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中共南县公安局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南县公安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0-1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4日至11月20日,市委第四提级交叉巡察组对我局党委进行了巡察。12月24日,巡察组向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我局党委班子及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8个。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的组织落实情况

(一)压实整改责任。12月25日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局长徐春波同志任组长,政委吴斌同志任副组长,其余党委成员为组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督察大队、法制室等单位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曹文政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抓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跟踪督办,保障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为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4月14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领问题、剖析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局党委坚持每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整改工作。

(二)明确整改措施。2019年12月25日、2020年1月7日,两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巡察整改方案,2020年1月15日印发了《中共南县公安局党委关于落实市委第四提级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根据巡察“问题清单”,党委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逐项制定整改落实举措,形成了整改“任务清单”,做到了反馈意见整改零遗漏、全覆盖。1月20日,召开局务会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三)严格责任追究。县局主要领导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认领任务,带头对照检查,带头抓好整改。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牵头整改责任。全局领导干部坚持从自身做起来、从自身改起来、从自身严起来,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整改过程中,县局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整改期间,我局共问责处理5人次,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3人,通报批评5人。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在学深悟透、真信笃行上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制定了《2020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完善并印发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二是将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上级文件精神的学习纳入学习计划。三是结合政治建警工作,要求每位民警、辅警认真研读和熟知政治建警内容,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对照政治建警“二十个不准”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撰写了学习心得和剖析材料。

2、推进公安改革,落实政治建警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一是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制定《2020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公安工作紧密结合。二是认真组织全局民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加大对省公安厅政治建警“一意见六规定”的学习和落实力度,狠抓督导环节,形成“督察、整改、反馈”的督导模式,确保取得实效。三是以创新发展为动力,不断推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构建与新时代相适应的现代警务管理体制、制度和机制,增强南县公安现代化水平和智能化水平。四是在2020年度全县公安报告中,对公安改革和政治建警工作进行了规划布局。

3、贯彻上级要求不到位,违纪辅警清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一是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局党委当年留任5人的依据为2017年12月6日市局下发的《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清理整顿工作方案》中“对曾有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且确已改过自新的,可视情留用”这一规定。目前,除1人于2018年3月辞职,其余4人均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现实表现良好,适合留用的情形。二是健全完善警辅人员队伍管理措施,把握辅警招聘入口关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基本保障关这两个重要关口,确保警辅队伍健康发展。

4、禁毒行动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我县从2019年8月28日起至2020年元月31日,在全县部署开展了娱乐服务场所涉毒黄赌问题专项整治行动。9月初从各派出所分别抽调精干警力由分管局领导挂帅成立缉毒专项行动小组,掀起了一轮打击高潮。同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全力推进吸毒人员“出所必接”制度,实现戒毒出所的吸毒人员“零脱失”,促使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更好的回归社会。现已完成“两打两控”专项行动、绩效考核目标数,2019年全省的禁毒民调中我县名列全市第一,全省第12名。

5、盗窃案高发低破,刑事案件破案率低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2月6日,及时召开案情分析会,我局2019年1月至9月刑事破案率低的原因主要是非接触式的电信诈骗案高发,其他刑事案件未及时点击破案等情况。在县局实战中心运行基础上,组建反电信诈骗专业队伍,依托大数据、图侦等手段,全面破小案,努力提高破案率。并给办案单位下达及时点击破案的指令,要求刑事案件都要点击破案,破案率有显著的提高。

6、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一是党委书记在巡察问题整改专题党委会上主动认领问题,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完善党委议事制度,规范党委会流程及内容,明确了党委会议记录、理论学习记录由政工室负责,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记录由指挥中心负责。三是规范党委会议记录,党委秘书配置了录音笔,确保记录内容真实、有效。四是党委会组织学习了《益阳市公安机关请示报告规定》《益阳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外出审批(报备)和重要会议活动请假制度》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加强了规矩意识。五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办文工作的办法》,严格规范了发文程序,对发文实施归口管理。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7、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一是修定完善了《南县公安局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和《南县公安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办法》,确保“四个纳入”落到实处。二是根据公安机关涉警舆情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结合南县公安工作实际和特点制定了《南县公安局涉警舆情应急管理办法》。三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及时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情监管。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县局新闻舆情中心及时调查并发布辟谣信息4起,协助有关单位打击谣言案件2起,行政处罚2人。

8、理论学习存在“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一是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二是各支部开展自查,对所有党建工作台帐进行梳理,查漏补缺,补齐“两学一做”工作方案。三是县局内网开设理论学习专栏,上传相关学习内容及党委、各支部的学习动态。四是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明确基本学习内容,督促各支部开展理论学习。利用“学习强国”及“干部在线教育”平台促学促用,年内计划开展“学习强国”学习达人的评选,充分调动民警学习积极性的参与性。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9、干部提拔程序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一意见三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党委职责。二是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政法委派驻纪检组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运行。三是科级以上干部考察及任职前集体谈话程序已由组织部门进行,中层副职任职前集体谈话程序由局党委组织开展。2020年2月,因防疫工作突出,火线提拔一名副所长,由党委副书记曹文政带领政工室相关同志到派出所宣读任职决定,并进行任职前谈话。

10、超编超职数配备机构和干部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一是经局党委研究,明确在2020年新的三定方案中,根据工作及职能需要对机构科学设置,保证人岗相配,职尽其用确保不出现超方案配置的机构。二是局机关、派出所的副职三定方案设定58人,2019年10月全局副职配置为57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激励表现突出民警,经单位推荐、前期考察、纪检审查、党委研究、公开公示等程序,于2月23日火线提拔派出所副职1人,现全局副职配备为58人,未超过三定方案设定职数。三是对巡察指出的超方案设置的考评办、基建办,职能已分别合署到指挥中心、警保室,未将两个部门单列考评,拟于2020年警务改革新的三定方案中撤销。

11、干部管理要求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一是全面清理全局请休假人员的手续,重申请休假制度,按干部管理权限规范请休报告制度。二是补齐完善了彭明辉、汤卫文病假手续。

12、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一是党委班子切实履行基层党建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及各项党建活动。二是2020年3月4日组织了一次党务培训,开展一次党建工作督察。三是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月份各支部开展了“巡察整改回头看、疫情防控不放松”主题党日活动。四是完善了各支部党务工作力量,明确10人以上支部必须配备2名党务工作人员(至少1个民警)。

13、党员日常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一是组织对近年来入党党员的档案进行清理审查。二是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检查了各支部党费收缴情况。三是从2019年12月起对老干支部的党费由支部委员吴志军按月收取,再交政工室统一交组织部。

(四)党的作风建设和行政执法方面

14、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一是4月1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就调研浮在表面、当“甩手掌柜”等问题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结合政治建警和疫情防控阻击战,积极开展经常性思想教育,筑牢思想根基,较好地解决了少数民警进取精神和职业认同感不强等相关问题。三是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作风纪律整顿,加大督察力度,民警作风散漫、执法不规范等问题有效解决。四是对积案进行了全面清理,解决案件久办不结问题。“12.06”组织领导传销案因邱某取保期间潜逃国外,致案件仍在侦办中,目前邱某已报公安部实施境外追逃。

15、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一是县局进一步核查了法定节日生活物品的情况,2017年县局以物质或提货单的形式发放,每人每年2000元标准,符合有关规定。二是交警大队研究完善《财务管理办法》,杜绝大量提取现金,公务接待一律实行公函制度,严格按照《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三是看守所民警个人补交2016、2017年“慈善一日捐”共计4700元。

16、线索深挖彻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一是深入摸排,广辟线索来源,各派出所在辖区设立举报信箱、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工作,畅通群众举报线索渠道。二是多措并举深挖彻查,我局按照主动发现、准确核查、件件有结果的总要求,紧盯限期反馈、定期清零、件件回复等环节,安排充足警力,采取上提一级、异地用警等措施,确保彻查清楚,结论准确。三是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的侦办力度,深挖幕后“保护伞”。专项斗争以来,我局打掉了4个涉恶势力团伙,恶势力犯罪集团4个,破获涉恶案件68起,刑事拘留173人,逮捕101人,移送起诉150人。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7、“一岗双责”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一是强化党委中心组学习,深刻领会主体责任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自觉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二是2020年1月,局党委成员对所分管的单位进行了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检查和指导,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切实履行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三是督察和法制部门对执法办案过程进行监督,及时纠正办案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四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巡察整改以来,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中层干部与一般民警开展了谈心谈话150人次,要求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谈心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对有违法违纪苗头和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民警随时开展谈话。

18、延伸管理举措不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一是县局重新制定了谈心谈话制度,下发了《谈心走访活动登记表》,确定了七种重点谈心走访对象。主要采取局长、政委跟局领导班子成员谈;局领导班子成员跟分管单位(联系点)的班子成员和相关单位的重点对象谈;各单位正职负责跟本单位民警谈的方式。二是落实局领导包点联系制度,每月走访调研基层所队,听取基层民警意见和建议。三是严格落实政治建警关爱民警工作规定,班子成员、各支部书记、政工干部根据不同情形开展好走访慰问和帮扶教育工作。

19、未严格按县委县政府制定的考核办法发放绩效考核奖励。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一是按县委县政府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对2018年度考核称职以下等次及受党内警告或政务警告处分人员进行了筛查。交警大队1名民警年内受党内警告处分,已责令交警大队降低其一个奖励等次,退还2000元奖励金。二是2019年绩效奖金的发放由党委研究,根据县局绩效考评结果分档次发放。年内受处分民警按规定降低奖励等次。三是从2020年开始,依据县委县政府制度的绩效考核办法,将县局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到评先评优,并与政府绩效奖金挂钩。

20、执纪问责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一是12月25日,召开了局党委会,局领导就制度执行不严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二是加大执纪力度,对5名相关人员予以了通报问责。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21、内部落实督察整改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一是进一步深化作风纪律整顿成果,坚持刀刃向内、挺纪在前,铁腕反腐、铁面查纠,把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贯穿于队伍建设全过程。二是督察大队加大督察力度,每周在局机关开展2次督察,每半月对各基层单位不少于1次督察,结合疫情防控设卡工作,坚持每日对5个卡点执勤情况进行督察。三是加大处理整改力度,对于违纪违规问题,现场责令整改,严肃责任追究。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的问题

22、违规报销费用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一是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南洲、九都派出所违规报销费用的问题,交由县纪委监委进行调查处理。二是与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政法委纪检组一同调查看守所2018年12月收取烟草公司工作经费,实为大通湖公安局付在押人员给养费100000元。三是调查看守所收取在押人员日用品代购款,没有违规现象。四是加大政法委派驻纪检组与局党委的工作协调,确保指导和监督力度不减,常态化深化“四种形态”的运用。

23、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一是健全财务制度,完善并印发了《南县公安局财务管理实施办法》。二是严格规范了招待费标准。综合技术办公楼建设招待费超标和吹填工程等未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已于2013年按审计部门意见进行了整改和处罚。五小车辆考试中心建设招待费超标的问题已于2015年按审计部门意见进行了整改和处罚。三是2018年前因在押人员日常伙食费支出农户商贩无法提供发票,看守所采用自制专门食堂采购单入账,2018年底实行定点采购食材,伙食费支出采用发票并附原始依据入账。四是2020年1月建立工会账户,实行独立核算。

(七)扫黑除恶方面

2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我局已及时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按规定签订了2020年度承诺书,做到了全局在职民警人手一份承诺书,人人熟悉承诺书中的各项内容。并以县局警务督察大队牵头,对全局民警进行严格监督,一旦发现有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等违纪违规现象,县局将严肃处理。

25、扫黑除恶打击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每月局党委都会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加大力度。深挖“3.17”“0903”专案中“保护伞”的问题,并向县纪委移送了公职人员涉嫌充当恶势力“保护伞”线索。强化线索核办质量为核心,加大重大领域、重点行业打击整治力度,对潜藏、蛰伏、外逃等逍遥法外的涉黑涉恶目标逃犯专门研究抓捕方案。

26、线索移送查办不协同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认真组织学习了全国扫黑办发布的《关于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通知》、省厅扫黑办出合的《扫黑除恶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和市公安局发布的《市公安局与市纪委监委、政法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定期沟通会商协调机制》等文件精神,县局扫黑办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政法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联动,加强线索双向移送、“一案四查”等工作。今年以来,县局在查办“3.17”涉恶案、“0903”涉恶犯罪集团案的过程中就申请了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并及时将相关“保护伞”线索移送至了县委纪检监察部门。

(八)立行立改方面

27、上班工作纪律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县局党委书记、局长徐春波对两名民警进行告诫约谈,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二是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作风纪律整顿活动。三是县局督察大队开展上班纪律专项督察。

28、财务会审联签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1月7日,县局党委会研究了财务会审联签工作,确定财务会审联签制度,明确专人进行会审联签,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监督工作,警务保障室已雕刻了会审联签印章。目前,已实行了会审联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局党委将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实际行动促进南县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深化整改落实。县公安局党委将坚持问题导向,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着力巩固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整改中新发现的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做到整改彻底。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警风的持续好转。

(三)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扎紧扎实制度的“笼子”,推动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7-5248316;通讯地址:湖南省南县南洲镇振兴路23号,邮编413200;电子邮箱:yynxga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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