广西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人民政府官方微博。而这个官方微博发布的内容仅有三条,都发布于2017年且内容相同,均是推荐另一个卖高仿鞋的账户,还提供了一个微信号。(5月9日贺州电视台)
黄田镇党委宣传委员张鑫告诉记者:“用这个政府的官方网站在卖鞋子,这个原因是因为我们的账号被盗取了,可能也是平时没有管理,没有每天登陆上去看看这个账号是不是还能正常使用,这个可能也是我们管理的一个疏忽。”
像这样“被盗官方微博卖鞋”的事,还真不是个例。2017年3月,有市民向大河报反映,在浏览驻马店市正阳县交通运输局官方认证微博时,上面全是卖鞋的广告,引发市民及网友质疑。对此,正阳县交通运输局回应,之前官微曾被盗过,已联系县外宣办及网管办和新浪微博进行沟通,已把广告的内容删除,账号也要了回来。
显然,“被盗官方微博卖鞋”,发布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信息,会把相关政府部门推上网络舆论风口浪尖,分散政府部门工作精力,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将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影响政府公信力。
不久前出现政府官微“雷人回复”,现在又出现“被盗官方微博卖鞋”,政府官微为啥成“多事之秋”?
毫无疑问,出现这种现象,是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对计算机管理使用不当,网络信息安全认识不够,缺乏网络安全保护技术知识;也是政府部门在官微管理使用上缺乏责任意识,申请官微时“高调”,后期管理“低调”,抱“应付”上级心态,甚至不记得本部门还有一个什么官微;更是相关政府部门服务不走心,工作不尽职,为民服务理念滞后,工作作风虚浮。一言以蔽之,“被盗官方微博卖鞋”,又何尝不是一种政府部门领导渎职行为?
官微是政府部门与群众沟通的重要渠道和载体,更是一块代表政府对外形象的“招牌”,加强官微管理,刻不容缓。为此,纪检监察机关和政府部门对做好官微工作,要在思想上提高认识,行动上注重务实,管理常态化,明确回应群众诉求责任,对官微运行情况进行科学考核,对相关工作人员和领导渎职行为进行问责追究,让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全心全意执政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