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嘉禾县人民医院塌方式腐败:卖一千万药品收近百万回扣。日前,该院院长黄松被开除党籍、公职,因犯受贿罪、串通投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处罚金12万元,其非法所得上交国库。医疗器械和药品的回扣问题是医疗领域的顽瘴痼疾,直接加重了人民群众的负担!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不可否认,医疗领域的药品、器械、医用耗材回扣等“潜规则”曾一度侵蚀着广大患者应得的医改红利,成为医疗腐败最大的“陷阱”。在物欲的诱惑下,少数医疗工作者心存侥幸,心无戒惧,不择手段地将逐利和贪婪演绎得淋漓尽致,由救死扶伤蜕变成害人害己,危害实不可小觑。
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拿回扣”是触及职业道德底线的重大原则问题,必须坚决说“不”。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靶向治疗、精准惩治医疗沉痼重疾,三令五申严禁医生收回扣,一些触目惊心、黑洞之深、罗网之密的医疗腐败案件被查处,净化了医疗环境。但由于“拿回扣”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仍有一些医疗行业的从业者,心存侥幸,把党纪国法、党性原则抛在脑后,披着“天使”外衣搞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心安理得地笑纳医药代表的各种“回扣”,在利益和诱惑面前做了“俘虏”。从各地曝光的案例来看,倒在医疗“回扣”之下的,既有省市级医院院长,又有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人;既有临床科室主任,又不乏省级卫计委高官。被人称为“双百院长”的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1.16亿元、美元8万元,他的赃款中很大一部分来自于药品和医疗设备采购中的贿赂和回扣;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党组书记许洪元,利用担任伊犁州新华医院副院长、伊犁州友谊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为相关个人或公司在药品销售、医疗设备销售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索要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854万余元……贪腐数目之大,让人咋舌。
深究医疗“回扣”的背后,有从医者放松了思想警惕,公私不分、利令智昏,也有医药代表们或明或暗、或微或巨的糖衣炮弹的袭击。究其根本,正是由于医疗工作者平时不注重修身正德,“三观”不正,守不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忽视了医者本色和“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戒备警惕心态,在行业“潜规则”的影响下,以“法不责众”的侥幸,沉溺于医药代表的“回扣”馅饼,肆无忌惮地把治病救人的药品和医疗设备当作利益索取的“印钞机”,大捞“意外之财”,最后换来的往往是严厉的党纪政务处分,甚至是悔不当初的铁窗生活。
前车之鉴,后世之师。医务工作者防止倒在“回扣”陷阱里,必须心存戒惧。知是行之始。要从思想上补足精神之钙,铸牢思想之魂,锤炼党性、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不以小事为微,不以小节为轻,始终敬终如初。行是知之成。自觉地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守住纪律和规矩“底线”,认清党纪国法“红线”,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察其本”“绝其源”,堵上采购、定价等环节的利润空间,让心有企图、利欲熏心者无机可乘。
“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从医者当常存戒惧之心,才能拒腐蚀,永不沾,敢于对医疗回扣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