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交换、比较、反复”的十五字诀,是老一辈革命家陈云对学习、生活与工作经验的宝贵总结,这十五字诀对指导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大有益处。
陈云同志说,“前九个字是唯物论,后六个字是辩证法,总起来就是唯物辩证法。”“不唯上,并不是上面的话不要听。不唯书,也不是说文件、书不要读。只唯实,就是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研究处理问题,这是最靠得住的。”同时,他提出了正确决策的具体方法。交换,就是互相交换意见,换位思考;比较,就是上下左右进行比较,所有正确的结论,都是经过比较的,在利弊得失的衡量中做出选择;反复,就是决定问题不要太匆忙,要留一个反复考虑的时间。
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是指对调查结束的违犯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的案件所进行的审核处理工作,是调查处理违犯党纪政纪案件的必经程序,是调查处理违纪案件的最后环节,来不得半点马虎,用陈云同志的十五字决来指导案件审理工作最为恰当。
我在桃江县纪委审理室跟班学习期间,除了学习基本的案件审理业务知识外,还学习了很多审理案件的工作方法,并运用到案件审理工作中,特别是对陈云同志的十五字诀记忆深刻。一个案件是虚报、冒领,还是诈骗,需要认真甄别;一个案件是从轻,还是加重需要反复权衡;一个案件的主体、客体,客观方面和客体方面需要全面掌握;有的重大、复杂案情更需要深入基层进行调查了解,听取意见。如此对待而已,如此务实而已,才能判断准确,不出差错;才能不出错案、假案和糊涂案;才能严肃党纪国法,才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所以,陈云同志提出的“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交换、比较、反复”是指导我们做好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的一条很好的警训,值得我们继承和发扬。(桃江县 胡二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