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时任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的姚军红花800余万元在中泰街道全款买了一套排屋,为的就是能和父母居住在一起,方便照顾……2018年7月,姚军红因严重违反党纪和政务法规,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他,已无法及时行孝……自认为是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却把权力当成了谋私的工具。从接受调查的那一刻起,姚军红多年建立的“人设”彻底坍塌,家庭的自信也跟着垮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网站10月8日)
堪称“拼命三郎”的姚军红工作起来敢于攻硬、舍得拼命,尽心尽力搞工作、干事业,凭借着过硬的干事能力获得当地干群口碑,屡被提拔。他跟常人一样有着寻常的愿望,就是希望通过自身努力,为家人谋求更高品质、更富足的生活。于是,他用亦官亦商的双面生活来成就他的孝心、责任心和担当。直至被纪律审查、监察调查,他悔悟“对不起父母、对不起家人、对不起组织”。
姚军红竭力满足家人美好生活的愿望本没有错,错就错在,身为党和人民的公仆,他的“拼命”不是为了党和国家的事业,而是“不能亏待了自己,更不能亏待了家人”,在小家私利与群众利益面前,他一开始就错误的选择了把小家私利放在首位,却不惜伤害群众利益,权力成了他谋私的工具,官场“关系网”是他发财致富的阶石。贪欲的“闸门”一旦打开,正如他自己所说“想收都收不住手了”。除了党纪政务处分和法律制裁,“本想敬孝,却怕是父母百年之后都没法送他们上山”的现实是对他最赤裸的惩罚。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古人的教诲我们永不能忘。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霍去病辞赏“匈奴未灭,何以家为”,范仲淹“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多少千古传诵的典故为我们后人表率,可歌可泣。对于党员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舍小家为大家,弃小利成大义,更应是必备的基本素质。
《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决不允许任何党员干部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民生论》一书中,记载着习近平的民生思想,即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党员干部从开始政治生涯的那一刻起,就该把“人民”二字填满心扉,切莫忘“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民忧我解、民困我帮、民思我想、民需我做,公私分明、崇廉拒腐、甘于奉献。唯有此,党员干部才不会将道路走偏走歪或走入深渊,家方和、国必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