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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伤害感情”就会“破坏纪律”

来源:南县纪委监委 作者:汤旺 发布时间:2018-11-16

“考虑到都是在一起工作的‘哥儿们’,平时在镇里开会低头不见抬头见,为“不伤感情”,沈志刚便答应了。而后,沈志刚将宋文丽的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提供给公司会计,对会计说这是新聘任的业务员,每个月给她发2000元工资。”日前,中国纪检监察报披露一桩北京海淀区“吃空饷”案件,牵出四名集体企业领导违纪行为,暴露出以权谋私、送“顺水人情”等基层不正之风。(中国纪检监察报 11月16日)

在此案例中,之所以宋文丽在未参与任何实际工作的情况下能够在9年时间里“吃空饷”,几任领导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关键在于领导干部的“情面”思想在作怪,不想“伤害感情”成了违纪的借口。

坚守党纪国法绝不是所谓的“无情无义”,而是在大是大非面前“有情有义”,这样既维护了公家利益,又阻止了自己和他人违纪违法。如果当初时任金海源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的沈志刚没有因为一声“大哥”碍于情面怕伤害感情,而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秦来祥解释这样做于党纪所不容,就不会造成先后四人违纪受到处分的结果。

“碍于情面”、“不伤感情”而导致的违纪事件时有发生。“平时比较相熟,拗不过面子。”这样的话是很多违纪人员当初“碍于情面”时的心声。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建新就因碍于情面而对单位私设“小金库”,违规发福利等问题视而不见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东孝街道雅芳埠村5名村干部也因熟人请客吃饭送礼,认为是正常的人情往来,在农村司空见惯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今天我帮着你,明天我求你帮忙就方便了。”为了不伤害感情而利用职权而做起顺水人情,在有些的心中打着这样的“算盘”。殊不知,“算盘”虽好,却没算好一笔纪律账。一旦因为情义而破坏纪律,终究会收到党纪处理,害人害己的才是这笔账最后的答案。

“情面”与“义气”切不可突破纪律的红线,沦为破坏纪律的“借口”。本来,“情面”与“义气”乃人之正面本性,当受到尊重与敬佩。然而,这些人之正面本性到了“任性”用权的时候,就会成为“障碍”,成为每一个领导干部必须警惕的“毒药”——否则,就会出现讲“情面”与“义气”而破坏纪律的事,就会让自己为之所困,为之付出应有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