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6起涉黑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比如,湖南省益阳市委原副秘书长邓宗祥等人为夏顺安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及有关职能部门失职失责问题,就是其中一例。
夏顺安涉黑组织长期在洞庭湖区违法修建矮围,采取威胁恐吓、强占渔船等方式欺压百姓、称霸一方,通过实施有组织违法犯罪,攫取巨额非法利益。2009年至2016年,邓宗祥在担任沅江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收受夏顺安贿赂,帮助其当选省人大代表,对省委省政府多次关于整治下塞湖矮围的部署置若罔闻,为该组织充当“保护伞”。2009年至2011年,沅江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正良在担任漉湖芦苇场党委书记、场长期间,收受夏顺安贿赂,违规签订承包合同,为该组织长期侵占洞庭湖湿地提供支持和便利。邓宗祥、王正良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另有多部门和地市县党委政府被问责追责,103人受到相应处理。
涉黑腐败和“保护伞”,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侵犯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损基层政权稳定。党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除涉黑腐败和“保护伞”,是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深得民心。
扫除涉黑腐败和“保护伞”,各地持续发力,湖南省更是逐案过筛查线索,挂牌督办施重拳,增加了群众“获得感”。今年1月至6月,湖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4530起,立案审查调查78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72人,组织处理470人,移送司法机关73人。
当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涉黑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更多是警钟长鸣。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众多事实证明,无论涉黑腐败和“保护伞”多么狡猾,必定自身难保,最终都难逃法网。涉黑腐败和“保护伞”不要心存侥幸,以为自己很难被发现,而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才是“明智选择”。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保持高度警醒,引以为戒,践行廉洁自律准则,严守党纪国法底线,自觉与涉黑腐败和“保护伞”作坚决斗争。
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强化斗争精神,始终把扫除涉黑腐败和“保护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取得新的成效。要深入发动群众,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全面排查,逐案过筛,揪出背后的“保护伞”;要加大提级办案、交叉办案力度,集中力量攻坚突破;要加强与政法机关的联系,信息共享,协同办案,形成强大合力;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黑不打,有“伞”不挖,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者,严肃追责问责,形成强烈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