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蝇贪”,是指职务不大,时间不长,侵占资金却多,影响极其败坏的贪腐行为。当前,在正风反腐的持续高压之下,基层党风廉政状况比以往有明显好转,但违纪违法、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然不少——长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原队长董玉林私自向全市文化娱乐行业收取会员费282余万元;宽城区兰家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魏占先后帮助其亲属及社会人员承揽工程18项,捞取好处及收受贿赂33万元;宽城区兰家镇台家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臣,侵占征地补偿提留款42.86万元......不时见诸媒体的报道,既反映了“拍苍蝇”的成效,也让人愕然于“蝇贪”们的贪欲之强烈、手段之卑劣、为祸之广泛。
总的来说,“蝇贪”不外乎以下几种: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私办企业、大肆圈钱,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蝇贪”成群,其害如“虎”!损害的是群众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最后一公里”的获得感,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侵蚀党群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其危害不容小觑。导向明了,“靶心”准了,就要有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勇气不泄、尺度不松的毅力竭尽全力拍“蝇”。
治理“蝇贪”就要强化教育,增强干部“免疫力”,加强理想信念、法纪条规、正反面典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三观”和廉洁从政理念,将权力真正地关在制度的笼子里,束在纪律的围栏里,让那些心存侥幸的“苍蝇”时刻感受到法纪的存在,自觉心怀敬畏。
治理“蝇贪”要强化监督,提高权力“制衡力”,抓住“关键少数”,加大对乡镇一把手执行集体决策、财务管理、“三资”管理等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问责追责,以制度执行的刚性维护制度的权威,同时加强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使权力不得寻租,让阳光公开成为最好的“防腐剂”。
治理“蝇贪”就要强化执纪,提高惩治“震慑力”,坚持问题导向,严查扶贫领域、民生领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群众身边“蝇贪”,持续释放严惩“蝇贪”强烈信号,综合运用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经济处罚等措施,提高腐败成本,让群众身边“蝇贪”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