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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散“天价彩礼” 须用“文明乡风”

来源: 大通湖区北洲子镇纪委 作者:陈 正 发布时间:2019-07-01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全面推行移风易俗,整治农村婚丧大操大办、高额彩礼、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加强村规民约建设,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实现村规民约行政村全覆盖。依靠群众因地制宜制定村规民约,提倡把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弘扬孝道、尊老爱幼、扶残助残、和谐敦睦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来源:新华网,2019年6月23日)

近年来,有关“天价彩礼”的新闻频出。“彩礼”原本代表的是父母给一对新人的祝福,然而当前不少农村“彩礼”金额不断攀升,堪称“天价”,给年轻人及家庭带来巨大经济、精神双重压力,“祝福”早已变味。古往今来,移风易俗是个永恒的话题。“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汉朝视“风俗”攸关国运兴衰;“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是杜甫一生的政治理想。中国共产党一贯主张移风易俗,毛主席曾提出“移风易俗,改造国家”等主张。党的十八大以来,大力推进和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明确要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树立文明乡风。

虽说《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为农村,尤其是为乡风文明指明了方向,但真要在全国取得治理实效,仅仅有文件精神还是不够的。毕竟,这股不良风气已经有了顽固的土壤,必须要下真功夫让文件精神落到实处。

首先,要让移风易俗走进千家万户。要大力宣传引导,通过拍摄移风易俗公益微电影、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利用新媒体推广等载体,借传统节假日返乡潮集中向适龄青年推送;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引导群众合规操办的同时,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促推乡风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要以农村自治促新风,在村、社区成立红白理事会,因地制宜确定适合且民众愿意遵守的村规民约;要选树典型办实事,选树一批移风易俗光荣户,给予鼓励支持,以点带面,在群众中树立典范。

其次,弘扬新风需综合施策持续用力。要注重党政推动与群众自治相结合,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将组织领导、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引导村民自觉遵守和维护村规民约;要注重党员干部带头和群众普遍参与相结合,强化党章党规的规范约束,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在移风易俗活动中充分发挥好表率作用,进而带动群众积极参与,以优良的党风政风促进全社会文明风尚的形成;要注重正面引导与反面曝光相结合,运用各类传媒和宣传阵地,在广泛宣传先进移风易俗做法的同时,加强舆论监督,对操办豪华婚礼、索要“天价彩礼”等炫富摆阔的现象,予以曝光,激浊扬清,树立起鲜明的价值导向。

世异则事变,事变则时移,时移则俗易。我们倡导移风易俗,树立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用“文明乡风”,吹散“天价彩礼”,既是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也是每个公民责无旁贷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