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德市纪委通报了5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汉寿县洲口镇太平村原村干部黎用学侵占群众低保金的问题在列。从通报可知,黎用学任太平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本村智力残疾者丁某某的低保金 3930 元,用于个人开支。最终,黎用学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群众。(三湘风纪网 11月4日)
身为党员干部,承载着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希望,就应该带着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感踏踏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然而却有个别基层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连贫困户的利益都要侵占,实在令人唏嘘。
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基层党员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仍时有发生且手段愈发隐蔽,确实不容忽视。有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在发放危房改造资金、低保资金、扶贫项目资金过程中“顺手牵羊”、“雁过拔毛”;有的把群众当成“提款机”,打着“为公家办事”的幌子,巧立名目向群众超标准、超范围摊派费用;有的服务意识淡薄,为群众办事态度冷漠,慢作为甚至不作为……且这些“微腐败”还颇具“传染性”,带坏社会风气,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和形象,削弱党的执政基础。
透过现象看本质,不讲政治是根本。正是因为政治纪律这根弦松了,政治规矩这个意识淡薄了,以人民为中心这个概念模糊了,才会漠视、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笔者认为,政治立场、政治担当、政治能力并不抽象,坚持“两个维护”不动摇也不能仅停留在纸面上、口头上,而是必须具体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效果中。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始终是我们党的执政理念,也是党员干部的从政指南。以百姓心为心,才能不忘初心。只有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真正从群众最在乎、最关心的事做起,从人民根本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真正让群众感受到温暖、看到变化、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