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郴州市嘉禾县普满中学出现了一桩怪事,几个月内电费飙升,学校网络也变慢,一查竟是该校校长雷某和副校长王某鹏弄了9台机器在学校机房进行以太币“挖矿”,其产生的一万多元电费经雷某审核,王某鹏审批,全部在学校报销。2018年10月,雷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党支部书记、校长职务;王某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案款项也已收缴。(清风侠在路上 11月7日)
以太币和比特币一样,是一种网络虚拟数字货币,主要通过装有专业“挖矿”芯片的电脑,连接互联网,经过特定算法进行大量运算来烧显卡的方式获得,这种虚拟货币可以通过国外网络平台交易兑换成人民币。不过这种烧显卡的方式往往耗电量巨大,在“挖矿”的过程中通常需要承担高昂的电费,所以很多“矿主”通常会选择电力价格相对低廉的偏僻地区“开矿”。但除了正当合法途径“挖矿”,还有一些人为了逃避高昂的电费,就动了歪心思,想方设法偷电。如,9月13日,大同一名男子使用了50台“挖矿机,窃取火车站电力挖比特币,产生电费10余万元,最后被判刑,这就是典型的违法行为。
与上述男子不同,雷某起初在亲戚的介绍下,购买“矿机”在自己家“挖矿”,这行为并不违法。错的是后来看到自家电表数上涨,就把“矿机”放在学校电教室内,连接学校网络、利用学校电力进行“挖矿”。同样,王某鹏也是无法承受高额的电量消耗,而将“矿机”转移至学校的物理实验室内,这就纯属薅公家羊毛来谋取个人私利的违纪行为,更别提此举还会干扰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让学校承担起火风险。
那么雷某和王某鹏为什么敢明目张胆地在学校放“矿机”呢?我们看到其中有一个细节“看着学校逐月攀升的用电量,总务主任雷某满腹疑惑,他将这一反常情况向校长雷某进行了汇报,得到的答复是‘学校空调和烤火炉使用过多所致。’”校长短短一句话就制止了总务主任往下调查,最后使用“挖矿机”产生的电费,也是经雷某审核,副校长王某鹏审批,即可报账,完全绕过其他人。
作为一校之长,雷某是学校工作的总负责人,应当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全面管理学校的教育、教学、安全、财务等行政工作,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作为副校长的王某鹏手中拥有财务审批权,应当正确履职,严格把控财务审核程序,但是偏偏两人不潜心搞教育教学,满脑子装的都是利益,整天钻营的是如何赚钱,更是把职务的便利和手中的权力当成了个人谋利的工具,目无法纪,大搞一言堂,最终被罚也是意料之事,毫不冤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