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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靠山吃山”,如何“封山”“锁口”?

来源:赫山区纪委监委 作者:曹灿辉 发布时间:2019-05-27

借赠送“土特产”之名,行“雅贿”“暗贿”之实;监管矿山,却参与矿山经营活动;辖区水电行业发达,就投资入股农村水电开发……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力,千方百计寻找空间构筑自己的贪腐巢穴,将手中掌握的垄断、稀缺、优势的特殊资源周转腾挪,变成自己的“摇钱树”,人称“靠山吃山”式腐败。

河北省平泉市林业局林权流转服务中心原主任李新久,把手中的行政权力资源变成了为个人牟利的工具,他利用职务便利,为承德天宝矿业集团宝海有限公司谋取利益,收受感谢费10万元,被平泉市纪委开除党籍;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湖南熊峰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原主任刘爱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工程量审核、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私营业主提供帮助,收受私营业主高档香烟98条、高档白酒102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党内外职务……

“靠山吃山”是我国的一句老话,是农业社会中国古人的生活之道,比喻自己所在的地方有什么条件,就依靠什么条件生活,因地制宜。可没想到的是,“靠山吃山”如今却成了一些干部圈钱“明规则”,他们利用手里掌握的权力资源套现,索贿受贿,谋取私利。忘记了为民服务初心,形成腐败和作风问题,触碰党纪国法“高压线”,有损党和政府形象,影响社会风气,不是“小事小节”。

“靠山吃山”背后,暴露一些行业部门存有制度漏洞,一些干部扭曲价值观,是权力缺乏有效监督,也是一些行使公权力的干部挖空心思钻制度空子。

别让“靠山吃山”成为“明规则”。遏制“靠山吃山”,要“封山”也要“锁口”。

一方面要防止一些行业、部门、岗位权力弹性和自由裁量空间过大,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监管边界不清晰,为一些人损公肥私提供机会;同时,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调节关系,祛除一些行业、部门、岗位“隐性利益”,打破固化利益藩篱,让“靠山吃山”者无“山”可“靠”。

另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要查处干部“靠山吃山”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时,推行权力清单制,让公共事务决策、执行、监督都有制度制衡,且在阳光下运行,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另外,广开言路,接受群众监督,使“靠山吃山”者无处“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