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了一则“年轻科长心态失衡自毁前程”的小案例。案例虽小,其中折射的腐败问题却不小。
“心态失衡”在落马官员中似乎是一个“高发疾病”。他们的“失衡”不是与工作先进者对比而得的“能力失衡”,不是与无私奉献者对比而得的“情怀失衡”,而是与富裕多金的企业家对比而得的“财富失衡”。为了弥补这种财富落差,他们将手中的公权力变成了大肆敛财的“聚宝盆”。
习总书记说过“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没有这样的政治定力,就不能戴上“人民公仆”这枚徽章。然而,历观十九大以来的落马贪官,他们眼中“升官”便等于“发财”,受贿花样层出不穷。直接些的收现金,“委婉些”的只收贵重物品不收钱,还有“善打游击战”的,利用炒股、投资、借款等方式作掩护,让赃款得以“脱胎换骨”。
如何维系内心的“天平”,不让公权力为个人私欲买单?“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已经为我们提供了行动纲领。
“不敢腐”就是要发挥反腐制度的最大效用。当今中国缺少的并不是制度,诸多法律法规为处置腐败问题提供了决策依据。例如《刑法》对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作出了明确量刑规定,《监察法》规定监察委员会需依法对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并处置,党的纪律处分条例也对违纪违法行为做出了处分规定。但“一纸空文”是不管用的,关键在于制度的执行。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上决不能讲究“因地适宜”“因人施策”,法律就是“一条绳”、“一杆秤”,谁触犯了就惩罚谁,重罪重罚、轻罪轻罚、同罪同罚。在量刑用纪上就要“依葫芦画瓢”,不能带有主观意愿。同时要细化条文,增强条文的可操作性,避免在执行过程出现无法定性、模糊不清的情形。执纪执法人员要加强业务培训,充分理解法律条例,不错用乱用,保持法纪的严肃性。
“不能腐”就是要建设透明政府,杜绝暗箱操作。机会主义是腐败滋生的一个先决条件,增加决策透明度是遏制机会主义的有效方式。2017年湖南省推出了“互联网+监督”平台,在精准扶贫、账务公开等方面发挥了建设性作用。此外,许多省份在医疗、交通、执法、市场监管等方面也实现了网上监管。这些互联网平台的诞生为构建“阳光”政府提供了有效支撑。党内监督形成了过程监督,但只有党内监督是不够的,社会监督在反腐败斗争中同样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增加公权力的透明度,要“敞开大门迎客”,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政府的数据和决策都应尽可能地向公众开放。要指导公众如何利用公开信息参与监督,从结果出发反向监管,与党内监督形成合力。要建立保护机制和惩戒机制,既保护合法举报人的权益又能有效打击非法缠访闹访,确保信息公开化有序推进。
“不想腐”就是要加强党员干部思想建设,塑造良好政治生态。要增强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避免“污水定律”和“破窗效应”,在打击腐败的同时做好其他干部的思想“隔离”。在意识形态的把控上不做单一文章、不搞表面形式。要丰富教育方法,例如结合主题党日,走进村庄、社区,融洽干群关系,增强干部服务意识;结合“三会一课”,通过小组讨论、公开演讲、轮流上课、知识测评等形式加强政治学习,提升党性修养。要采取警示片教育、廉政基地现场教学等更加生动的形式,进一步强化教育体验,增加威慑效果。
法治与人治双管齐下方能避免“心理天平”的倾斜。让失衡的内心回归理性的过程,是从不敢腐、不能腐到不想腐的过程,需要制度的不断完善,更需要党员干部的自我修炼。只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才能在名与利的“烈火”中炼出“真金”,才能在各色各样的对比中守住本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