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清风益阳网》以案释纪栏目《当官发财两条道》一文,披露了发生在沅江、桃江的两起公职人员经商谋利被处分的案例。沅江市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胡经纬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因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桃江县水务局河道管理站工作人员李松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个别领导干部或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资源经商谋利,被老百姓称之为“官商一体”。其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或持暗股、干股,或以家属、亲朋名义开办“寄生公司”,或参股经营项目等等。“官商一体”不管是以何种形式出现,终极目的都是为了牟利!
领导干部或者其家属经商办企业绝非小事。家庭成员中有人做官,有人做生意,做官的利用手中职权,为亲属经商“开绿灯”;做生意的凭借手中雄厚的资本,为官员亲属“买官晋爵”,分工协作,相互包庇,掩盖腐败,彼此形成“利益搭档”。事实证明,领导干部一旦放松了对自己和家人的要求,违规经商办企业,就走入了“危险高发区域”,即便“不欲以权取利”,“利也会因权而来”,更不用说有些人本身就是以“图利”为出发点了。官员及其亲属经商不仅产生权力腐败、损公肥私、利益输送、权钱交易、破坏市场公平秩序等危害,而且对党的威信和政府公信力、对党群干群关系都会造成极为负面的消极影响。所以,为了避免官商勾结、权力寻租、贪赃枉法,建立清明政治生态,必须杜绝“官商一体”。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首在治吏,治吏务必从严。相比于运动式治理“官商一体”,从制度入手,才是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最重要路径。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制度才是带有根本性作用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94条对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已经作出了十分明确的党纪处分规定。红线既已清晰,如何做到不踩红线、不越红线,成为摆在领导干部面前的一道必答题。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告诫党员干部:“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如果觉得当干部划不来,可以辞去公职专门经商。目前,全国已有多地出台了文件和优惠政策,鼓励公职人员辞职创业创新。比如曾任深圳市副市长、广东省委常委的叶澄海,1985年辞职下海,是国内最早下海的高官之一,现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实业做得风生水起。治理“官商一体”,这不是党和国家要扼杀公职人员创业热忱,只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的立党宗旨,党员干部既然选择加入党的队伍,就要保持初心不变,坚守理想信念,不以个人利益得失为重。尤其是手握权力的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更应做到一心为民、先公后私,绝不能一心想着“鱼和熊掌”兼得,把当官发财两条道交织成一条违法乱纪的绝路,在公权中夹带私欲,丢了底线,最终落得个身败名裂、人财两空的悲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