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中共桃江县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桃江县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5-09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5月8日至6月14日,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对中共桃江县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7月23日,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向中共桃江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桃江县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要求县委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逐项研究讨论,并于2019年7月30日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讨论通过了《关于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送审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汤跃武任组长的县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戴剑锋任组长的县委巡察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专项巡察组要求,我县分别于2019年7月31日和8月7日,将《关于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送审稿)》呈报给市纪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审查。根据审查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关于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于8月13日正式行文,下发给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求各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对标对表、全面整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目前,25个具体问题中有22个已解决到位,第(二)(十一)(十三)共3个具体问题正在积极推进之中。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重点产业项目推进不力。省、市重点产业项目紫荆铸业、湖南桃花江竹材科技、益阳市东方水泥三家企业,因环保、标准化厂房、土地纠纷等问题,目前项目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1. 关于紫荆铸业标准化厂房建设问题:已于2019年10月完成标准化厂房建设,并已交付投资方使用。

2. 关于竹材科技的融资问题:竹材科技公司德促贷款项目由桃江经开区提供整体担保,116.97万欧元项目资金已于2019年7月31日拨付到位。

3. 关于东方水泥的环保拆迁和土地纠纷问题:益阳市东方水泥已与37户拆迁住户签订了补偿协议,46户签订了房屋拆迁协议,已拆除房屋45栋,(未拆除的1栋户主孙某某房屋已于2019年9月30日签订房屋拆迁协议,因孙某某在服刑,房屋暂未拆除),益阳市东方水泥有限公司日产3700t熟料生产线节能降耗技改工程环境防护距离内拆迁工作已全部完成。

(二)反馈问题:引导政策效果不佳。2017年以来桃江县先后出台“工八条”“旅八条”等产业发展政策,但部分政策内容未落实或难以落实,如“工八条”提出“县内工业园区每新引进一家设备投入8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县财政另行补助招商单位招商经费5万元”政策未见落实;“旅八条”提出2018年、2019年桃花江旅游开发公司每年融资不低于2亿元、至2019年底至少建成一个国家级4A级以上景区、对三星级以上酒店、3A级景区(点)建设绿色停车场(50个小车位以上)和立体车位的奖励等都难以执行。

整改情况:1. 关于“工八条”奖补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已于2019年8月30日将“工八条”出台后的16个申报项目汇总并核查,经核查,16个申报项目均不符合条件。

2. 关于桃花江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融资问题:因桃花江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6月并入县城投集团,桃花江旅游开发投资公司的2亿元融资债务及支付任务已统筹纳入县城投集团计划,由县城投集团统筹解决。2018年,县城建集团完成融资26亿元,超年度任务6亿元;2019年,完成融资20.2个亿(含旅游开2亿元融资),超年度任务0.2亿元。旅游开发的必需资金可以得到保障。

3. 关于“2019年底至少建成一个国家级4A级以上景区”的问题:对国家3A级景区——桃花江竹海开展整体招商,引入社会资本进行提质改造、丰富业态,并做好申报国家4A级景区的前期工作,已初步确定投资意向公司(广西国辰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正积极洽谈。加紧桃花江旅游度假区项目施工进度,待2020年建成后,积极申报国家4A级景区,目前已完成项目主体门楼、停车场等内容建设,其它项目内容正在建设中。(整改时限为2020年底)

4. 关于“旅八条”中新建停车场(位)奖励执行难的问题:经摸底,我县现有三星级酒店1家(中海城大酒店),3A级景区2家(桃花江竹海景区、安宁竹谷),暂无符合“旅八条”奖励条件的绿色停车场、立体车位。

(三)反馈问题:产业项目履约难。省“五个100”项目、市“六个10”项目共7个,有3个进展缓慢或无实质性进展,11个其他5000万元以上的产业项目拟退出或已退出,涉及资金42.6亿元。

整改情况:1. 关于3个市“六个10”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东方水泥生产线改建项目已建成投产;竹材科技多功能碳化重组防腐竹材研发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进行试生产;紫荆铸业年产2万吨高品质轨道交通零部件铸造加工项目,标准化厂房建设已完成并交付企业使用。

2. 关于签约产业项目退出较多的问题:严格落实招商引资项目评审会制度,加大项目甄别力度,已组织招商人员对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省、市、县招商政策进行学习,并对全县所有在谈项目进行了进一步的考察和筛选,把好项目质量关。

(四)反馈问题:县级领导联系企业不经常。虽然建立了县级领导联系企业制度,但项目进度管理和调度机制不健全,全凭干部自觉性,通过走访和访谈,企业负责人大多不清楚联系本企业的县级领导。

整改情况:2019年5月24日,县委下发通知,要求全体县级领导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19年桃江县县级领导服务实体经济安排表〉的通知》(桃办〔2019〕13号)要求,到对口联系的企业(项目)进行一次调研走访,了解企业(项目)生产经营中的难点问题,帮助企业(项目)解决1-2个实际困难。共收集困难和问题163个,已解决或按序解决139个。如针对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桃花江竹材科技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县委书记汤跃武于2019年10月22日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帮扶工作专题会议,解决实际问题,促推企业上市。

(五)反馈问题:分管产业项目建设的副县长更换频繁,2016年以来已更换4任分管副县长。

整改情况:已于2019年4月起安排曾经分管工业多年、经验丰富的戴文副县长重新分管工业,至今未作调整。

(六)反馈问题:问题处理不及时。如桃江县博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因环保等问题激发群体性上访;天乐生态项目出现哄抢鱼、周边群众夜间打鱼伤人等问题。

整改情况:1. 关于博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因环保问题激发群体性上访的问题:已督促企业完成雨污分流改造、以生物质燃料替代燃煤、设置专门危险废物储存库、建设油罐区围堰等工作,企业已按环保要求完成整改,并由专家组全面验收完毕,发放了排污许可证,已于2019年12月3日恢复生产;同时,所在乡镇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来协调处理环保相关信访投诉问题。

2. 关于天乐农业出现哄抢鱼、周边群众夜间打鱼伤人的问题:依法对文某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立案,已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法对邓某某以涉嫌盗窃受理治安案件。2020年4月,石牛江镇派出所、司法所以及村干部组织涉案双方进行了调解,双方已达成谅解。同时,加强了企业周边治安巡逻,并通过上门等方式对周边群众进行了宣传引导。根据该公司负责人和当地村组反馈,公司经营秩序良好,未再发生哄抢、电鱼情况。

(七)反馈问题:有的存在乱作为现象。如桃江县现代竹产业园,2014年6月经招商引资入驻桃江经开区,项目进展一直顺利,2016年5-7月,县委县政府还多次专题研究要求给予支持。2016年12月28日,经开区以竹乡公司名义发函要求回购竹产业园。但桃江经开区班子会议次日才进行研究:“县委决定,竹产业创新创业园由开发区回购。”县委县政府直到2017年7月才决定解除与竹产业科技园相关协议,目前回购的场地大部分闲置。

整改情况:1. 关于“经开区在现代竹产业园回购过程中存在乱作为”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已完成调查,未发现有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2. 关于现代竹产业园回购后场地闲置的问题:现代竹产业园项目用地面积共100亩,分两个地块,地块一共计86亩,场地内建设房屋2栋(占地面积为37.1亩),空地47.5亩,道路、地坪、绿化等用地1.4亩;地块二共计14亩。目前,地块一2栋已建房屋正积极进行招商对接,28.16亩空地已与高胜铝业签订场地租赁协议,另有19.34亩空地被储备为商服用地;地块二14亩用地被储备为商服用地。

(八)反馈问题:有的政策落实不到位。民贸民品贷款贴息政策,湘财经函〔2017〕49号文件要求结合自身财力均衡财政支付进行补助未予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牛魔王食品、浩茗茶叶2017-2018年两年民贸民品贴息资金已于2019年9月足额拨付到位,湘益木业已申请破产,企业账户被桃江县人民法院冻结,相关奖励资金待企业账户解冻后将予以拨付。

(九)反馈问题:事前评估不够。如1万吨三氧化二锑项目和1万吨锑深加工项目因对环保因素考虑不周,环评无法通过,造成项目停摆。

整改情况:已明确将环保部门意见作为项目引进的前置条件,加强项目可行性分析论证,把好项目入口关、质量关。

(十)反馈问题:招商引资缺乏整体布局。如引进的锦林织带机项目,以生产汽车产品辅料为主,产业上下游均不在本市,运输成本、管理损耗增加。

整改情况:已围绕锦林织带机项目上下游企业进行对接,力争引进关联企业落户桃江。此外,积极促推企业多元化发展,在疫情期间转型生产口罩,协助企业办理口罩出口资质和外贸进出口权备案。目前,锦林科技已成为我县三家具备口罩出口资质的企业之一。

(十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不到位。未按要求落实湘政办发〔2019〕1号、益政办发〔2019〕5号文件,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只有县领导批示拟请编办牵头落实和县公安局认真落实,未见具体举措。

整改情况:已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形成了桃江县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共整理出33大项71小项主要措施。目前,各项任务均按照省、市部署的时间节点完成或逐步推进。

(十二)反馈问题:未向园区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梳理了38项下放园区的经济权限,但未下放至园区,离“只跑一次”“一次办好”要求有很大差距,如企业在申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住建局下属工程质检安全监督站审查的开工安全条件和工程质量监督两项手续,不能在窗口一站式办结。

整改情况:1. 关于未向园区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问题:起草了《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向湖南桃江经济开发区下放县级经济管理权限的决定》,于2019年8月22日经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同年9月2日正式印发,将正式梳理的29项权限下放至经开区。

2. 关于开工安全条件和工程质量监督两项手续,不能在窗口一站式办结的问题:已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的相关手续、环节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明确了具体受理、审批人员,避免服务对象多头跑,实现了一站式办结。

(十三)反馈问题:行政审批管理机制不顺。县政府办加挂行政审批服务局牌子,与政务中心、信息中心独立运行,不具备办理行政审批服务相关工作职责,只负责对行政审批权限梳理、网上办结平台建设等。

整改情况:为进一步理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机制,2019年6月份,县委组织部就“县政务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兼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一事,向市委组织部进行了口头汇报,并于同年8月6日向市委组织部提交了书面请示,目前,市委组织部暂未予批复。

(十四)反馈问题:行政审批服务不规范。如工伤保险窗口在企业首次参保时,在法定条件外,要求企业安装摄像头。

整改情况:1. 2019年5月24日,县政务服务中心已责成工伤保险窗口取消了“在企业(工地)安装摄像头”的要求,重新修订了《一次性告知书》;并根据《2019年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绩效考核办法》,在“窗口月度考核”中给予了扣10分的处罚。

2. 县政务服务中心建立了窗口《一次性告知书》定期审查制度,坚决杜绝类似超出政策文件范围的要求再次出现。

(十五)反馈问题:部门履职不力。1. 在办理公租房、养老院及学校等项目住建审批手续时,等待1年多才上住建局规划例会;2. 企业在电力部门申请用电,因职工休年假无人接替造成用电被迫延后;3. 环评中介收费不规范,主管部门认为中介费市场价存在弊端,但未积极主动提出解决办法。

整改措施:1. 关于公租房、养老院及学校等项目等待1年多才上规划例会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已调查结束,作出如下处理:针对修山镇城市棚改实物安置工程项目中把关不严的问题,负责协调工作的修山镇城建办主任殷某某负有责任,由修山镇纪委对其批评教育;针对浮邱山乡渡口小学中存在把关不严的问题,负责踏勘项目的自然资源局(原国土资源局)干部邹某负有责任,因邹某已经去世,线索了结;针对浮邱山乡渡口小学负责人段某某多次变更平面规划设计图的问题,由浮邱山乡中心校对段某某进行批评教育。此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审批职能已于2019年5月顺利划转至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相关规划管理、技术人员已划转至县自然资源局管理,下阶段将进一步精简报建资料,简化报建流程,加快审批速度。

2. 关于电力部门因职工休年假无人接替造成企业用电被迫延后的问题:电力部门已于2019年8月份起,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不断档,及时保障企业用电需求。此外,由国家电网桃江分公司党组对莫某某予以批评教育。

3. 关于环评中介收费不规范的问题:对在我县登记注册的评估机构,县市监局已进行了上门检查,并要求在营业场所明码标价;对涉及的中介机构注册地在县域外的情况,积极向上级机关反映,由上级机关交由有管辖权的市监部门进行规范。同时,由县市监局、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桃江经济开发区组织举行了中介机构与企业业主的服务洽谈会,协助业主选择服务优、价格低的中介机构。环保部门主动加强了对企业环评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对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

(十六)反馈问题: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国土、环保等部门对企业办理事项不符合规定时,以设“路障”为主,不告知“路牌”;电力部门维修服务不到位,如经开区高压线路项目因审批手续过于复杂,经开区自主投资300万元进行线路架设,后电力部门以非电力部门安装为由不对设备进行维修,经开区被迫将线路转交电力部门管理。

整改情况:1. 关于国土、环保等部门对企业办理事项不符合规定时,以设“路障”为主,不告知“路牌”的问题: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再次学习政务服务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一站式服务制”等制度。各相关部门已制定重点项目分类告知书,并重新修改完善了重点项目绿色通道服务制度,在政务大厅二楼开辟了绿色通道服务窗口,基本形成了项目落地单位代跑路、政务服务中心代办事的办理模式。全年多次召开窗口协调会议,解决企业实际问题和困难。

2. 关于电力部门维修服务不到位的问题:桃江经开区已将相关电力线路资产移交县供电分公司,由电力部门加强电力线路、设备运营维护,确保企业正常用电。

(十七)反馈问题:有的缺乏担当精神。万基项目经办人办理报建手续,资料齐全并拿出县委相关会议纪要,住建局窗口工作人员要求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办理;巡察组在暗访中发现,湘利富项目经办人在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时,窗口工作人员黄某存在态度粗暴、不明确告知办结时限等问题。

整改措施:县政务服务中心已根据《2019年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绩效考核办法》,对窗口工作人员黄某给予了扣除其个人月度绩效考核30分,窗口服务绩效考核奖金300元;扣除住建窗口月度绩效考核15分的处罚。此外,由县住建局党组对黄某进行诫勉谈话。

(十八)反馈问题:有的存在乱收费现象。2018年12月28日,湖南有线桃江网络有限公司政务窗口违规收取修山镇棚户区改造房的新楼盘安装费1.1万余元。

整改情况:1. 2019年5月27日,县政务服务中心已要求湖南有线桃江网络有限公司按照桃政办发〔2014〕19号文件,对不合规的收费进行了清退;同时,在并联审批一票制收费审核中增加县政务服务中心审核把关权限,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 县纪委监委已调查结束,由桃江县广播电视台党组对李某进行通报批评,对胡某某进行诫勉谈话。

(十九)反馈问题:政务中心队伍监管不力。部分企业反映政务中心上班不准时,提前下班等问题,巡察组在暗访时,发现税务窗口工作人员黄某某、夏某某、陈某某、毛某某和工伤保险窗口李某某、汤某、吴某某等7人不在岗。

整改情况:1. 2019年5月27日,县政务服务中心通过调取监控系统和APP请假系统数据,进一步核实缺岗人员情况。经核查,毛某某确为请假;夏某某于2019年4月初已调至自助办税区开展引导服务,全程在岗;工伤保险窗口李某某除有起身倒水行为外,全程在岗;汤某(系替代前台工作人员薛某)、吴某某(系替代前台工作人员胡某)、黄某某、陈某某等4人均有离岗、缺岗行为。根据《2019年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绩效考核办法》,在“个人月度考核” 中分别给予薛某、胡某、黄某某、陈某某扣22分、4分、4分、4分的处罚,在“窗口月度考核”中分别给予人社窗口、税务窗口扣13分和4分的处罚,并约谈了窗口负责人。

2. 县政务服务中心举一反三,开展了纪律作风大整顿,召集进驻政务大厅的24个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和9个民生服务窗口负责人,重申了纪律制度;同时,制定了政务大厅管理制度汇编,重新修改了窗口服务绩效考核办法,在原有基础上更注重实际操作,更体现奖优罚劣。建立了“领导班子带队值班制度”,每天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在政务大厅巡察值班,切实加大对政务大厅的督查力度和窗口服务绩效考核办法的执行力度。

(二十)反馈问题:有的审批收费过高。如锦林公司、金源玻璃办理排污许可证费用都超过10万元,比周边地区偏高。

整改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已制作了排污许可证一次告知书,并和项目业主进行了当面沟通,解释排污许可证发放不收费,业主所反映的收费是第三方公司收取的中介服务费。(注:收费过高问题已在第十五项问题中回应)

(二十一)反馈问题:人才需求难保障。锦林织带机项目高薪聘请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因生活习惯等原因难以长期留下来。

整改情况:落实桃发〔2017〕1号文件(“工八条”)精神,对企业招聘的专业人才或员工进行专业培训的,按相关政策给予补贴;对在企业工作三年以上,新评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高级技师、高级技工职称的,由县财政奖励职称获得者1万元。人社部门已完成调查摸底,并根据企业需要适时组织招聘会及技能培训。

(二十二)反馈问题:用电成本偏高。电力部门下属益联公司承包电力业务后再外包造成费用增加,现行电费收取执行1982年文件,政策复杂且企业难以理解,如锦林公司未生产,收取1万元/年的无功损耗费和1万元/月(经协商优惠至6000元/月)的基本电费,金源玻璃收取5000元/次的高耗能罚款。

整改情况:经调查,县电力公司严格依照国家现行相关文件对两家公司依规收取电费,并不存在多收无功损耗费及高耗能罚款的行为。县电力公司已于2019年8月26日向两家企业负责人当面进行解释,两家企业均无异议。

(二十三)反馈问题:标准化厂房保障不到位。如新型节能建筑装饰铝项目和紫荆铸业均因标准化厂房未如期提供影响项目发展。

整改情况:1. 关于新型节能建筑装饰铝项目的问题:该项目因受国家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影响,导致建设存在资金困难,从而无法履约。经双方友好协商,于2019年5月22日签订了终止协议书。同年7月26日,佛山城鉴铝材有限公司(新型节能建筑装饰铝项目的投资商)与园区签订了《铝单板生产项目投资书》,计划启动新型节能建筑装饰铝项目,由园区供地15亩,企业自建厂房。

2. 关于紫荆铸业厂房问题:已在第一项问题中回应。

(二十四)反馈问题:企业融资难。特别是租赁厂房的企业和农业类企业因担保物少、风险高、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组织桃花江竹材、鑫政铝业等企业申报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在“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增强企业主的上市意愿。出台了《桃江县2019年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办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截止2019年底,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151.56亿元,比年初新增18.76亿元,增长14.12%。召开了金融服务“两进两促”工作推进会,签订了银行园区结对帮扶框架协议,设立了企业融资服务窗口。县农商行已与总部基地达成授信意向1亿元,银行新增园区贷款1.07亿元。稳步推进“助保贷”试点,累计发放贷款67笔,共4.64亿元;发放“小微快贷”“云税贷”“粮食贷”“快乐e贷”等特色贷1.73亿元。

(二十五)反馈问题:配套设施不完善。如湖南金桥板业有限公司,因园区承诺的技术人员住宿等配套设施未落实,而影响同国家体育总局的合作。

整改情况:经与企业负责人对接,该公司没有与中国体育总局开展合作。此外,为全面提升园区综合服务能力,2019年7月26日,县政府与深圳市水木控股有限公司签约,将由深圳市水木控股有限公司投资30亿元建设桃江县水木文健新城项目,项目选址桃江经济开发区,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规划建设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高中、1所园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康养医院,规划用地73亩用于商住开发;二期规划建设沿江风光带,规划用地200亩用于商住开发。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全力抓实问题整改。县委将继续盯紧巡察反馈问题,以“钉钉子”的精神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仍需深入整改的问题,实时跟踪、持续用力,扎实抓好整改落实。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县委将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实用的工作机制,力争同类问题不再重复出现。同时,强化制度执行力,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坚决防止巡察整改“一阵风”,真正按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三)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县委将带领全县干部进一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所有的职能部门都是服务部门,所有的公职岗位都是服务岗位,所有的公务人员都是服务人员”的理念,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县级领导联系重点企业等制度的实效,主动关心企业发展,主动跟踪项目落地,切实为实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7-8218113;邮政信箱(地址):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党政大楼6302室);电子邮箱:1280283382@qq.com。

中共桃江县委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