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益阳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18日至5月31日,益阳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对沅江市扶贫领域开展了专项巡察。2018年7月3日,益阳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向沅江市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问题整改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要战略思想上来,统一到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上来。把此次扶贫领域巡察问题整改作为衡量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强不强的重要标准,进一步增强问题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认真研究贯彻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要求,不折不扣全面整改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沅江市委强化责任担当,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和市长任组长,各分管市级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责任到位的整改工作体系。市委书记陶德保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主持召开4次市委常委会和3次书记专题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市级领导主动认领任务,组织责任单位聚焦问题、对号入座、对标整改,以硬的举措、实的作风,把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三)细化工作任务,从严从实推动巡察整改。根据巡察反馈的5个方面31个问题,逐条细化分解责任,印发了《益阳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分解表》,每个整改任务都明确1名责任领导,明确牵头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沅江市委关于落实益阳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抓好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整改措施、保障措施。要求牵头责任单位组织和协调各主体责任单位逐一分解责任,逐项抓整改落实。对危房改造资金和村级财务管理等重点问题,进行了专题部署和整改。
(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为确保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成立了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纪委党风政风督查室、市扶贫办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先后开展了4次督查,下发了督查通报,将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委。整改期间,市纪委监委共立案13人,问责处理13人,形成了有力震慑,推进了问题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扶贫干部变动频繁。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调整扶贫干部的报告审核,未经市委组织部同意,不能随意更换、调整扶贫干部。二是7月5日至7月10日,市驻村办联合市扶贫办组成3个督查小组,对29支驻村帮扶工作队进行全覆盖精准指导,既“面对面”反馈交办问题,又“点对点”现场指导整改问题。三是全市31家派出单位主要负责人结合千名干部进百村入万户“践行初心使命 真情脱贫帮扶”主题活动与75名驻村帮扶工作队员交心谈心,深入了解扶贫干部的思想动态以及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着力化解了他们的工作压力与思想包袱,做好了情绪疏导,帮助其树立了信心,激发了驻村干事创业热情。四是7月27日组织召开了全市驻村帮扶工作调度暨业务培训会,对脱贫攻坚工作相关要求做了进一步的解读说明,各驻村工作队、派出单位、镇场街道强化了责任认识,做到到岗到人,保持脱贫攻坚干部队伍稳定。
2.干部作风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琼湖街道、胭脂湖街道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立健全了机关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加强了干部作风建设管理。二是在全市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6月6日至6月18日、7月11日至7月17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作风建设专项督查,重点督查机关、政务窗口、驻镇二级机构等工作人员上班纪律情况;深入宾馆、茶楼、酒店等查看是否有公职人员中餐饮酒、违规办酒、上班时间出入宾馆、茶楼等现象,发现违纪问题4起。
3.个别驻村干部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弛,帮扶工作队不在岗。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责任追究。要求派出单位对不在岗的驻村帮扶工作队长进行了调整,对原队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2名队员给予诫勉谈话,要求全市各派出单位和各镇场街道进一步加强驻村帮扶队员管理。二是强化日常监督。从7月5日开始,市驻村办对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实行在岗“日报制”动态管理,市驻村办随机抽查核实,将在岗情况作为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年底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三是开展专项督查。7月5日-7月10日,市派驻村办联合市扶贫办组成3个督查组,对全市29个贫困村及部分未脱贫人口100人以上的非贫困村进行专项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印发了督查通报,责令相关责任单位对问题进行整改。
4.贯彻中央扶贫精神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制度建设。为切实加强精准扶贫工作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对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的脱贫攻坚责任制。二是强化研究调度。巡察进驻以来,共召开8次市委常委会会议、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5次书记专题会、1次市长专题会专题研究调度扶贫工作,涉及脱贫攻坚百日会战、健康扶贫、电商扶贫、行业扶贫、金融扶贫等方面工作。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召开全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暨作风建设年动员大会,成立市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切实把脱贫攻坚这个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三是强化政策执行。市级领导对扶贫工作亲抓实干,扎实开展脱贫攻坚“三走访三签字”工作,进村入户指导党建扶贫工作等,专题研究脱贫攻坚领域突出问题整改,部署调度各项重点难点工作,对危房改造资金和村级财务管理等重点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调度整改情况。
5.扶贫资金滞留闲置,不敢用、不能用。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专项督查。在7月24日—8月5日对相关镇场街道财政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了专项督查,各财政所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8月10日前全部拨付到村或实施单位。二是取消镇场街道财政所报账制,财政所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到村账镇管办,由村账镇管办建立专账,实行专账核算,并建立备查台账。三是制定了沅江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款操作流程,要求镇场街道财政所收到市财政拨付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后,通知镇场街道扶贫办和相关村,报领导审批,在15个工作日内将扶贫资金拨付到村账镇管办,同时加强村级扶贫资金管理和监督。
6.以简单位移应对易地扶贫搬迁。
整改情况: 一是市联席办对已查实的4户简单位移搬迁户进行了清退;二是市扶贫办将清退对象在国家扶贫开发系统进行重新标识;三是相关镇场街道停止对简单位移搬迁户的资金拨付,按清退程序进行清退;四是按照上级要求,由市扶贫办调整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迁出区域名单。
7.擅自提高易地扶贫搬迁标准。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督查督办。5月3日-5月4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纪委党风政风室、市联席办等单位对泗湖山镇擅自提高易地扶贫搬迁农村购置闲置房补助标准的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印发了督办函。二是收回超标准部分的资金。泗湖山镇召开了整改会议,并安排人员上门解释政策,对农村购置闲置房超标准补助已上缴镇财政,全镇共收回资金45.5万元。三是对泗湖山镇4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
8.违规使用产业扶贫资金。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调整村级账务、变更项目等途径,已将南大膳镇、胭脂湖街道、共华镇违规使用的产业扶贫资金整改到位。二是对违规改变产业扶贫用途的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三是下阶段严格按照扶贫项目库的建设要求,用项目引领扶贫资金分配,严格要求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使用扶贫资金,不得随意变更项目或用途,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脱贫质量。
9.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扶贫资金效益未得到有效发挥。
整改情况:一是贫困户危改补助、产业发展资金已于8月10前全部拨付到位,对琼湖街道不符合拨付条件的扶贫资金已予收回市财政国库股。二是针对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滞留问题,市发改局正在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确保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及时拨付。三是强化督查。对相关镇场街道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款不及时、长期滞留财政账上的,摸清资金滞留额度,督促加速项目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每月初将上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滞留情况上报市扶贫领导小组,并通报到各镇场街道。
10.扶贫对象不精准,识别程序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共华镇福安村已向谢某宣传了相关扶贫政策,也向其详细说明了情况,统一了思想认识,在6月份动态调整过程中,福安村对有异议的贫困户进行了调查核实及整改,并已完善资料、重新归档。杨梅山村、荷花村、双阜村、福安村已按要求完善公示照片和会议记录。二是本着“实事求是、分户甄别、分类处理”原则,按照“确保情况真实、工作扎实、执行政策标准准确、群众认可度高”要求,严格按照“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的程序开展了新增和返贫人口的识别,认认真真开展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本次动态调整新识别2395人,其中整户新识别983人,单个贫困人口补录1412人;清退7408人,其中整户清退6803人,单个清退605人。
11.产业扶贫项目难以落实。
整改情况:因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我市水上旅游运营全部暂停,且放开期限未知,所以旅游项目原定申报的旅游线路无法获得有关部门批复,导致项目实施遭遇瓶颈,无法按原定方案继续实施。根据省扶贫办9月6日下发的《关于继续认真做好2014-2017年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综合项目实施单位沅江市八百里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和胭脂湖街道、杨梅山村支两委的意见,经市扶贫办请示省扶贫办同意,已将该旅游扶贫项目调整为中药材种植产业扶贫项目,由胭脂湖街道负责组织实施,原省级下达的专项资金随项目转移。目前,新项目实施方案已报省扶贫办备案,并已启动项目前期筹备工作。
12.产业扶贫项目与贫困人口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够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产业扶贫指导思想。按照“四跟四走”的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好新湾村产业扶贫项目分红工作。新湾村迅速召开整改会议,市农业局到村指导、了解产业扶贫工作,制定了整改方案。二是加强产业扶贫项目建设的监管工作。新湾村与参与产业扶贫项目的贫困户签订了分红协议,并已将产业扶贫项目分红资金刷卡发放至贫困户扶贫明白折中。三是制定沅江市产业扶贫实施方案。方案内容涵盖产业扶贫的基本原则、扶贫政策的细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引进和培育、贫困户的培训、与贫困人口的利益联结、产业扶贫资金的整合使用、相关责任单位的责任等关键内容,为产业扶贫工作提供指导。四是指导帮扶主体落实利益联结机制。对有产业扶贫项目的帮扶主体(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提供产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指导他们了解利益联结机制的相关政策,制作相关表格和协议书,督促落实对贫困户的分红。
13.个别村扶贫项目资金扎堆,不利于扶贫工作均衡发展。
整改情况:一是已建立全市扶贫项目库,严格按照项目库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减少个别村扶贫项目资金扎堆现象。二是严格审批涉农资金项目。今后,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市政府规定的项目程序申报涉农项目,搞好项目梳理,充分用好涉农项目资金和扶贫项目资金,使两者发挥最佳的扶贫效益。三是加大宣传和公示、公开力度,使扶贫项目、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扶贫项目效益情况家喻户晓,使困难群众感受到扶贫政策的好处。
14.走访不到位。(福安村杨某等贫困户)帮扶手册未见2018年走访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已召集相关帮扶责任人开会,就个别贫困户帮扶手册未见2018年走访记录进行核实,并督促落实帮扶任务,对杨某帮扶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针对杨某已于2018年5月死亡的事实,驻村工作队和福安村委一方面第一时间将其《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进行了登记,另一方面在6月份的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中将杨某作自然减少处理,并变更户主(其妻子为新的户主),由帮扶责任人继续帮扶,6月份以来均上门走访,按要求填写走访记录。三是举一反三,按照《2018年度沅江市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开展脱贫攻坚“三走访三签字”工作实施方案》和《沅江市脱贫攻坚百日会战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开展了千名干部进百村入万户“践行初心使命 真情脱贫帮扶”主题活动。同时加大对走访不到位的帮扶责任人的查处、通报力度,确保走访到位。
15.四通电脑学校在中职免学资助工作中,出现拨款人数比实际人数多5人,对有5人中途退学的数据更新上报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市教育局职能部门深入四通电脑学校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四通电脑学校于8月20日将5名学生不在校期间的学生资助费用共计2544元退回市教育局。二是对四通电脑学校校长、资助负责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三是市学生资助中心制定了《沅江市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规程》,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学生资助工作。四是9月13日-9月20日对教育扶贫资金进行了督查。
16.信息填写不准确。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1)贫困户杜某2017年人均纯收入超过贫困线是由于其帮扶责任人在填写2017年人均纯收入时误把人口数当成了2(原本建档立卡是3人),导致人均纯收入超过2017年的脱贫标准线。对其帮扶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帮扶责任人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虚心接受,承诺日后扎实工作,将扶贫工作做好。(2)针对福安村贫困户倪某和陈某档案中出现收入统计卡填写不一致的情况,村委积极召开会议,并与帮扶责任人进行入户核实,现已按照要求整改到位。二是开展基础信息比对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由各镇场街道成立专门的数据采集小组,对动态调整后系统内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入户核实的方式,实事求是修改完善了贫困户信息表。三是进一步完善扶贫基础台账资料。对“一户一档 ”资料、村级台账资料和精准扶贫手册进行了一次认真系统的清理,对档案资料不完整,存在缺页少项、签字盖章不全、应填未填的,以及填写内容存在逻辑错误、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进行了全面认真彻底整改。
17.造假作假。泗湖山镇净下洲村易地扶贫搬迁会议记录造假。双阜村2017年1月关于精准扶贫易地搬迁贫困户的审核会议记录造假。
整改情况:一是进行批评教育,完善工作资料。(1)泗湖山镇纪委对净下洲村村支书及扶贫专干开展了约谈,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认真反省,写出书面检讨,同时,泗湖山镇党委对净下洲村党总支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净下洲村已完善搬迁对象确认程序的资料。(2)共华镇党委对双阜村主要负责人、扶贫专干进行了批评教育,双阜村委已严格按要求完善搬迁对象确认程序的五个环节资料。二是规范易地搬迁对象确认程序,严格按照贫困户申请、村委会初审公示、镇场街道审核及公示、市政府审批及公告、签订搬迁协议、旧房拆除协议等各个工作环节的要求开展工作,每个环节都要有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做好开展相关工作的资料记录和存档工作,确保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
18.有的领导干部对扶贫工作重视不够,喊得多、抓得少。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精神,不打折扣执行文件要求。按照《沅江市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清单》和《沅江市脱贫攻坚考核办法》,落实好领导干部各项脱贫攻坚工作责任。二是压实责任,加强调度与督促。严格执行百日会战相关工作部署,各责任单位成立了脱贫攻坚百日会战指挥机构,由单位负责人任总指挥,制定了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加强对扶贫工作的调度和督促。三是强化监督,确保抓出实效。强化脱贫攻坚政治责任,领导干部带头,扎实开展“三走访三签字”工作,确保抓到实处、抓出实效。四是以上率下,统筹推进。强化一把手责任制,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
19.(1)明白卡不明白,发多少、扣多少,群众心里没底。
整改情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行业政策宣传力度。按照《沅江市脱贫攻坚百日会战实施方案》要求,由帮扶责任人上门入户重点宣传扶贫明白卡相关政策,切实使贫困户明白扶贫明白卡发多少、扣多少,明明白白、清清楚楚。7月份普及宣传了健康扶贫、兜底保障、危房改造、金融扶贫政策,8月份普及宣传了就业扶贫、教育助学扶贫政策,让群众知晓政策,确保扶贫政策进村入户、深入人心。
(2)共华镇村民阳某不清楚为什么要取消她儿子的低保。
整改情况:一是调查了解情况。阳某家庭成员共有3人,为本人、儿子、女儿。丈夫陈某于2013年病逝,因其家庭困难,从2013年7月起,其儿子一直享受农村低保。2017年6月在村级低保民主评议中,因其本人在外务工有月收入1800元,女儿在沅江市区购有商品房,不符合农村低保要求,故未能评上低保,导致其儿子低保取消。现已与阳某沟通,宣传解释相关政策后,本人表示理解。二是加大对低保政策的宣传,6月份,市民政局印制了2万册《沅江市民政行业扶贫相关政策宣传手册》分发到群众手中。今后,将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3)直补卡不直补。
整改情况:一是截止目前,我市用于农村危房改造的县级配套资金仅2017年第二批,该批次参改农户中胭脂湖街道荷花村仅1户,户主黄某,危改资金0.44万元,该户已完成改造并足额领取危改资金。我市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严格按照上级下发实施方案执行,严格按工作程序进行审核、审批、公示,确认参改对象,做到直补卡等相关信息采集录入要通过入户调查。农户完成改造并通过竣工验收后,由市财政局社保股等相关股室核定后,由财政“一站式”发放至农户的直补卡中。资金拨付后市、镇危改办进行电话抽查,杜绝截留危改资金问题,保证参改农户足额领取危改资金。二是严肃问责违纪行为。就2013年胭脂湖荷花村截留挪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用于旧村部维修的问题,已于2014年9月21日给予时任村支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将违规领取危改资金收缴至镇财政。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为杜绝村一级农村危房改造“施工员”在危改实际操作中易导致的截留挪用、拆分指标和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行为,在今后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将严格落实政策,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加强对镇村两级的监督管理。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广大参改农户的政策宣传,将危改政策宣传到“田间地头”。
(4)琼湖街道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工程滞后,未按要求于3月底达到入住条件。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协调推进。7月17日,市联席办组织召开市联席办组成单位、省建工集团五公司沅江项目部、琼湖街道等单位负责人联席会,协调推进榨南湖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工程进度。二是完成基本配套设施。琼湖街道高度重视,组织召开有关部门易地扶贫搬迁相关工作人员协调会,并成立了由榨南湖村工作队队长牵头的工作组,配合村委对该问题进行整改,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和城建国土办工作人员对工程配套水、电问题现场协调,道路等硬化工程进行扫尾,目前榨南湖村集中安置区配套设施已基本完成。三是实现入住。目前38户已全部搬迁入住。
20.部分易地扶贫搬迁户旧房未按时间节点拆除,复垦工作进展缓慢,国土等部门督促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7月17日,市联席办召开了琼湖街道、胭脂湖街道、市国土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协调推进琼湖街道、胭脂湖街道旧房拆除、宅基地复垦工作。二是已督促琼湖街道、胭脂湖街道完善宅基地复垦等相关资料,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复垦实施方案已聘请第三方公司编制完成,在此基础上,已起草市政府上报的4个文件材料,然后报请省国土厅对实施方案进行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再进入宅基地复垦验收工作。三是琼湖街道集中安置搬迁户、胭脂湖街道分散安置搬迁户、三眼塘村集中安置搬迁户旧房均已全部拆除。
21.财政局对镇场街道违规滞留扶贫资金监督不到位,对滞留扶贫资金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及时拨付资金。各财政所已按政策将滞留扶贫资金全部拨付到村或实施单位,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收回。二是完善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上级政策,制定了《沅江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款操作流程》和《沅江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简化拨付流程,加快拨付进度,强化资金监管,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力助推脱贫攻坚。三是强化督查。7月份以来,对相关镇场街道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款不及时、长期滞留财政账上的,摸清资金滞留额度,督促加速项目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每月初将上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滞留情况上报市扶贫领导小组,并通报到各镇场街道。
22.“清理”不彻底,“治理”不到位,扶贫领域易发多发性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对草尾镇林某和泗湖山镇刘某的贫困户身份严格按照政策和程序要求进行重新评议,通过扶志、扶智和落实相应帮扶举措帮其脱贫,树立脱贫典型,带动其他贫困户脱贫。二是举一反三,在全市开展清理工作,认认真真开展了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本着“实事求是、分户甄别、分类处理”原则,按照“确保情况真实、工作扎实、执行政策标准准确、群众认可度高”要求,进一步将脱贫攻坚的“第一颗扣子”扣准扣好。本次动态调整新识别2395人,其中整户新识别983人,单个贫困人口补录1412人;清退7408人,其中整户清退6803人,单个清退605人。三是共华镇个别群众通过打招呼、优亲厚友等形式享受了农村危改政策,有碍农村危房改造的公平公正,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针对优亲厚友的问题在全市开展专项整治,涉及的资金已全部予以收回。四是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规范农村危房改造的操作程序,将三级审批、公开公示落到实处,加强监督管理,彻底杜绝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23.扶贫导向偏差问题。
整改落实具体情况:一是加强典型宣传。宣传报道一批扶贫领域典型的人和事,弘扬“脱贫光荣”“勤劳致富”的理念,对于胡某等因懒致贫的贫困户,做到扶贫先扶志,着力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力争早日摆脱贫困。共发表《90后干部文彪:精准扶贫路,青春排头兵》《小豆角种出扶贫大产业》等稿件200余篇,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加大扶贫政策类稿件在沅江新闻网、沅江发布、沅江电视台、沅江手机报等媒体上的刊发力度,加强扶贫导向宣传,共发表《沅江市委常委会2018年第15次会议:抓实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打好产业建设项目“百日会战”》《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等稿件30余篇。三是加大负面曝光。通报了扶贫领域的处分案例,共发稿10余篇,如《沅江对37个单位行业扶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沅江市通报5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沅江通报6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等,形成了有力震慑。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扶贫政策和扶贫典型等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负面曝光力度,引导全市上下正确认识开展扶贫工作。
24.存在搞形式主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泗湖山镇党委对净下洲村党总支把关不严的问题在全镇进行了通报批评;共华镇已责成福安村委纠正帮扶卡,并对扶贫专干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针对泗湖山张某面积超标、装修超标的问题,已按超标的整改要求对张某的房屋采取砌墙的方式进行封存,封存范围包括整个二楼、一楼左侧的卧室和杂屋左侧的卧室。
25.优亲厚友问题突出。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开展危改资金专项整治。针对反馈优亲厚友的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市住建局因危改工作领导不力,要求不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对市住建局责任人员共3人进行立案处理,责令市住建局在今后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必须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保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公平与公正。对巡察反馈的优亲厚友问题进行核查,不符合当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坚决予以清退并回收违规领取的资金。5月28日召开了市委常委会对开展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印发了《沅江市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沅办〔2018〕38号),要求全市各部门单位对开展农村危改资金工作方面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自查。成立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4个核查小组,对自查上报情况和实际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核实,推进全面整改。6月26日,市住建局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纪委党风政风室、市委巡察办组成5个联合督查组,对14个镇场街道进行专项督查和“回头看”,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全面整改到位。强化执纪问责,对资金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实行了问责,市纪委监委共立案11人。此次专项整治资金全市应收缴358.4万元,现全部完成收缴至财政。三是在今后工作中,举一反三,强化监督,对各镇场街道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定期检查,严格落实拨付后电话回访制度,要求镇场街道危改相关工作人员100%电话回访或上门走访,市级抽取20%-30%进行回访,对存在问题的及时查处,严明纪律;进一步规范农村危房改造操作程序,将三级审批、公示落到实处;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26.驻村干部选派的相关规定没有完全落实。
整改情况:已要求市农业局重新选派工作队队长。并对全市驻村帮扶工作队进行了自查,29名驻村工作队长中13人为副科级以上干部,其余为科级后备干部。
27.软弱涣散村整改不到位,脱贫攻坚的前沿阵地基础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六个一”工作法要求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工作。二是通过各镇场街道党委(工委)再次深入排查,确定胭脂湖街道荷花村党总支部、共华镇双阜村党总支部2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为重点挂牌督办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重点挂牌督办的2个村党组织在7月底前召开了专题会议,根据存在的突出问题倒排整顿工作时间表,列出了责任清单,2个镇街道党委(工委)召开了专题会议,帮助村党组织完善整顿措施,明确整顿目标。挂牌督办期间,党委(工委)书记、联点市级党员领导和联点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按要求到联点村指导工作,掌握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市委组织部对挂牌督办的2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实行十天一调度,汇总相关情况,督促抓好整改落实。目前全市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全部整顿到位。
28.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处理不够坚决。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强化“三察(查)一包”(暗访督察、专项检查、专项巡察和领导包案)。7月份以来,市纪委联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组成督查组,对相关责任市直单位及14个镇场街道推进扶贫项目、落实扶贫政策、强化资金监管等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每月将汇总情况向市委主要领导汇报。联合市委督查室、市扶贫办于7月26日开始开展脱贫攻坚行业扶贫专项督查,时间为期1个月。下发了《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保障三大攻坚战“百日会战”顺利推进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纪检监察组织深入开展脱贫攻坚领域监督检查,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联动协作机制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探头”的作用,拟于近期整合镇场街道纪委(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力量,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督查。二是涉及扶贫领域案件实行提级办理、领导包案制度。明确由一名班子成员任包案组长,将扶贫领域案件分解到各纪检监察室,不再交办至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将责任上提一级,建立每个案件一个包案领导、一套具体工作方案、一个专门调查小组的“三个一”工作机制。三是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巡察进驻以来,针对扶贫领域问题,立案30人,问责29人,形成有力震慑。
29.对信访举报重视不够、处置不当。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郭某虚报冒领危改资金的信访问题,给予党内警告1人,行政警告2人,全市通报批评4人。二是高度重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工作。出台《关于扶贫领域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专项办理三年工作方案》,围绕脱贫攻坚工作,认真梳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情况,深入查找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细化台账登记、深化专项分析、强化督查督办以及突出重点交办等方式,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30.应对重大负面舆情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舆情监看。将扶贫舆情列入重点监看范围,7月份以来共发现涉扶贫舆情4条,发现舆情后,市网宣办立即通知涉舆单位调查核实并反馈情况。二是加强督办处置。针对益阳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已要求市住建局核实并书面汇报。针对《沅江市阳罗洲镇兴乐村扶贫不公平》舆情,市网宣办要求阳罗洲镇调查核实情况并书面报告。7月18日,阳罗洲镇分管领导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村入户调查,向发帖人详细解释有关政策及其质疑的数据。最终,该帖举报人出具情况说明书,承认其杜撰帖子内容,举报不实。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加强舆情监控,督促涉舆单位及时做好调查回复工作,为全市扶贫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31.村级财务管理混乱局面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全面排查。6月11日至6月15日,由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经管站组成联合检查组到镇场街道进行了专项检查,向市纪委提供问题线索3件。6月19日,相关部门专题研究问题整改方案,部署排查整改工作。在全面核查的基础上,镇场街道迅速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自查自纠,边查边改。二是明确目标,全面整改。各镇场街道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层层召开会议,开展业务培训,压实工作任务,按照各自职责,进行了认真排查和整改。全市共核销债权债务1200多万元,收回往来欠款56万元,规范完善资料185份,立案查处1件。通过自查和整改工作,大部分镇场街道制定了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的实施办法,为我市村级财务管理步入规范化、正常化轨道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制定了《沅江市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约束人、用制度管理人。四是跟踪督查,严防反弹。8月22日,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经管站等部门抽调人员,对各镇场街道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三、下一阶段整改工作的安排
下一步,沅江市委将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力度,以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和精神,继续认真抓好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脱贫攻坚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巡察整改永远在路上,沅江市委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针对问题,拉条挂账,动真碰硬。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积极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跟踪督查,确保问题整改托底清零。
(二)持续强化督查问责。加强对问题整改的督查、督促、问责,以铁的纪律、严的措施、硬的手腕,防止问题反弹。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扶贫办、市委巡察办强化督查频率,市委组织部将督查结果充分运用到绩效考核当中,市纪委监委严格按扶贫作风建设年的要求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三)持续加强源头防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坚持“当前遏制”和“长远管住”相结合,举一反三,深挖根源,有针对性地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从根本上堵塞管理漏洞,使各项扶贫工作有章可循,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7-2708110;地址:沅江市桔城大道交柳庄路东南侧(沅江市档案局);电子邮箱:529869583@qq.com。
中共沅江市委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