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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相隔十年落马”折射家风不正

来源:资阳区卫生健康局 作者:郭淑林 发布时间:2019-10-28

10月2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V评|父子相隔十年落马,贪腐悲剧因何重演?》。V评介绍了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原党委副书记邹振伟违纪违法案。十年前,邹振伟的父亲、水城汽车运输公司原党委书记、经理邹邦林因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索要贿赂211万元,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判处有期徒刑16年。十年后,父“腐”悲剧子重演。2019年6月,邹振伟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邹振伟面对父亲邹邦林十年前身陷囹圄的鲜活案例,不但没有汲取教训,反而迷失初心、信念垮塌,自以为反腐败“风头已过”,心无敬畏、心存侥幸,最终父“腐”悲剧子重演,让人产生无限感触,亦值得我们反思。

无独有偶。2018年6月,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张锦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河南省纪委监察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而早在2016年7月,张锦同的妻子、时任三门峡市委书记赵海燕被宣布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父子相隔十年落马、夫妻贪腐妇唱夫随归根结底是家风不正之过,乃致失责弃守、疏于监管,引火烧身或“抱团取暖”,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家风坏、腐败现。”对领导干部来说,家风关系的不仅是一己之进退、一家之荣辱,更关系到党风、政风。纵观古今,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家庭家教,颜氏家训、朱子家训、诸葛亮诫子书、毛泽东处理亲友关系的“三原则”、习仲勋对家庭成员的不同具体要求,都是在倡导优良家风。反之,对身边人疏于管教、放任纵容,必然导致养痈成患,不仅会害了自己,也难免殃及子孙、贻害社会。从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来看,有不少领导干部的落马与家风不正、家教不严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郭伯雄之子郭正钢、令计划的妻子及二哥令政策、被立案调查的“童所长”、被判刑的“严书记”、“救火书记”李亿龙及其妻女……贪腐路上的一个个“夫妻店”“父子兵”“兄弟连”“全家腐”,无不透视着家风的重要性。领导干部当以此为鉴,让好家风成为自己为官从政的“护身符”。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家庭是社会最小的细胞,家风是一面镜子,体现人品、彰显党性、反映作风,在家庭中居于主导地位的领导干部更是起着言传身教的作用,影响着子女亲属的“三观”。现实生活中,我们有的领导干部自身不正,亲属子女有样学样;有的默许纵容,致使身边人狐假虎威,祸起萧墙。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家风败坏往往是领导干部走向严重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由此可见,好的家风是防止父“腐”悲剧子重演的不二法门。“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提出了纪律要求,湖南省下发的《关于禁止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提篮子”谋取私利的规定》、《关于坚决抵制和严肃查处利用领导干部名义“打牌子”办事的规定》更是划出了纪律红线,领导干部要把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时时处处事事把家风家教摆在重要位置,管好自己、以身作则;为身边人立好规矩,常教育、常提醒,做到公私分明、循规蹈矩,用好权力、干好事业。

“本固则末茂,源浚则流清”。领导干部在小事小节上守纪律讲规矩重自觉,才能把好家门、守好后院,避免共同落马、锒铛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