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4月11日至5月1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7年7月2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目前,三大类十二项24个问题中23个已整改到位,1个问题正在整改。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开展问题整改
1.行动迅速,强化工作部署。7月26日上午巡察组对我局进行情况反馈之后,下午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康平召集相关负责同志召开了局长办公会,认真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就相关责任人的分工以及如何开展整改工作进行了梳理,明确了具体措施,研究制定了初步的整改计划,并下发到各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征求意见。7月31日,我局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了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讨论通过了市财政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人员和责任分工,各整改责任人就下一步如何落实整改举措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局党组会后,市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对市财政局党组开展巡察的反馈意见》立即被转发到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通报到所有党员干部。同时,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的职责分工,分别召集各分管科室负责人进行了研究讨论,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逐个制定了整改方案、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2.以上率下,压实领导责任。成立市财政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康平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根据市委和市委第三巡察组要求,严格推行巡察整改责任制,局党组书记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全体班子成员都签订了《益阳市财政局2017年巡察整改责任制责任书》,明确规定了整改内容、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间节点。8月31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局各整改责任科室(单位)进行了督查。9月15日,市财政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查摆,深入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3.制定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我局及时制定了《市财政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对市财政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市财政局巡察整改责任清单》,对每一项具体问题逐一制定了专门的整改方案、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严格按照市委第三巡察组的要求和我局整改方案、责任清单落实整改举措,查摆问题,切实整改,建章立制。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细抓好落实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贯彻执行上级重要精神不坚决。2010年以来,市财政局未有效履行对县市财政业务指导、工作衔接和监督管理等职能,沅江市、桃江县等财政系统发生多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整改情况:经讨论研究,已出台《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对省管县财政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的意见》(益财预〔2017〕250号)。
一是加强财政业务指导。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推进预决算公开。二是加强工作衔接。深入调查研究,定期碰头分析,开展业务培训,强化基础工作。三是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市对县市的财政监督职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财政资金监管年”活动,加强对区县(市)财政局的日常监督。针对关键岗位、薄弱环节不定期进行提醒、敲警钟,发现偏差及时予以指出和纠正,防患于未然。进一步落实《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提升风险防控水平的实施意见》(益财监〔2017〕140号)。对区县(市)财政部门进行轮流监督检查,每三年轮一次。
2.党组议大事不够,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差距。局党组对《党组工作条例》没有及时传达学习,存在党组会议召开次数过多,研究业务工作、行政处分和日常事务等问题。班子成员表决时,多个议题一起表态和“一把手”提前发表倾向性意见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条例》学习。
二是规范议事决策。局党组制定印发了《益阳市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益财党组〔2017〕18号),明确了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2次,对党组议事范围做出了规定。制定出台了《益阳市财政局党组议事内容清单》(益财党组〔2017〕19号),主要包括局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三重一大”事项、机关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财政工作的重大事项与决策等。
三是进一步严肃组织原则。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对属于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党组书记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得独断专行,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充分协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坚持“三不一末位”制度,在会议表决时主持人实行末位表态制。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时,坚持逐项表决,坚决杜绝多个议题一起表态的形式出现。
四是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负责收集并审核党组会议议题,并报党组书记审定。
3.部分领导干部担当精神弱化,抓落实不够。
(1)个别班子成员批示工作时不签具体意见,只签名字。
(2)2016年5月党组会议提出制定新的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迟迟未落实,直至2017年5月,巡察组要求立行立改的情况下才制定出台。
整改情况:班子成员严格履行职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在批示工作时已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签署具体意见;新的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已出台并已开始实行。
4.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服务全市发展大局有欠缺。局党组在培植财源、扩大收入、资金分配和加强监督等方面缺乏调查研究。党组会议没有研究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没有拿出足够分量的研究成果。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题调研。二是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三是加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力度。加大清理整合力度,建立了重点专项资金退出机制和准入机制。四是强化监督职能。搞好局机关内部监督,加强对市直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的检查监督,加强对区县(市)的监督管理。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民主生活会“辣味”不浓。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责任。二是加强学习。三是局党组书记郑重承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好头,把好关,确保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确保民主生活会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四是抓好今年民主生活会会前各环节工作。五是认真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了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两次研究会前准备工作,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党组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相互开展了谈心谈话,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深刻查摆问题、分析原因、落实举措。9月15日,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搞“一团和气”、当老好人,做到深挖根源、触及实质,达到“真碰硬、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对于各自牵头负责的问题,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对号入座,对每一项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了具体的整改举措。
(2)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员活动日活动较少,请假较多。
整改情况:今后,市财政局将严格执行考勤和请假制度,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的活动,原则上不能请假;因市委、市政府或省里重大工作安排而不能参加的,一律向局党组书记请假。
(3)个别领导干部未按要求填报个人有关事项。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肃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纪律的通知》(益组通〔2016〕58号)文件规定,抓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一是组织领导干部学习该文件精神,了解容易漏报、错报的情形。二是严肃报告纪律,杜绝不按要求填报,甚至瞒报的行为。三是局人事科针对填表做好“五提醒”工作。四是局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监督作用。
2.党建工作有差距。
(1)局机关部分支部党建工作重形式、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局机关党委的自身建设。二是强化考核督查。三是选优配强各支部班子。切实做到好中选优,真正把政治理论素质、思想道德素质、职业素质、组织领导素质突出的干部放到基层党支部书记岗位。四是开展约谈。由局机关党委书记就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局机关有关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
(2)党员干部党建知识缺乏。
整改情况:一是重温市委组织部编印的“两学一做”知识汇编,阅读市直机关工委下发的党务工作手册里编印的党建基础知识。二是请市直工委负责同志给全局党员干部宣讲了一次党建基础知识。三是要求各支部每周发布有关党建知识的信息。四是组织党建知识测试。五是发放省直机关工委印发的党员干部应知应会300题。六是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按照“三会一课”的要求,形成党员自学与集中学习的长效机制。七是由局机关党委每年召开座谈会,就党建工作谈感受。
3.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到位。干部考察方式违规,2016年对拟提拔重用对象进行考察时,以集中座谈的方式代替了个别访谈;人事管理工作不规范,2016年提拔任用干部的书面考察材料均未按要求写明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情况,有多名干部考察的材料未入档。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整改责任。二是抓好《条例》学习,加深理解掌握。三是完善考察材料,整理归入档案。四是规范考察方式,加强人事管理。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1)责任意识不强。局党组及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没有主动结合单位实际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履行好局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结合单位实际每年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4次,每年定期听取局党组成员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
二是抓好统筹谋划部署。制定和落实《益阳市财政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每年召开一次全市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财政部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制定印发市财政局党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
三是层层落实责任。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及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局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
四是强化检查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对科室(单位)和干职工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是严格责任追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的原则,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2)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不到位,违纪案件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对典型案例进行了剖析,已形成案件剖析调研报告。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三是以局党组书记和派驻纪检组长的名义向全局干职工发放了廉政提醒函。四是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已制定了11个专项风险管理办法。五是落实干部交流轮岗制度。近年来,我局严格按照干部交流轮岗的条件、范围和程序开展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共交流科级及以下干部111人,其中科长36人,主任科员29人,副科长37人,交流轮岗率达到77.08%,较好地加强了财政部门内部岗位风险控制管理。
(3)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变相发放干职工福利,由单位违规支付应由干部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工会会费等。
整改情况:一是统一思想,提高站位。二是压实责任,明确分工。三是落实举措,立行立改。目前,以上问题已整改到位,2013年以来应由干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和工会会费已全部补缴到位。四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相关分管领导就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等问题结合分管工作认真开展了自我批评,并就问题产生的原因、自身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整改举措作了表态发言。五是开展集体约谈。市纪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组对相关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六是完善制度,形成长效。进一步完善了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出台了新的《益阳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并将严格予以落实。同时,针对这一问题,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处理。
2.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局党组和纪检监察机构没有严格落实“四种形态”的要求,对发现的问题没有采取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置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了对作风建设相关制度文件的学习宣传。二是持续开展“慵懒散”机关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继续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和“中梗阻”式腐败问题治理。开展了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通过检查公务接待情况、票据报销情况等方式,全面进行自查自纠。加强了对机关干部作风纪律情况的明察暗访。三是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测评和问卷调查。向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与财政服务对象发放出288份《2017年益阳市财政局干部作风建设问卷调查表》,调查问卷回收253份。对各单位(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由科室对照认领并切实加以整改。四是完善和落实相关制度。在各科室(单位)设立了人员去向牌,进一步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改进机关作风效能的相关制度。五是运用好“四种形态”。局党组和纪检机构做到坚守责任担当,敢于较真碰硬,坚持挺纪在前,把握运用好批评教育、谈话函询、通报曝光、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形式,抓早抓小,抓实抓细。
3.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没有发挥财政部门的模范带头作用。
(1)费用开支较大,厉行节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和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制定了新的财务管理办法,完善财务报销程序,严格压缩行政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二是严格实行费用事前审批制度。除人员支出、水电费等日常支出外,其余费用报销严格实行事前审批制度。对办公设备和电子设备的购置还必须报局办公室和信息科审核把关。三是严格公务接待标准。接待原则在机关食堂,一律不上野味、海鲜。严格执行政府禁酒令,除接待外宾和招商引资外,所有公务接待一律不用酒。四是加强对财苑小区的日常管理。对财苑小区实行市场化物业管理,各住户按规定缴纳物业费用。除局离退休干部和党支部活动场所及小区公共区域安保、创卫、创文必要的费用支出外,院内住户水电费、维修费一律由个人承担。
(2)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了财务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和备用现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3)违规处置国有资产。
整改情况:一是市农开办对违规处置国有资产的问题已整改。二是根据《益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2011〕1号),在广泛征求各科室(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局党组会议审议,制订了《益阳市财政局机关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4.部门廉政风险防控不够。市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及二级机构廉政风险问题突出。
(1)关于市级环保专项资金分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了《益阳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二是开展专项资金大检查。9月15日开始,市财政局会同市直相关主管部门下到区县(市),开展专项资金(含环境保护资金)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的安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关于投资评审中心选择确定中介机构问题。
整改情况:为了控制廉政风险,我局制定了《益阳市财政投融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对如何合理选择中介机构进行了规范。
为控制好评审质量,《规程》对如何选择中介机构作了规定,对评审初稿的完成时限作了要求。同时,我局制定了《益阳市财政投资评审协作评审中介机构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协作评审中介机构进行项目考核和年度考核,存在的问题已经整改落实到位。
(3)2015年市农开办向益阳春晖畜牧发展有限公司拨付14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该项目全部由农开办审核批复、拨付资金和检查验收。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进行了自查。二是制定了《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及项目管理的通知》。三是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政策的宣传力度,每年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指南将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全面公开选项,拟申报项目也将按省农开办要求予以公示,扶持的项目建设内容也要求项目单位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5.资金监管不力,市财政局对资金监管缺乏力度,存在“拨而不管,管而不严”的现象。
(1)2016年,市扶贫办支付18万元扶贫资金,委托益阳市湘穗电脑学校培训茶艺师,活动约定学员必须是24个帮扶贫困村特定对象。但在65名学员中大部分不是上述扶贫村的人员,扶贫资金使用存在超范围、不精准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工作任务。二是加快了整改进度。下发了《益阳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问题“大排查、大诊断、大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益财农〔2017〕124号)和《益阳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管理有关情况的函》(益财农〔2017〕150号)等有关文件。同时,配合市审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惠农民生资金大检查。目前,市委巡察组发现的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2)2013年至2016年,市财政局共计下拨道路事故救济基金690万元,市交警支队在使用该笔资金的过程中,违规将大部分基金直接以困难补助形式发放给被害人或其家属,并存在违规超标准、超范围垫付等问题,财政局作为主管部门未完全履行监督检查救助基金的筹集、垫付、追偿职责。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摸清底数。二是列出问题清单。三是分类进行整改。根据问题清单,市财政局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分类提出整改意见,配合救助基金主管部门督促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整改。四是完善规章制度。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的通知》。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六是切实加强监管。
三、巩固整改成果,持续推进财政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在整改过程中,市财政局就人事问题、党建问题、廉政风险问题问责14人次,通过清理收回资金565705元,修改完善7项制度,新出台16项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和财政业务工作水平都得到了有效提高。下阶段,局党组要继续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深化整改举措,巩固整改成果,健全体制机制,将强化党的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贯彻于财政事业发展全过程。
1.继续深化整改举措,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整改督查,确保实效。局党组将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严格按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与整改督查工作,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将各责任单位对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填补制度漏洞,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2.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坚决贯彻从严治党。
一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结合单位实际每年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定期听取局党组成员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局党组切实履行管党职责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上率下,抓住“关键少数”,推动财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主体责任,使党始终成为财政改革发展的坚强领导。
二是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开展。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3.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推进财政事业发展。
一是积极谋划工作。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局党组在培植财源、增加收入、资金分配、监督管理等方面研判政策,深入调研,主动作为,形成问题分析深入、政策措施可行的研究报告成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出谋划策,献言献计。
二是主动服务基层。通过组织学习调研、举办业务培训、开展工作交流等方式,加强对基层财政部门的上下对接,推进全市财政系统在在预算管理、非税管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重点领域的改革创新,推动我市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财政局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加大财政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力度,全面促进全市财政工作的发展与提升,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风清气正的政治风貌、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和更加优异的工作实绩,为建设“五个益阳”作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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