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单位一天要用500张打印纸?”“呃……”近日,面对广东省广州市区委巡察第17组工作人员的问题,某被巡察单位办公用品管理员支吾半天回答不出,也无法提供打印纸领用记录。(6月2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我交代……”经过一番心理挣扎,经办人最终承认了单位存在的开虚假发票谋取职工福利、违规购置办公设备等问题。目前,该问题线索已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其实,“办公用品”猫腻成开虚假发票套取经费“代名词”,并非独例。比如,2015年初,群众举报反映长春市朝阳区某部门存在违规用公款招待的问题,朝阳区纪委派出3名工作人员核实。经了解该单位只有5名工作人员,却有2台电脑,2台打印机,还陆续发现“7支硒鼓”“20箱打印纸”“2600元图书款”等名目的发票,多个疑点渐渐浮出水面。经过谈话,该部门办公室主任刘某一件一件交待了通过多开发票多报的办法,套取办公经费,用作其他招待支出的问题。刘某后来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办公用品”猫腻,开虚假发票套取经费,或谋取职工福利或用作其他违规支出,无疑给单位财政带来不小损失;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导致收入分配不公,影响干部队伍稳定;滋长歪风邪气,影响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形象与公信力;与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问题精神水火不容,具有极大的腐蚀性。
开虚假发票套取经费是欺诈,达到一定数额即构成诈骗罪。刑法中诈骗罪的定义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单位部门开虚假发票套取经费,谋取职工福利实质上就是一种非法占有。开虚假发票套取经费还符合“利用职务上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物”的情形,涉嫌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罪。
“办公用品”猫腻,开虚假发票套取经费,警示纪检监察干部炼就“火眼金睛”,识破发票违规“隐身衣”,发现问题线索。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足够的耐心和细心,善于抓住细节,顺藤摸瓜,绝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如此方能查必有果,不辱使命。
对“办公用品”猫腻,开虚假发票套取经费问题,更要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执纪问责”,发现一起,追究一起,不但要查处当事人员,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决不姑息,以有力震慑顶风违纪分子以及心存侥幸观望者。
当然,遏制“办公用品”猫腻,制度建设也要跟上,一要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让职工福利发放真正合理、透明;二要压缩权力任性空间,开展财务专项整治,系统研究如何堵塞财务漏洞,管住报账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