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政令 维护权威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2-09

    “令不行,则政不立;政不立,则道不通”。政令的顺利推行自古就被视为执政之基、治国之要。当前,我们党正带领全国人民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上奋力前行,畅通政令和维护权威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的稳固,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如果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自为政、各行其是,就会出现一盘散沙的局面,什么事情也办不成,给党和国家带来严重后果。
    作为一个党员干部,确保政令畅通、维护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的权威,既是一种政治觉悟,也是一种政治态度,更是一种政治责任,是坚持党性原则的具体体现,是遵守政治纪律的基本要求。每个党员干部都要不断强化大局意识、执行意识和纪律意识,以对党无限忠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自觉做到党的大政方针坚决贯彻,上级的决策部署坚决执行,用实际行动维护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权威,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知大局。自觉在大局下思考和行动,是确保政令畅通、维护权威的前提和基础。“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知大局,就是要正确认识局部和全局的关系,牢固树立 “一盘棋”思想,始终把党和国家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思考和关注大局,了解和把握大局,融入和服从大局,时时刻刻做到在大局下想问题、作决策、干事情。要自觉维护中央大政方针的严肃性和统一性,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切实克服个人主义、本位主义、实用主义、地方保护主义等错误倾向,不讲违背上级精神的话,不做违反上级要求的事。习近平同志强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正确处理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要坚持从大局出发,把中央、省委、市委的精神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努力把各方面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正确处理好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关系,做到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统一,在维护大局的前提下实现本地区、本部门的发展。
    重执行。执行是一切工作的生命。政令的畅通关键在于正确有效的执行。“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如果执行得不好,再好的方针、政策、措施也会落空,再伟大的目标任务也实现不了。贯彻执行好党和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是每一个党员干部的神圣职责和基本义务。要正确领会上级精神,切实增强执行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不在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不搞弄虚作假、推诿扯皮。“什么东西只有抓得很紧,毫不放松,才能抓住;抓而不紧,等于不抓” 。执行的好坏、落实的成效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如果只把上级精神说在嘴上,写在纸上,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说一套、做一套,那么党和政府的决策部署就会走样、落空。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坚持察实情、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坚定不移地把上级部署和要求变为具体的行动、实际的成效。要有知难而进、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的精神,敢于克服困难、勇于化解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始终以雷厉风行的作风抓执行,以善始善终的态度抓落实,坚持以执行好坏看德才,凭工作实绩用干部,在不折不扣地执行中树立和维护党的权威。
    严纪律。畅通的政令需要严明的纪律作保障,权威的树立来自于绝对的服从。“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一个组织、一支队伍,如果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障,将难以形成统一的意志和行动,就会失去凝聚力和战斗力,目标任务也就无法完成。习近平同志强调:“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按照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服从上级的指挥。要坚持讲政治、听招呼、守规矩,凡是上级明确要求的就要坚决执行,凡是上级明令禁止的就坚决不做,不踩“红线”、不闯“禁区”,不搞我行我素、独立特行。要把加强监督作为确保政令畅通的有效手段,主动接受组织、同事和群众的监督,自觉置于纪律的约束之下。“命严方可肃兵威,令重始足整纲纪” 。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要坚决反对、制止和纠正政令不畅,执行不力的问题,对行政缓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政令畅通、损害机关效能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就要严肃查处,坚持以严格的纪律执行保障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形成全党上下步调一致、奋发进取的强大力量。(益阳市委常委  市纪委书记 黄进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