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中央纪委公开曝光了七起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件。(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8年6月28日)
在通报的7起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案件中,有3起案件的单位一把手已发现了单位存在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所采取的措施都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板子落到空处,打在虚无处,没有形成实际的警示作用和震慑效果。如江苏省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管委工委书记胡文俊听到经济发展局副局长浦燕泳经常不在岗、沉迷打麻将及介绍企业做环保业务等情况等问题反映后,仅对其进行提醒谈话,未采取进一步措施调查核实。导致浦燕泳发展到参与赌博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等收受财务,受到了开除党籍处罚,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履行主体责任是应有的政治担当。但是有很大一部分的领导干部,口头上喊着抓实主体责任一刻也没有放松,但在管党治党的日常工作中,却不敢得罪人,想当“太平官”,行使主体责任的问责板子时,不敢用力把板子打下去,不敢大张旗鼓地打到当事人身上。对所属部门单位和干职工的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只喊上含糊不清的一嗓子,鸣“鸣喇叭”,做做样子,搞个“形象工程”,让大家都知道他作为部门单位一把手,主体责任是履行到位的。而对已违纪违规违法的行为,不敢真正行使其作为部门单位一把手的问责权利,按照违纪违规的轻重程度,及时采取通报、诫勉谈话、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问责办法,对违纪违规行为及时拉上“刹车”。这反映我们一些领导干部没有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没有抓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政治担当,导致一些部门单位的管党治党责任虚化、表态多落实差、压力传导不到位等问题。
落实主体责任必须真抓实干,来不得半点的“假把式”,搞不得任何“虚套路”,要敢于亮剑问责,要敢于“鸣笛拉刹”,切实将主体责任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到上,体现在问责上,释放出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并做到“三个到位”:
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是一个领导干部最根本的政治当当,抓好主体责任落实是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的使命所系、职责所在。特别是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绷紧主体责任这根弦,抓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须臾不可放松,以实际行动践行干净忠诚担当,恪尽职守、履职尽责,当好“带班人”。
二是制度保障要到位。落实主体责任,离不开制度的有效保障。坚持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真正吧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紧紧咬住“责任”二字,抓住“问责”这个要害,扭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强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政治自觉,形成强大合力,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
三是责任落实要到位。板子打下去,责任才能扛起来。要以常态化的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尤其是要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责不到位、本地区本单位发生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