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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雄风还洞庭清波

来源:桃江县纪委县监委 作者:文正才 发布时间:2019-11-11

三湘风纪网报道,近日益阳市派出三个督查组,对沅江市、南县、大通湖区、资阳区等四个(区)县市的洞庭湖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目前已经梳理出城乡生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厕所污水面源污染、欧美黑杨清退等各类问题37个,对两名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了约谈提醒,决定立案审查六人。

这是市纪市委监委按照省纪委省监委“洞庭清波”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非法捕捞和秸秆焚烧等破坏环保的行为加大打击惩治力度的重要举措。

“八月湖水平,涵虚混太清。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唐代诗人孟浩然描绘的这幅广阔无痕、水天相接的洞庭壮景,时刻警示着我们要保护美丽富饶的洞庭湖。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时指出:“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是新时代赋予我们的艰巨任务,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决不容许长江生态环境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上继续恶化下去,一定要给子孙留下一条清洁美丽的万里长江!”洞庭湖作为长江之肾,在净化环境、调节水位、维持生态平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此,我省实施了“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整治五大专项行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然而,以沅江市渔政办刘二平为代表的部分洞庭湖区工作人员却罔视党纪国法,贪图蝇头小利,纵容和庇护个别违法乱纪分子,肆意破坏洞庭湖区的生态环境,威胁长江流域的生态保护。他们的行为不仅是唯利是图、道德品质低下的问题,更是法纪观念淡薄的表现,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损害了群众利益。

在省纪委省监委的统一领导下,市纪委市监委掀起了“禁捕扫污”的强劲雄风,通过“约谈一批”“审查一批”“批捕一批”等方式,有力地打击了破坏洞庭湖生态环境的违法乱纪现象,达到“警醒一批”、“教育一批”、“改变一批”的目的,为洞庭湖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我们相信:整治雄风过后,洞庭必是清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