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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正“官帽子” 谨防“提篮子”

来源:安化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作者:宁金芳 发布时间:2019-02-27

日前,邵阳市纪委监委对邵阳市统计局原党组书记唐红艳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篮子”谋取利益等6起“提篮子”典型案件进行通报。(2019年2月20日,三湘风纪网站)。

“提篮子”是一个反腐新词,它指的是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充当中介,借助权力效应为自己和他人站台,从中谋取私利,其实就是“空手套白狼”。

为他人“提篮子”的领导干部忘记了手中权力姓公不姓私,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讲纪律、不讲规矩,甘于被“围猎”,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严重损害了市场经济发展环境,破坏了社会风气,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通过众多案例可以看出,完成“提篮子”动作的不少是领导干部的至亲好友,一些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牟取不法利益,为行贿和贪腐制造了“邂逅”的路径。如原武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彭嘉明在1998年至2018年期间利用其担任市委常委等领导职务便利,为肖某某等14人在工程项目发包、工程款支付、企业生产经营、企业资产转让、房地产开发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侄子彭某某收受他人财物共240万余元。彭嘉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彭嘉明、唐红艳等这些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用权寻租,形成“勾肩搭背”的政商关系,把工程项目等当成可以私相授受的“唐僧肉”,损害了一方群众利益,败坏了一方政治生态。

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必须斩断“提篮子”的“黑手”。笔者认为,首先要坚决反对特权思想。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增强党性观念,加强家风建设,坚决杜绝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其次要强化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巡察监督、舆论监督等多渠道监督手段和措施,多方发力,让各种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提篮子”现象无处遁形。最后要加大查处力度。对各类“提篮子”腐败行为,要坚决查处,绝不手软。既惩治违纪违法的干部及穿针引线的“中间人”,又要聚焦权力这个关键点和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让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发挥效力,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打铁必须自身硬,作为领导干部,不仅自身要过得硬,还要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让各种“围猎”无机可乘,让“篮子”里面装满清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