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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退休莫让清廉“下岗”

来源:南县纪委监委 作者:张 婷 发布时间:2019-10-10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一篇关于中船集团离职退休人员反常频繁出现在原单位的报道被大众关注,新华网、中国新闻网等各大媒体纷纷转载。从报道可知,在中船集团,那些频繁出现在原单位的离职退休人员主要是因为跟原单位发生着业务往来。经排查,2013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与原单位发生业务往来的有180人,涉及27家成员单位和182个供应商。

无独有偶,这种类似的反常现象也曾在中国海油总公司上演过。2003年至2015年期间,中海油有40名科级以上干部离职办公司、“贴”着海油做生意。有的干部离职后所任职的公司,与原单位发生业务往来较多,且多数合同采取议标而非公开招投标。有的干部离职后所任职的公司,与中海油发生大量业务往来。

正所谓“天下熙熙攘攘,皆为利来皆为利往”。事实上,央企、国企里的这种现象并非罕事,离职退休人员业务资历深厚,还掌握着大量人脉资源,可以说与原单位合作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不管是利益所驱,还是人情所迫,亦或生活所需等原因,离职退休干部混迹于与原单位的业务往来中确实有其滋生和存在的土壤。

毋容置疑,这一现象并非好事。不仅会造成企业采购、生产成本的增加,而且容易产生权利寻租现象,易引发极大的贪腐风险。对于市场而言,那更是一种任性的、傲慢的存在,很不利于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这种现象若不加以控制、遏止,任其发展蔓延,它可能产生的后果可想而知。

不论是4年前的中国海油总公司,还是如今的中船集团,离职退休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业务往来的问题被发现后,他们都引起了高度重视,并迅速采取措施,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改,找风险、立制度、严防范,其做法和经验值得推广和借鉴。

更重要的是,一事之成不争朝夕,清本溯源当久久为功。问题的查摆和整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都应长效且与时俱进。而且要对本单位的在职人员特别是临近离职退休的人员加强日常教育引导,强化纪律意识。同时,可通过离退休支部或工会活动等延伸廉洁建设的触角,引导离职退休人员牢固树立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使之牢记离职退休清廉不“下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