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0月23日至11月2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公路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18年1月2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公路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力推进整改
市公路局党委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政治巡察要求,层层传导压力,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局党委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中心工作,端正态度、主动认领、诚恳接受、逐条落实、全面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先后4次召开党委会(扩大会),近20次专题会,听取整改汇报、研讨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等。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林德华同志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制订了《中共益阳市公路管理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提出52条整改措施,分别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
(三)统筹抓好整改。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近期不能完成的,加快推进,制定时间表,跟踪问效,按时完成整改。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与项目建设、路政治超等公路业务工作相结合,以巡察整改推进工作,以工作成效检验巡察整改。至目前为止,18个问题已整改到位,2个问题正在整改。共建立制度3项,完善制度3项,应清退资金361739.86元,已全部清退,开展提醒谈话5人,批评教育22人,通报批评2人,诫勉谈话3人。
(四)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在解决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问题的同时,进一步修改完善规章制度,已制订并下发了《益阳市公路管理局公文收发与印章使用管理规定》《益阳市公路管理局机关考勤制度》《益阳市公路管理局党委会议制度》《益阳市公路管理局党委中心组学习管理制度》《益阳市公路管理局党委实施重大事项决策民主化的规定》《益阳市公路管理局带薪年休假、节假日值班实施办法》等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把制度的“笼子”扎紧扎牢,对违反制度踩“红线”、闯“雷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防止“破窗效应”。
二、坚持政治标准,确保整改实效
局党委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坚持如期、全面、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方面存在的问题
1、落实上级公路交通建设有关文件精神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责令资阳区公路局、沅江市公路局、赫山区公路局对51万元余元进行了调账处理,即资阳公路局发生的检测中心维修费支出178010元、沅江公路局发生的益沅线事故赔偿费支出37440.37元、赫山公路局发生的市委党校培训基地建设等支出295819元都由原来列支的“养路专项支出”科目调整为“养路事业支出”科目。二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湘交计统〔2017〕151号)文件,强调和重申了“公路大中修补助资金必须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的规定。
整改进度:已整改到位。
2、重大事项未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整改情况:一是在2018年2月12日召开的党委民主生活会上,党委书记林德华同志代表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时,深刻剖析了重大事项请示不够的问题,并表示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报告责任。二是重温了《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党内报告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把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作为讲政治、守纪律的重要内容,明确责任,抓紧抓实。三是对干线公司设立及运转情况向市政府相关领导进行了汇报,根据领导意见,保证在干线公司注销时先向政府报批。四是以党委的名义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讨。
整改进度:已整改到位。
3、重大事项党委集体研究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了《党委会议制度》《党委实施重大事项决策民主化的规定》等制度。二是重新明确党委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会议的研究范围和内容。三是党委成员重温了“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等决策制度,确保议事决策更加规范。四是全面清理机关和局属单位的车辆,目前已对全局系统14台小车进行过户或资产处置处理(6台过户,8台交财政处置)。
整改进度:已整改到位。
4、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确保理论武装到位,精心制定了2018年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8年度目标管理内容,明确目标任务和考核要求。三是调整领导分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
整改进度:已整改到位。
5、领导班子分工不够科学合理。
整改情况:已于2018年3月15日印发了《中共益阳市公路管理局委员会关于调整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文件,对一名副局长即分管计划、规划、统计,又分管财务的问题,已重新调整另一名副局长分管财务。对工会主任不从事工会工作,一直分管路网建设的问题,已重新明确工会主任主管工会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到位。
6、存在部门保护主义。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机关职能科室和相关二级单位,重新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重申严格遵守项目公开招投标的规定,杜绝内部招投标。二是要求相关科室尽早熟悉公开招投标政策、法规、程序,提前做好项目公开招投标前期准备工作。三是在2月13日党委会上形成决定,对今后公路系统的养护工程项目,严格按相关政策法规实行公开招投标,不再沿用市政府《关于公路大中修等养护工程招投标问题协调会议纪要》(益府阅〔2010〕60号)的规定。
整改进度:已整改到位。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存在的问题
7、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在党委民主生活会上,党委书记林德华同志代表领导班子剖析了在党建工作方面主动作为不够,推进举措不多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措施。二是督促局党委成员进一步提高对党建工作的认识,行文明确党委成员联系、指导联系单位、对口科室的党建党务工作,并将党建工作纳入局属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三是已报请市直工委批准我局成立机关党委,机关党委的设立,将进一步推动全局基层党建工作。四是坚决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确保组织生活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五是对近期已具备建立临时党支部条件的茅东项目部已批准建立临时党支部。
整改进度:已整改到位。
8、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不完善,学习记录不规范、不完整。班子成员学习笔记有“补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完善了《党委中心组学习管理制度》,保证了学习的规范化。二是严格执行党委中心组学习管理制度,党委书记担当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每位中心组成员在学习中不少于1次中心发言,并做好学习笔记。三是全年安排中心组学习6次以上,每次学习2天。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党委书记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方式抽查中心组成员学习记录情况。五是在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活动中,党委书记对学习笔记有“补抄”现象的班子成员进行了批评。
整改进度:已整改到位。
9、机关发文管理不严格,存在编号、行文、时间错误等问题
整改情况: 2017年11月,经党委研究已制订《益阳市公路管理局公文收发与印章使用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机关发文的起草、核稿、会审会签和公文复核、登记、核发等具体流程。对在印发《关于〈印发“519”行动2016年新开工路面改善项目施工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文件中,出现行文错误的当事人工程科科长符重阳同志和办公室主任高跃峰同志,下发了《关于对符重阳同志、高跃峰同志进行通报批评的通知》文件,进行了通报批评,并由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批评教育。
整改进度:已整改到位。
10、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会议,要求局属各党支部把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作为党支部重要内容,并与单位年底评先评优挂钩,督促支部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各党支部组织召开了支部组织生活会,各联系点和分管党建工作的局领导都参加局属单位的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现场点评指导。
整改进度:已整改到位。
11、基层支部组织生活会记录不规范,存在补记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高度重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查漏补缺,对支部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开展了一次全面清查,对有记录不规范,存在补记现象的支部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并要求各支部在2月底前整改到位,目前均已进行整改。二是局党委明确要求各支部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并认真做好记录。
整改进度:已整改到位。
12、违规实行停薪留职。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局在编人员进行了全面摸底,经摸底,市公路应急抢险中心(益阳路桥公司)和市车辆超限超载谢林港检测站均有停薪留职性质人员。其中益阳路桥公司有内退7名、请长假6名、待岗44名、停薪留职2名,谢林港检测站有停薪留职5名。二是根据单位管理要求分别进行了处理。实行企业化管理的益阳路桥公司,经清理,符合职代会通过的内部管理制度。谢林港检测站5名停薪留职人员,4名在2018年3月初已责令其到岗上班,1名已于3月20日正式办理离职调出手续(离职人员为2016年12月从局机关调到谢林港检测站工作的刘云风同志)。三是鉴于路桥公司岗位少、人头支出压力大,已向市政府打出暂维持原人员管理模式的专题报告,待报告批复后,再按批复要求执行。
整改进度:在进一步整改过程中。
13、违规增设科级干部线数;增设路桥公司党委书记1线。
整改情况:我局违规增设科级干部的时间段主要集中在2015年公路体制改革时期,“三定方案”确定我局机关正科级领导职数18个,而当时我局有正科级干部31名,其中原市局机关22名,原市农村公路局5名,从各区县(市)公路局调入4名。在干部配备安排时,31名正科级干部安排了16个正科岗位,另提拔了2名副科级干部到正科岗位,富余正科级干部15名,到2017年年底自然减员后还富余正科级干部9名。对违规增设9名正科级干部线数问题,一是我们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市委三令五申严禁超配领导干部,而我们却不但没有消化,反而违规增设多名。二是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和业务,举一反三,决不再出现类似问题。三是制订逐步消化富余正科级干部方案,力争在3年内消化到位。在富余正科级干部未消化前,原则上不提拔副科级干部到正科级岗位。
在3月28日党委会上,已免去曾令全同志路桥公司党委书记职务,由总经理蔡范军同志任党委书记。
整改进度:部分整改到位,部分在进一步整改过程中。
14、人事档案管理较乱。没有对干部的“三龄两历”进行清理确认,部分干部的“履历表”、“自传”缺失,年度考核表不全。
整改情况:由人事科牵头,明确专人负责,对93名干部的“三龄两历”进行了集中审核和专项清查,填写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对档案中“履历表”、“自传”缺失和年度考核表不全的,全部进行了补充,目前所有表格都已归档,相关资料已整理好。
整改进度:已整改到位。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15、局党委没有与机关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没有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班子责任分工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在履行职责职能上,对项目和二级单位的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在2018年3月30日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局党委分别与四个局属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与局机关16个科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根据市纪委的工作要求和局党委班子成员分工情况,制定了《益阳市公路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目标》和《益阳市公路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三是局党委全力配合市纪委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组的监督检查和执纪办案工作,大力支持市局机关纪委的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和二级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
整改进度:已整改到位。
16、干线公司在多家银行多头开户,共8个(已撤销1个);费用大多为接待费、车辆使用费和土特产费,大部分不是公务卡结算,是现金支付,已切块分摊至项目。
整改情况:一是对干线公司在多家银行开户的,除保留建设银行的基本户外,其余7个已全部撤销。二是组织干线公司和相关科室人员,学习了《益阳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益阳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试行办法》、《益阳市市直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要求各单位和部门严格控制接待费、车辆使用费,杜绝请客送礼行为。明确以后项目前期费用,按为哪个项目服务,支出就归结到哪个项目为原则,杜绝切块分摊问题。三是在机关大会上,重申所有公务支出必须用公务卡结算的规定,要求尽可能杜绝现金支付。四是对干线公司财务部长许柳新、出纳姜忱进行了提醒谈话。
整改进度:已整改到位。
17、茅东项目部违规发放差旅费和晚班补贴,重复发放元旦、春节等节日加班费,机关有挤占、挪用茅东公路建设专项资金172万元等问题。另外项目部副总经理龚丹芳(局机关副科级干部)自2013年3月至2015年5月将自己的私车租给项目部,获利175500元(租金每月6500元,共租用27个月)。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省公路局2005年下发给各市州和干线公路改建项目公司的有关工地补助发放标准,由审计科、干线公司牵头,对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的各类津贴补助进行清算。经认真清理,应向茅东线项目部9人收回违规发放的个人待遇共计83822.86元,目前已全部收回。二是对机关挤占、挪用茅东公路建设专项资金172万元的问题,拟调帐处理,确保再不出现类似问题。现因财务账目被市纪委七室调走,暂末调帐。三是龚丹芳私车租赁获利问题,明确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科室配合进行处理。经咨询相关评估机构,对龚丹芳在车辆租赁期间发生的修理、保险、车辆折旧等进行综合评估,初定该车租赁期间共由个人支出费用112433元,拟收缴获利部分63067元。目前已收回龚丹芳私车租赁获利款63067元。四是对原茅东项目部经理王富、副经理龚丹芳进行了提醒谈话。
整改进度:已整改到位。
18、赫山区公路局副科级干部鲁欣、职工舒志高在银城干线路改项目、茅东线项目中承揽工程。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书记、局长林德华、副局长林小平、副局长蔡志伟在2018年2月12日召开的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分别就自身是否存在为子女、配偶和特定关系人参与或承揽内部工程、参与相关业务经营活动情况做了自我剖析及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在2月13日党委扩大会上形成决定,全体机关干部和局属单位全体干职工,不允许以个人名义参与任何项目建设和承揽工程。三是鲁欣、舒志高系赫山区公路局干职工,市局去函督促赫山区公路局党组对二人进行处理,要求不能再出现类似问题。赫山公路局已对鲁欣、舒志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两人不再在公路系统内承担工程。
整改进度:已整改到位。
19、机关工会没有建立内控制度,会计、出纳一人兼任,支出一人经手,一人审批,无证明人。工会经费存于个人银行账户。2015年局机关工会超标准发放干部生日慰问费、登山奖金、征文奖励费等102750元。没有按2017年8月益人社发〔2017〕51号要求自查自纠,上报有关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组建机关工会。目前市总工会已批复我局成立机关工会,机关工会组建后,将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重新开设机关工会银行账户。目前工会财务会计、出纳已分设,分别由2位同志兼任,经费收支严格按《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17〕32号文件实行。工会开支原则上都使用发票,对不能使用发票的事项,都在单据上写明事由,多人证明。二是对违规发放的节日和活动中超标发放的费用102750元,已全部追回。三是以后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实事求是报告有关情况,确保今后不出现类似问题。
整改进度:已整改到位。
20、违规配备公务用车,干线公司保留了3辆公务车。
整改情况:干线公司的湘H08897车已转户到现使用单位安化县交通局,湘H9FN88车、湘H1N725车已封存,并向市财政局打出了报告,要求进行资产处置,待市财政局批复后将按要求进行处置。日前干线公司已无公务车。
整改进度:已整改到位。
三、保持政治定力,巩固巡察成果
当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具体事项和问题大多数已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局系统的党风、政风、行风有了明显的改进。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市委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市委、市纪委和市委巡察办要求,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于基本完成的巡察整改问题,持续巩固深化,及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反弹;对于继续推进的整改任务,坚持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直至落地见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
(二)推进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着力抓好局系统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扎紧制度笼子,完善监督机制,让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使各项管理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加大制度执行考核力度,纠正有制度而不执行行为,建立制度执行考核机制,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监督。
(四)以巡察整改成果推进公路发展。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市公路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全面完成各项公路目标任务,促进全市公路事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为推进“五个益阳”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737-4226334;
邮政地址: 益阳市桃花仑西路827号益阳市公路管理局,邮编413000;
中共益阳市公路管理局委员会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