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中共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公安局赫山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0-1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3日至11月20日,市委第一提级交叉巡察组对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25日,市委第一提级交叉巡察组向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自2019年12月25日市委第一提级交叉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之后,赫山分局党组立即启动巡察整改工作。为了切实解决好巡察组反馈的分局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行政执法、扫黑除恶、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六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分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成员责任分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理清整改工作思路,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列出整改责任清单,逐一明确整改牵头单位,严格落实局领导包保责任,扎扎实实从两个层面着手整改:一是六个方面问题彻底整改。即围绕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20个普遍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量身定制整改措施,全面对标对表,不折不扣整改,确保将巡察组反馈的每条意见彻底整改到位。二是个性问题销号整改。即采取“三合一”工作模式,做到“一个问题明确一个专班抓整改,一个问题配套一个系列措施抓整改,一个问题建立和完善一个长效机制抓整改”,对巡察组反馈的45个个性问题逐个实行项目管理、精细推进、挂账销号,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问题和45个个性问题,除3个个性问题(第1、16、17项)正在整改之外,其余均已整改到位。整改期间,各牵头单位分工协作、履职尽责,各包保局领导责任上肩、率先垂范,紧紧围绕整改任务深耕实作,落细落实,各项整改工作稳步推进。2019年12月25日以来,分局共制定整改措施123项,其中针对6个方面问题21项,45个个性问题102项;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活动5项;制定考核办法、考核标准4项;建立健全制度19项;开展政治、业务培训7期;下发《警务督察通报》8期、《网上视频督察》3期、《执法质量考评情况通报》5期、《网上执法巡查情况通报》5期;追缴违规加油款4515元,追偿国家赔偿费用1.7万余元。在问责追责方面,分局整风肃纪、铁腕整治,对巡察组反馈的45个个性问题中涉及到的违规违纪问题,在2019年12月25日之前,分局已对部分责任民警和相关责任领导作出问责追责处理,给予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2人、政务记大过2人、政务记过2人、政务警告1人、诫勉谈话3人、告诫约谈17人、通报批评2人。自2019年12月25日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分局党组在对反馈意见逐一深化整改的同时,不断扩大监督查纠范围,主动揭短亮丑,深挖潜在隐患,对队伍管理和执法领域重拳整饬,共查处违纪违规民警和追究领导责任33人次(其中党内严重警告3人、政务记过2人、政务警告2人、诫勉谈话6人次、告诫约谈16人次、通报批评4人次),另外通报批评单位3个,真正使巡察整改工作整出了声威、凸显了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的6个方面问题

1、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②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强;③政治纪律淡薄,贯彻落实上级要求不到位;④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基本整改到位。整改措施如下:①健全完善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确保每月一次专题学习,每次学习提前做好学习方案,每次集体学习研讨不少于半天,严格落实考勤、请假、签到、补学等制度,防止学习走过场;②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和局领导包保责任制,配合市局搞好政治督察;③健全完善党组议事决策规则;④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方面,已完善意识形态网络管理考核办法和细则,并制定了《赫山公安分局意识形态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改工作。

2、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①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②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③执行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不到位。

整改情况:基本整改到位。整改措施如下:①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按期开好党组民主生活会,督促党组成员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督促基层党支部开好组织生活会。2019年度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各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已在2019年12月按标准完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已于2020年4月10日完成。②起草了《赫山公安分局党建工作考核办法》,狠抓党支部“五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日常教育管理。2020年1月召开了机关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大会,组织了民主测评,会后综合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情况和民主测评情况,对机关各党支部书记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进行综合评定,评出了4名优秀党支部书记,9名合格党支部书记。2020年2月,经分局机关党委推荐、呈报区直工委批准,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入党积极分子刑侦大队民警李双喜火线入党。③涉及8个内设机构编制说明情况已起草,并找到了除工会、信访室外的上级有关设置或考核的相关文件。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上级公安机关体制编制改革要求,将分局机构改革情况及时报上级组织部门批准。④当前公安机构改革正在进行,相关问题将在改革中一并解决。

3、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②“四风问题”依然存在;③工作纪律散漫松弛。

整改情况:基本整改到位。整改措施如下:①由纪监室牵头,组织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回头看”,督察局属各单位贯彻执行《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关于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益赫公通〔2019〕12号)执行情况,重点查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和工作纪律散漫松弛等问题;②自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分局共下发《警务督察通报》8期,《网上视频督察》3期,对自查自纠和督察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③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存在“四风”问题、工作纪律散漫松弛的民警进行了严肃查处(详见“个性问题”)。

4、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①基层民警办案意识不强;②粗暴执法;③行政执法不规范;④案件查处不担当不作为。

整改情况:基本整改到位。整改措施如下:①健全完善执法考评标准,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执法。针对行政案件快办、公诉率等重点工作和现场执法、受立案等重点环节开展专门调研,进一步严格审核要求和探索审核民警绩效考核体系,并制定下发《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2020年执法质量考评标准》。②加强民警业务培训,组织形式多样的培训模式,提升一线民警执法能力。2020年由法制大队负责,每月派民警下所、队送教上门开展业务培训。目前已组织开展各类业务培训6次,民警执法意识明显增强,执法能力明显提升。③开展专项行动,整治执法突出问题。2020年1月制定下发《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关于开展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2020年4月制定下发《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重点整治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以及在接处警、受立案、侦查办案、涉案财物管理等环节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强化作为意识、程序意识、规范意识。

5、扫黑除恶方面存在的问题:①线索深挖彻查力度不够;②系统内存在充当“保护伞”的行为。

整改情况:基本整改到位。整改措施如下:①由扫黑办牵头,严格落实“五长负责制”、线索核查双向移送、高危人员动态管控、街道社区两委研判、涉黑涉恶滚动摸排、涉黑涉恶警情研判分析、挂牌督办整治等长效机制,规范化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专人负责线索交办、督导摸排、登记存档等三项日常工作流程。②组织专门力量开展集中排查,建立涉黑涉恶高危人群数据库共计1569人,实施挂图作战、动态管控,共摸排重点人员728人,特别是对涉黑涉恶十四类罪名案件、“四项行动”、“洞庭风雷”、“三贷三霸”案(事)件进行深度摸排核查,目前已呈现出摸排线索办结效率进一步提高、办结质量进一步提升、核查力度进一步强化的良好局面,力争今年实现线索摸排、案件侦办100%清零。③对近年来涉法涉诉案件进行“回头看”;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对看守所、拘留所在押人员和监狱服刑人员等特殊对象发动检举揭发;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以来所有涉黑涉恶线索及办结情况进行全面复查。通过一系列过硬举措,力求线索深挖不留死角、全面见底。④各实战单位对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全面倒查,认真梳理研判,对凡是涉及家族势力、行业领域、幕后黑手的进行登记造册、挂号办理、专案攻坚,对每起案件做出复查报告,有“保护伞”线索的及时移送分局扫黑办。如:分局侦办的黄益东组织卖淫案,已向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移送了涉嫌充当“保护伞”的民警4人,均已给予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⑤扫黑办、纪监室、法制大队对分局涉黑涉恶案件逐案落实“一案四查”工作,对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行动缓慢、排查不细、纠正整改不到位、暗自充当幕后“保护伞”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责任。

6、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存在的问题:①“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②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③派出所虚列支出套取费用或违规在乡镇(街道)报销费用;④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基本整改到位。整改措施如下:①由纪监室牵头,进一步完善分局党组“两个责任”工作机制,于2020年2月19日制定下发了《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监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②由警务保障室牵头,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了《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财务管理规定》,新增“严禁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营业性组织中收取服务费用作为办案费;严禁以办公经费不足为由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所报销任何票据。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其他行政单位拨付给局属单位预算办案等专项经费一律上拨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由分局监管规范使用”等内容。③由警务保障室、督察大队牵头,对局属各单位执行《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财务管理规定》(益赫公通〔2019〕57号)情况进行全面督察,重点查纠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督促立行立改。同时与乡镇财政所及时沟通联系,有效预防派出所在乡镇(街道)报销费用等问题再次发生。

(二)反馈的45个个性问题

1、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够,对群众关心关注的老大难问题解决办法不多。朝阳市场龙凤街的涉黄问题长期存在,青年群体涉新型毒品的问题依然严重,吸毒人员的收治管理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赫山、兰溪等派出所群众投诉量居高不下,这些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对公安队伍在群众中的形象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整改措施如下:①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执行公安部《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服务企业60项措施》、《益阳市公安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措施,提升服务水平。②扎实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年”活动,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15项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改革事项和100项痛点堵点问题整改,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2019年12月27日制定下发《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年”专项督查行动方案》,由督察大队加强督导检查,及时下发督察通报,确保营商环境整改优化。③在分局办公室设立警调中心,每天对在分局报过警、办过事的群众进行抽查回访,发现不满意问题立行立改、问责追责,减少群众投诉。④由治安大队、禁毒大队牵头,深入推进娱乐服务场所毒黄赌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处理一批,关停整顿一批、挂牌督办一批,确保辖区毒黄赌问题明显好转。⑤由治安大队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警种参与,对朝阳市场涉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并强化赫山派出所属地管理责任,使朝阳市场涉黄问题得到有效根治。自2019年9月至2020年4月,分局共查获朝阳市场涉黄案件11起,刑事拘留6人、行政拘留20人、行政罚款处罚1人、教育训诫10余人,查处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旅馆2家。

2、对党的基本理论不知晓。分局部分中层骨干忽视理论学习,对“两个维护”“三大攻坚战”等基本理论不知晓。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整改措施如下:①将民警理论学习纳入单位全员绩效考核,突出抓好“学习强国”平台自学,按照区委要求,每天积分30分,至2020年年底民警个人学习必须达到10950分以上。②由政工室牵头,每月对民警学习强国积分情况进行抽查通报,每半年组织一次理论知识考核,并将结果通报全局。

3、党组和行政会议议事权责边界不清。党组会议安排议题较多,存在把党组会议和行政会议混开的现象,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整改措施如下:①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社会治理以及公安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升班子成员政治理论水平和驾驭复杂局面能力,建设坚强的领导集体。②由政工室牵头,已健全完善分局党组议事制度;由办公室牵头,已健全完善行政会议制度,切实解决党组和行政会议议事权责边界不清的问题。

4、对基层派出所引领指导不够。重大刑事、经济类案件办理任务压往基层派出所,党组协调刑侦、经侦等专业侦查部门对这类案件支持和指导不够。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整改措施如下:①由刑侦大队牵头,制定和完善了《赫山公安分局刑事案件管辖规定》,进一步规范对刑事案件特别是重大恶性案件的管辖与侦查,加强对基层派出所侦办刑事案件的引领和指导;②结合2020年出台的考评细则,调整刑事案件内部管辖分工,由刑侦大队办理重大刑事案件,基层派出所办理一般刑事案件;③由经侦大队牵头,制定和完善了《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关于办理经济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明确所、队职责及管辖分工,加大对涉众型经济犯罪主体的摸排和打击;④2020年4月上旬举办一期经济犯罪案件办理培训班,指导派出所侦办工作;⑤健全完善常态化研判机制,由联合作战指挥中心牵头,定期召集派出所、巡特警、情报、指挥、刑侦、治安、经侦、禁毒等单位开展综合分析研判,并发布研判报告,做到打有重点、防有目标。

5、对审计出来的问题整改不力。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整改措施如下:①赫山分局2007年付市纪委收缴款10万元长期挂暂付款,经询问原财务科长,2007年市纪委在办理赫山分局法制大队违纪案件时,追缴该案当事人赞助款10万元,市纪委开具了正规非税票据,符合纪委办案相关规定。分局财务人员疏忽大意将追缴收据当暂扣收据,将应付列支的10万元错误列为暂付款。②由警务保障室牵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健全完善内部审计管理规定,对局属单位财物进行年度审计,局属单位主职离职前必须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6、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落实不够好。中心组理论集中学习经常与工作会议一并进行,未达到集中学习的时间要求。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整改措施如下:由政工室牵头,进一步规范分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严禁中心组理论集中学习安排与工作会议一并进行,保证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

7、主题教育自学不扎实。部分班子成员未按照自学安排对王沪宁同志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等内容开展自学。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整改措施如下:①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学习纪律,无特殊情况不许请假。制定学习计划,规范学习内容,严格按照年度学习课题进行学习。②完善学习提示制度,由政工室负责每月对中心组集中学习和自学情况进行提示、检查,确保学习不走过场。对未按学习计划进行学习的,回炉补学。

8、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整改措施如下:各支部发展党员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程序。说明:因分局党员组织关系在区委组织部,发展预备党员到转正需要两年时间,档案才能在地方完善好后,再统一到人事关系所在的市局政治部档案室入档。2018年发展党员的档案,通过转正审批手续后,已在市局入档。

9、组织生活会材料存在抄袭、代写行为。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整改措施如下:①由政工室牵头,于2020年3月20日组织了一次党支部书记培训班,邀请区直工委专职副书记杨粤归和区直工委办公室党建专干张煜授课,抓好《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贯彻执行,提升各党支部书记的整体素质;②在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的基础上,每月下发主题党日学习提示,督促全体党员按照计划开展学习;③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制度,2020年1月已完成机关党支部书记履职考核;④由包保局领导牵头、政工室组织,已责令禁毒大队、法制大队与办案中心联合党支部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党员整改承诺书内容雷同、整改落实详单内容相同等问题进行了彻底整改。

10、党建资料保管不善。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整改措施如下:由政工室牵头,已督促所有党支部对党建资料进行了专人专柜编号管理。今后,凡党建台账遗失的,对党支部书记进行问责追责。

11、谈心谈话记录不规范。巡逻大队、刑侦大队等多个支部存在谈心谈话记录中谈话人或谈话对象未签名的现象。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整改措施如下:①由政工室牵头,对所有党支部的谈心谈话记录进行了规范;②督促各党支部书记每半年与支部其他委员相互谈心谈话至少1次,支部委员按照分工每年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至少1次,做到党员工作发生变动、思想发生波动、家庭发生变故时有人访、有人谈;③由包保局领导牵头、政工室组织,局属所有党支部对谈心谈话记录未签名的已全部整改到位。

12、民主评议走过场。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整改措施如下:①由政工室牵头,进一步规范民主评议党员程序;②组织经侦、联指、禁毒等支部对2018年民主评议部分表格无党总支书记或党委书记签名(盖章)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13、讲党课走形式。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整改措施如下:①已由政工室督促联合作战指挥中心支部书记重新备好了2019年第一、二季度党课,并组织联合作战指挥中心支部全体党员重新上了2019年第一、二季度党课;②要求其他各支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14、民主生活会上未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查阅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发现,部分班子成员个人重大事项未在民主生活会上作专题报告;个别班子成员受组织处理,未在民主生活会上作专题说明。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整改措施如下:①督促分局党组班子成员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由政工室负责,将分局党组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进行汇总后,上报市委巡察办;②2020年3月18日,分局制定下发《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请示报告规定》、《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

15、自设内部科室。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整改措施如下:积极向上级组织部门汇报,争取政策支持,利用警务体制改革契机,按照上级公安机关警务体制改革要求,严格执行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整理报告和文件,作出说明,报市委巡察办。

16、中层副职配备较多。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整改措施如下:由分局党组进行专题研究,对中层副职配备较多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合理调配。目前,已减少副职2人,下阶段将进一步研究副职减配问题。

17、办公用房面积超标。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整改措施如下: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2020年1月17日至22日,警务保障室会同督察大队开展联合督查,对分局所有办公用房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发现龙桥派出所有一间办公室超标1.02平方米,已责令该单位整改到位;②对巡察组发现泉交河派出所一办公室面积超标的问题,已对所长给予告诫约谈。

18、违规发放奖金。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整改措施如下:经查,该笔奖金系分局2013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所发优岗奖励。发放依据是益阳市公安局《关于表彰2013年度公务员考核先进个人的决定》(益公发〔2014〕27号),并经咨询市委组织部工资福利科,此类年度公务员考核优岗、三等功等奖励不需要审批,单位可根据文件造表发放。

19、工作用餐超标准。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整改措施如下:①经查,该支出确实为刑侦大队办案加班工作用餐。在办理报账手续时,民警图简单省事未将实际用餐人员全部写上,只写了3名民警的名字,由此从报账附件上看则表现为工作用餐超标,实际情况是按标准报销的。2018年以来已按照新标准在食堂规范用餐。对以上报账凭证存在的问题,已责令刑侦大队整改到位。②由警务保障室牵头,按照省、市要求,已制定出台公务接待和工作用餐标准,防止超标准问题发生。

20、抽查新市渡、鱼形山、龙光桥、泥江口等派出所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发现其均未建立专门管理台账。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整改措施如下:由警务保障室牵头,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对所有公务用车建立台账,进行规范管理;督促新市渡、鱼形山、龙光桥、泥江口等派出所建立公务用车台账。

21、存在私车公养问题,未经审批多次为私车加油。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整改措施如下:①由警务保障室牵头,严格执行《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公务加油卡管理使用规定》,建立加油卡绑定制度,对分局所有公务车辆落实一张加油卡绑定一台公务车辆;与供油单位建立联系制度,只允许加油卡绑定的公务车辆加油;对分局所有公务加油卡进行动态管控,不定期到供油单位督察公务加油卡使用情况。②各单位实行公务加油卡使用登记制度,登记本接受分局督查。③对巡察组发现的鱼形山、龙光桥派出所私车公养问题,已由纪监室牵头查处,共追缴加油款4515元,对履职不到位的鱼形山派出所教导员告诫约谈,对鱼形山派出所所长、龙光桥派出所副所长予以通报批评。

22、官僚主义作风没有彻底清除。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整改措施如下:①完善“三级谈心制度”,于2020年1月13日制定下发了《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领导干部开展谈心提醒工作实施细则》,对谈心谈话进行了规范;②严格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分局班子成员包保责任制,明确分局班子成员每年下基层调研和指导工作不少于60天,解决1—2个难点、热点问题,并就各自分管工作形成调研报告。

23、在行政账中列支慰问费。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整改措施如下:经查,该笔经费的列支依据是《益阳市公安局机关慰问、吊唁活动暂行规定》(益公通〔2014〕18号)第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在职民警因病住院、因公负伤、因公牺牲的慰问经费开支从各单位行政经费中列支。

24、10月29日,抽查分局执法办案区8月31日询(讯)问录音录像视频发现,刑侦大队一民警在询问违法嫌疑人时低头玩手机。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整改措施如下:①已责令该民警写出书面检讨,并在2020年2月执法质量考评中予以扣分;②已在2月份全局法制员例会上予以通报,组织全局法制员学习上级和分局关于加强办案区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传达到每位办案民警,严格遵守办案纪律,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③办案中心值班民(辅)警每小时对办案区、候审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查纠,并增设了值班工作记录本,记录民(辅)警每天值班工作情况,做到有据可查;④纪监室、督察大队采取网上巡查和不定期的现场督查,对全局各执法办案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常规性督察,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通报曝光警示全局。

25、擅离岗位,责任心缺失。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整改措施如下:①由纪监室牵头,加大问责力度,把督察锋芒直指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突出问题,严查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②加强思想教育,严格落实上下班打卡、请销假制度,对不按规定上下班的及时通报批评,长期不落实的将依纪依规查处;③对值班擅离岗位、工作时间饮酒的彭某某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对吴某某给予政务记过处分,对旷工的曹某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旷工的符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记大过处分。

26、在谈话和抽查案卷时发现,基层民警基本功不扎实、证据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整改措施如下:①经查, 2019年兰溪派出所受理的一鸣食品公司排气扇、风幕机被砸案,案发当天值班民警处警时已对现场进行拍照,但没有将照片上传。目前该照片已上传至办案系统。受害方与违法嫌疑人因纠纷引发故意损坏财物行政案件,行为人已取得受害方谅解,案件已办结。②由法制大队牵头,制定了《2020年教育培训计划》,分批、分类对全局办案民警进行法制业务培训,提升民警执法水平。③严格落实各项法制工作机制,每季度对各办案单位开展一次执法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分局纪监室查处。④责成兰溪派出所开展了一次警示教育,认真剖析所办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从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7、如2018年,几名民警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红包礼金,为涉案嫌疑人说情打招呼,充当保护伞。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整改措施如下:分局对2018年在办理黄某某、姚某某为首的招嫖案件中存在“保护伞”的问题进行了彻查,对4名涉案民警均作出了相应处理。其中,1人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被诫勉谈话。

28、出国(境)事项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整改措施如下:①分局纪监室对2015年1月至2017年7月期间未经审批或报备出国(境)的13名民警均给予了告诫约谈处理;②严格执行《益阳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安民警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益公政明电〔2018〕2号),做到严格审批程序,严格集中保管,严格证件领用。2019年10月以来,分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开通出国境受理业务,进一步严格规范分局民警出国境受理流程,将民警出国境审批表留存建档,将民警出国境证照移交分局政工室保管;③2020年3月18日,分局制定下发了《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民警出入境管理报告制度》。

29、对受处分民警后续教育管理不到位。如个别民警违纪受处分后只是调整了工作岗位,缺乏后续教育管理,致使其多次犯错误多次调整岗位,同时,调整岗位后,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也对其放低了工作标准。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整改措施如下:①严格贯彻执行《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民警帮扶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实施办法》、《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领导干部开展谈心提醒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将受处分民警的后续教育管理工作落到实处;②由纪监室牵头,对近3年来受处分的民警进行了认真梳理,列出清单,并明确了由包保局领导、单位主要领导和一名民警共同负责的 “三帮一”帮教措施,严格落实帮扶教育包保责任;③由各单位教导员牵头,对本单位问题民警逐一进行分析,找准问题结症,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辅导;④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和问责追责制度,对发生重大违纪问题或多次发生违纪案件的单位,既追究当事人的违法违纪责任,又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30、政务处分执行情况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整改措施如下:①就该民警政务处分执行情况不到位的问题,分局党组是根据2014年度和2016年度市公安局关于公务员考核通知操作执行的,未超过文件规定范围,政工室已撰写说明材料;②分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相关管理考核规定,政工室组织对公务员等级考核必须先经纪监室审核把关后,再提交党组研究决定,切实杜绝政务处分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31、抽查基层派出所财务情况发现,基层派出所存在在乡镇(街道)违规报账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整改措施如下:①由警务保障室牵头,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修改《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财务管理规定》,新增“局属各单位严禁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营业性组织中收取服务费用作为办案费;严禁以办公经费不足为由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所报销任何票据。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其他行政单位所拨付给局属单位预算办案等专项经费一律上拨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由分局监管规范使用”内容。②由警务保障室、督察大队牵头,对局属各单位执行《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财务管理规定》(益赫公通〔2019〕57号)情况进行全面督查,重点查纠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督促立行立改。同时与乡镇财政所及时沟通联系,防止派出所在乡镇(街道)报销费用等问题再次发生。③局属单位“一把手”离任时,根据《赫山公安分局中层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由分局纪监室与警务保障室组织离任审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④对违规在街道办事处报账的一派出所所长给予了告诫约谈处理。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1、咬紧整改目标不偏移。下阶段,分局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目前尚在整改的项目,进一步梳理分析,召开专题研讨会或调度会,夯实责任,明确任务要求,实行任务倒逼、时间倒排,确保整改目标的实现。已基本整改到位的项目,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整理充实整改台帐资料,凸显整改实效。

2、突出重点难点不松劲。一是继续深入开展朝阳市场涉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一方面夯实基础、群防群治。由赫山派出所负责,组织开展朝阳市场门店、出租屋、流动人口全面清查,安排专人专班值守,指导和带领社区干部24小时昼夜巡逻,拓展群众监督举报渠道,织密防控大网,确保肃源清流。另一方面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由治安大队负责,向区委政法委汇报,请求政法委协调市场监管、税务、赫山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共同参与,形成整治合力,对无证经营、违法经营的门店关停一批、取缔一批,对明知是违法经营而出租的房屋所有者教育一批、查处一批,对发现的黄赌毒问题深查细挖,使朝阳市场的顽症痼疾得以彻底根治,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强化禁毒宣传,大力开展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和禁毒宣传月活动,让禁毒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实现全覆盖;严厉打击涉毒违法犯罪特别是针对青少年的涉毒犯罪,加大涉毒案件办理考评力度,确保办案质量和打击质量。三是针对部分基层单位群众投诉多、案件未破群众不满意等问题,一方面由分局办公室警调中心加大回访工作力度,提升群众满意度;另一方面在提高民警素质、改进工作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上下功夫,规范民警言行,加大侦破打击力度,切实做大做强公安主业。四是改革创新和科学规范两手抓、两手硬。特别是在警务体制改革和机构人事调整方面,既要跟上时代步伐,又要符合规范要求;既有利于实战,又避免随意性。

3、坚持督导问责不放手。一是由督察大队负责,对各项公安业务工作、日常警务工作、警容风纪、纪律作风等开展集中督察与现场查纠,发现问题立行立改,通报警示;二是由法制大队负责,加强网上巡查和案件审核把关,及时发现问题、查漏纠偏,有效杜绝执法过错和执法腐败;三是由纪监室负责,畅通监督渠道,收集、研判各类投诉举报,坚持抓小抓早抓苗头,将各类违纪违法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对已发生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查重处,绝不姑息迁就。

4、注重长效常治不停步。各牵头单位在问题研判、整改销号、台账整理、专项攻坚、查漏补缺、完善巩固等工作环节上持续发力,进一步对症下药抓整改,整章建制促长效,切实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全面强化各项机制建设,全力推进各项公安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4294000);地址(益阳市赫山区赫山街道平安路80号);电子邮箱(yyhsqw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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