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临湘市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公职人员涉毒典型案例,5名吸毒人员有公安局、文新局、城管大队等单位职工,均被查处。三年前,时任临湘市市长的龚卫国吸毒被曝光、查处,引起广泛关注。当年10月27日,湖南省政府官网发布一则“省委巡视组、省属高校巡视组反馈巡视情况”的消息,其中提及临湘市“干部工作作风飘浮,违反‘八项规定’屡禁不止,吸毒情况比较严重。”(11月26日澎湃新闻)
2016年,湖南省部分市、县纪委通报的涉毒公职人员至少有92人。今年以来,湖南省查处涉毒案件已达10次,涉及9市(县、区),被查处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24人。
公职人员吸毒,有违法律。我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一条:“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禁毒法》规定:“对于吸毒成瘾严重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公职人员吸毒,不是个人“生活小节”问题。会摧毁吸毒者身体,摧毁其精神世界;严重损害公职人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正面形象;容易引发其他公职人员上行下效,让其他群众如法炮制;让权钱交易等行为有可乘之机,产生腐败;影响社会治安,污染政治生态。
出现这种现象,除了单位部门管理松散外,更多的是缘于当事人员好奇或受人诱骗,思想“中毒”所致。
遏止公职人员吸毒,要用“复方”。一要依法惩处,让毒品变成公职人员不敢触碰的“雷区”;同时,对公职人员吸毒实行“一案双查”,不但要查处案件当事人,还要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领导责任。二要利用公安系统信息平台和大数据,对公职人员吸毒进行重点监控。三要加强教育,补足公职人员思想之“钙”,强化内心素养,使其抵御外界诱惑,防止公职人信仰缺失深陷毒品泥潭不能自拔。四要社会建立毒品监督举报机制,让毒品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当然,公职人员更应严格自律,带头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