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7-0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3日至11月2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作为工作任务的重中之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以巡察整改工作实效提高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市直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坚持把提高政治站位放在首要位置,统一认识抓整改。2021年2月10日,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召开第5次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方案并部署整改工作;4月14日,专题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常务副书记廖建雄同志多次专题听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汇报,指导督促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为压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市直机关工委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常务副书记廖建雄同志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部室(校)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设办公室,由副书记田立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牵头做好巡察整改组织协调、情况综合、推动落实工作。

(三)明确整改责任。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对照市委第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逐条讨论,并剖析根源,明确目标,制定《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在明确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形成了分管领导督促整改、责任部室牵头整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落实的工作格局。

(四)注重整改实效。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摸排、完善机制,改变工作作风。把巡察整改落实与推动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紧密结合,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严格对照整改方案中的任务和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销号制度,以整改工作实效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截至4月下旬,巡察反馈的2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4个,基本完成整改2个,正在整改1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推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

1.关于领学引学的导向力不足的问题。自身学习抓得不实、要求不高,标杆作用不明显。中心组在坚持全面学、贯通学、深入学、跟进学上下功夫不够,“六个环节”不完善,个人自学缺席补学、研讨发言等不到位。部分党员以工作忙、任务重为由,缺乏系统学习,访谈中,部分党员对“应知应会”知识回答准确率不高。两名班子成员缺席补学不到位。2013年--2015年的中心组学习资料未保存。中心组学“六个环节”不完善,2018年 5月之前没有中心组学习研讨发言,没有纸质发言台账,没有学习通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六个环节”的要求每月开展了中心组学习。根据上级宣传部门统一安排,结合各个时期的理论学习要点,制定当月中心组学习方案,明确了全年每月中心组学习中心发言人,并收集纸质版发言材料,建立发言台账。二是严格落实了学习签到、缺学补学等十项制度,每次学习结束对学习情况进行通报。三是严格落实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将党章学习作为每次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议题,结合实际开展活动,通过学习原文、抄写党章、知识测试、心得交流等形式将党章深深烙进每名党员干部心中,截至目前已有半数党员原文抄写完整部党章。四是每月开展集中学习时对全体中心组成员包括党员干部开展知识测试,内容包括党务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指定理论读物、时事政治类题目,每次对测试成绩予以通报,目前已开展知识测试3次,其中党史专题测试2次。

已完成整改。

2.关于辅导学习的推动力不大的问题。对如何做好新形势下政治理论学习的认识不深,辅导学习的主动性不强,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创新举措不多,开展集体辅导、专题讲座、上门宣讲等活动比较少。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写入2021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贯穿于机关党建工作的各个环节。二是督促市直单位进一步强化中心组学习实效,建立健全党员学习督学机制。督促市直单位落实党组(党委)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党委)会议“第一议题”的要求,组织党员、干部深学笃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原著。发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领学促学作用。三是建立了机关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学中共党史,讲红色故事”活动、读书交流活动等。4月下旬组织开展青年学习小组先锋阅读第一季“学党史、强素质、做表率”读书交流活动。4月7日至9日,组织了2021年首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邀请了市委党史宣讲团成员李均、刘纯一为学员授课,市直机关工委全体党员参加了集中学习。

已完成整改。

3.关于督学促学的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学习督导检查抓得不严、次数不多、覆盖不全,未建立完善的督学机制,缺少有效的学习检测手段,督促“学习强国”不到位,截止三季度末还有10个市直单位未全覆盖。

整改情况:一是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四史”学习教育,用好红色资源,每月党员集中学习时安排讲好红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从党的光辉历史中汲取砥砺奋进的精神力量。二是制定支部全年学习活动计划,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到基层单位或所在支部讲1次专题党课。三是落实《益阳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实施细则》,制定并下发巡听旁听实施方案,今年拟对16家单位开展第一轮巡听旁听。四是每月在“益阳机关党建网”发布支部理论学习提示内容及相关知识测试内容,督促各基层支部组织学习和知识测试。五是加强了党员学习教育,有针对性地办好各类主体培训班,组织开展知识检测,确保学习实效。六是指导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学习使用“学习强国”平台,确保党员学习热情不减,学有所获。

已完成整改。

(二)反馈问题:意识形态责任制抓而未实。

4.关于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2018 年 6 月才制定实施方案、之前未开展相关工作,2020年 3月才成立领导小组,至今未进行过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益阳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出台相应方案,定期开展监督考核。把意识形态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工委工作重要位置,不折不扣落实“四个纳入”。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4月22日专题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二是正在开展以协作组为单位收集舆情,组织召开舆情研判座谈会,及时发现处理苗头性问题,确保市直机关舆情掌握全面深入,工作责任制落地见效。

已完成整改。

5.关于主导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在 2019 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职评议中,瞿海书记点评:“没有把抓意识形态工作当主责主业的重要方面,工作部署限于本单位机关,没有真发挥工委在市直单位中的主导作用,对市直单位如何抓意识形态工作缺少深入调研和统一部署,工作有些被动。”之后虽然有整改措施,但成效不大。

整改情况:一是已发布通知要求市直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定期向机关工委和本单位党组(党委)汇报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定期提醒党支部要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和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做到岗位变动必谈、组织处理必谈、发生家庭变故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必谈。二是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落实到基层党委、支委,把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到组织生活中,明确党委、支委成员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任务分工,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使党员和群众能够感受到意识形态工作在基层党组织中的导向性作用。

已完成整改。

6.关于宣传引导作用不明显的问题。宣传贯彻新时代党的基本理论不到位,机关党建网的13 个栏目中“组织建设”“党风廉政”等 10个栏目未及时更新。未能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弘扬正能量不到位。网络宣传力量不足,未建立网评员队伍,2020 年益阳机关党建网刊发的 2 条稿件出现表述不规范的差错。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增强了阵地意识,加强宣传舆论特别是新媒体等阵地建设。明确了机关各部室目标任务,各部室每月上报省直工委信息1条,报本委宣传部信息2条,鼓励多向党媒党刊投稿,并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二是加强了“益阳机关党建网”的维护更新,严格审批程序确保信息安全,提升年轻党员干部开展信息调研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以党建引领为主题,结合不同时期理论成果和工作任务,定期更换宣传栏内容。三是对基层党组织宣传委员队伍进行了摸底,拟从中组建15—20人的市直机关网评员队伍,拟于6月组织开展宣传委员培训,加强基层党组织宣传思想建设,通过开展培训、交流学习等形式,努力提高宣传思想干部政治觉悟、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基础。

已完成整改。

(三)反馈问题:推动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动力不强。

7.关于基础工作硬招不够的问题。机关党建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基层党组织应付性开展工作的仍比较多见,巡视巡察中发现党建活动不经常、材料不规范、实效不明显等问题仍然突出。机构改革后,个别党组织关系未完全理顺,管理指导出现盲区。

整改情况:一是将党组(党委)、市直各级党组织认真组织学习《中共湖南省委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发〔2020〕15号)纳入2月份工作提示。根据市委要求,市直机关工委领导和各科室长分别参加指导1-2个市直单位民主生活会。调度指导市直各单位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并要求报送相关情况报告,市直机关工委领导严格联系点制度,参加指导联系点支部组织生活会。领导上门指导市财政局机关党委等下级党组织的换届工作。二是2月7-8日,根据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学党史、两重温”主题活动的通知》(益办发电〔2021〕7号)和市委相关要求,市直机关工委对市直单位党员“亮出身份树形象”的情况进行了督查。并于2月9日通过公文系统下发了《“学党史、两重温”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督查通报》(益直督〔2021〕 1 号)。三是根据市委相关安排,针对近年来巡视巡察发现的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灯下黑”、“两张皮”专项整治行动。4月13日,与市委组织部的联合下发了《印发〈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灯下黑”、“两张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益直联〔2021〕1号),4月-11月底,将每两个月开展一次抽查、通报、整改,专项整治行动结果纳入2021年度机关党建工作绩效考核。四是参与是市委组织部强基工程的学习与交叉指导,推动各单位比学赶超、查漏补缺。五是在2020年12月,经与市委办、市接待服务中心主要领导协商,并请示市委组织部,已于2020年12月理顺原市第一招待所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党组织隶属关系。

已完成整改。

8.关于创新动作实招不多的问题。开拓创新意识不足,对智慧党建、数字党建思考不多,推进滞后。协助组、互助组制度流于形式,2018年以后仅开展1次活动,未达到互学互帮互助的效果。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加大党费电子缴纳试点工作力度,新增19家党费电子缴纳试点单位,党费电子缴纳试点比例从2020年的37%提升至60%。二是建强基层组织体系,优化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加强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企业等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分类指导。强化“互联网+”思维,推行智慧党建,不断提高机关党建信息化水平。三是将加强协作组分组联系指导纳入2021年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以协作组为平台,通过开展学习交流等,学习切磋党务知识和先进经验,提高党务干部专业素养。

已完成整改。

9.关于典型培育力度不大的问题。2016年以来,评选各类先进、示范点近200个,但2020年之前未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

整改情况:一是在推进全市党员中深入开展“学党史、两重温”主题活动中积极发现推介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推介蒋志辉作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拟在新闻媒体重点宣传报道的先进典型之一。二是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开展中央、省、市“两优一先”拟表彰对象推选工作,按照倾斜基层、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事迹突出、竞争力强的原则,经过逐级遴选、认真考察,已向市委推荐9名优秀共产党员、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4个先进基层党组织,目前市委已将市直机关1名优秀共产党员、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个先进基层党组织作为省委表彰的拟推荐对象上报省委。

已完成整改。

10.党建引领缺乏有效抓手。党建工作针对性不强,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与中心工作、重点工作融合不深,很少组织召开机关党建工作现场会、推进会,党建大格局引领事业大发展成效不显著。

整改情况:一是3月下旬,召开2021年市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总结2020年工作,部署2021年工作,推动机关党建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以机关党建的高质量发展,引领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根据市委相关安排,针对近年来巡视巡察发现的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灯下黑”、“两张皮”专项整治行动。4月13日,与市委组织部的联合下发了《印发〈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灯下黑”、“两张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益直联〔2021〕1号),4月-11月底,将每两个月开展一次抽查、通报、整改,专项整治行动结果纳入2021年度机关党建工作绩效考核;三是4-5月,继续抓好示范点工作,通过召开学习交流会等形式进一步搞好工作指导,指导党建示范点和支部“五化”建设示范点两个示范点齐头并进,提质升级。四是向全市市直单位制定并下发《2021年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要点》,明确了各市直单位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和机关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工作抓手以及工作要求。五是针对工作要点中的重点工作列出工作推进表,明确时间节点,对市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专项工作督查。

已完成整改。

(四)反馈问题:统领机关协调各方作用不明显。

11.关于考核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未形成系统、有效、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在绩效考核中存在“综合平衡”的现象,支部“五化”建设验收标准不高,为达标而达标。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中组发〔2019〕24 号)要求,严把等次评定关。4月,依据述职评议和实地考核结果,并结合平时调研了解,对下属89个党组织书记2020年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并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评定“好”等次的40个,“较好”等次的28个,因单位主要负责人调整不评定等次的17个。另市委安排现场述职对象的4个已由市委评定等次。二是4-5月将开展第一次“灯下黑”、“两张皮”专项整治行动;三是4-5月,继续抓好示范点工作,通过召开学习交流会等形式进一步搞好工作指导,指导党建示范点和支部“五化”建设示范点两个示范点齐头并进,提质升级。

已完成整改。

12.关于队伍建设薄弱的问题。有的党务部队伍不稳定,部分人员变化频繁、专职不专,部分干部年龄偏大、业务不精,有的单位党建工作由挂职人员、临聘人员甚至非党干部等具体承担。2016年以来虽多次组织党务干部培训,但整体业务水平提升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严格把关市直机关党务干部任免工作,2021年任免党务干部49人; 二是根据市委要求,市直机关工委领导和各科室长分别参加指导1-2个市直单位民主生活会。调度指导市直各单位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并要求报送相关情况报告,市直机关工委领导严格联系点制度,参加指导联系点支部组织生活会。工委领导上门指导市财政局机关党委等下属党组织的换届工作。

基本完成。

13.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加强党员政治思想教育、发挥机关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等办法不多、效果不佳,不合格党员处置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

整改情况:一是将抓实“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创建纳入2021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把创建工作同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和“两张皮”问题结合起来,同“学党史,我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同开展绩效评估等工作结合起来,实现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按规定评选表彰“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创建先进单位; 二是2月23日,根据《条例》要求,对16个年内到期的直属党组织发出《关于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的提示函》,督促直属党组织按期换届,进一步规范党组织设置;三是根据上级文件,3月底确定了2021年市直机关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并报市委组织部,并按要求做好2020年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销号工作;四是在推进全市党员中深入开展“学党史、两重温”主题活动中积极发现推介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推介蒋志辉作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拟在新闻媒体重点宣传报道的先进典型之一。

基本完成。

(五)反馈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

14. 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2016、2017年超范围配缴住房公积金1.52万元,违规列支文明劝导高温补贴0.33万元。

整改情况:超范围配缴的住房公积金1.52万元由个人退还。相关款项已在2021年3月代发工资中进行了代扣,并在3月份将对应款项上缴到财政账户中。违规列支文明劝导高温补贴0.33万元由个人退还。相关款项已在2021年3月代发工资中进行了代扣,并在3月份将对应款项上缴到财政账户中。

已完成整改。

15.关于经费开支把控不严的问题。部分开支不合规,如办公室购眼镜0.39万元、创文户外防晒装备20套1.6万元等。

整改情况:一是对采购眼镜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发现相关费用总计为0.7万元,相关款项全部由个人退还,已在2021年3月代发工资中进行了代扣,并在3月份将对应款项上缴到财政账户中。二是购买创文户外防晒装备20套共计1.6万元,该项支出是在2019年第二次创文考核奖励的四万元中列支的,2019年账务处理计入了专用材料费,目前已不宜修改,在今后的账务处理中严格对做账会计科目进行规范。

已完成整改。

(六)反馈问题: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16.关于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经费报销未严格按机关内控制度实施,重大开支没有填报《预算审批表》、经费报销无财务审核、会审联签单未与会计凭证对应等等。如2016年廉政书画比赛开支14.4万元,事前没有经费预算、活动方案不详细、费用详单与发票项目不符。

整改情况:2020年以来,经费报销已完善财务审核环节,对应的发票、经费报销单等都经过了财务审核。2021年4月,财务对本委的财务制度进行了完善,针对预算审批、经费报销、会审联签事项明确作出规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实施报销,会审联签单已与会计凭证一一对应。

已完成整改。

17.关于财务报账不规范的问题。2013年列支党务干部培训费1.85万元,仅有旅行社发票无其它佐证材料。2019年廉政书画比赛劳务费支出1.2万元,无发票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

整改情况:对财务制度进行完善,规定干部培训费用报销的相关资料必须齐全,包括培训通知、培训方案、培训人员花名册。

对财务制度进行完善,规定邀请的专家学者的授课费、劳务费等,必须提供授课费税务发票。

已完成整改。

18.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部分固定资产采购没有申购报告。市直机关党校购置电脑、相机等6.93万元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撤账并入机关财务后也未做移交。

整改情况:2020年9月起,所有固定资产采购都已进入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平台,通过采收申请,主管审核等程序后,方能完成采购。党校购置的6.93万元固定资产,已在党校账中一一对应查实,并在2021年3月的行政经费账中,进行了入账处理,计入了本委固定资产明细账,纳入本委固定资产管理。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买和入账提出明确规定。

已完成整改。

19.关于工会经费未纳入财务管理的问题。仅以报销单据汇总记录支出存在超标准超范围及白条列支的现象,如超标列支工会活动服装费等。

整改情况:执行财务制度。已在三月初向益阳市总工会申请市直机关工委工会账套,目前账套尚未下发,待账套下发,2021年的工会支出将在新账套中规范记录。2018年本委工会组织16名会员参加上级工会组织开展的体育运动会,为每名会员集中采购了鞋子和运动服,共支出15134元,超出标准2334元(人均超标146元),超支部分已在3月工资代发中进行了代扣,并已退回到工会账户。2017年至2020年度期间,本委机关工会以购代销方式在两个联点扶贫村,分6次在贫困户家里购买农产品,支出费用共计21916元,票据由贫困户签收的单据列支。已针对白条现象对财务制度进行了完善,明确必须凭税务部门开具的发票记账。

已完成整改。

(七)反馈问题:党费使用管理不合规。

20.关于违规列支党费的问题。未按相关规定使用党费,2013年以来,在党费中违规列支扶贫工作经费、机关行政经费、大众运动会服装费等60余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市直机关工委在2020年已对党费中违规列支扶贫工作经费的问题进行了整改,2020年所有扶贫经费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二是市直机关工委已在2020年3月将党费中违规列支的机关行政经费3.37万元退回到党费账户。三是已在3月份将党费中违规列支的大众运动会服装费2826元从工会账户退回到党费账户中。

已完成整改。

21.关于党费收支未规范建账的问题。2019年12月审计指出“应将党费财务管理纳入本单位内设财务机构管理”,之后账务虽然已移交,但仍未设立会计账簿,未执行机关财务制度。

整改情况:已联系用友财务公司,购买了用友系统财务软件。4月初,新用友系统已经安装到位并激活,新的党费会计账套已经建立,2021年的党费账将在新系统中进行账务处理。2021年3月起,党费账户已按机关财务制度落实,实行会审联签。

已完成整改。

(八)反馈问题:自身党建工作不严不实。

22.关于重考核他人,轻审视自已的问题。

每年对其他单位开展各种督查、调研、考核,而本单位相应的自查少、标准不高,存在班子成员未过双重组织生活、党费收缴“去尾数”、积分管理不到位等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3月底,严格对标要求指导本单位组织生活会的召开,领导班子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会上按照要求进行了自评、互评和民主评议;二是按要求足额交纳党费。

已完成整改。

23.重考察学习,轻借鉴应用。曾专程前往多地市学习流动党员管理,但目前仍有13名流动党员失联,时间最长的达13年之久。到常德考察后,开发了党费收缴信息化系统,但目前只有33家市直单位使用,使用率仅37%。

整改情况:严格流动党员管理,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4月开展了一次流动党员党支部的管理调研工作。要求市人力资源市场流动党员党支部开展一次全面党组织关系排查,再次确定失联党员人数并作出合理处置。通过QQ、微信等信息化手段,对流动党员进行信息化管理,保证流动党员能正常开展组织生活。完善党费电子收缴信息化系统,助推智慧党建发展。与相关单位加强合作,在2020年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进一步探索完善党费收缴信息化系统,加大党费电子缴纳试点工作力度。2021年,新增19家党费电子缴纳试点单位,党费电子缴纳试点比例从2020年的37%提升至60%。

正在整改。

24.关于重安排部署,轻落细落实的问题。机关党建的“神经末梢”不敏感,“上热下冷”的现象时常出现,每月工作提示细化不够、指导性不强、落实不到位,未能有效推动党建工作往深里走、实里抓。

整改情况:2021年,将支部理论学习内容纳入每月工作提示,加强日常督促,将督促情况纳入党建考核内容。

已完成整改。

(九)反馈问题:选人用人工作有不足。

25.选人用人工作有不足。组织部与基层组织建设指导部合署办公。纪工委副书记明任确为正科级领导实职,实际由一副科职担任;正科级岗位缺3人,提拔人选出现断层。2020年11月份才完成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的认定。

整改情况:2020年9月,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原部长被提拔为副处级领导,调至其他市直单位任职,而我委编制已满,无法进人,鉴于工作需要,两个部室暂时合署办公。以副带正的情况是因为之前单位受旧“三定”方案所限,无副科职领导储备,又不具备破格提拔正科职领导干部的客观条件所致。在2019年4月新三定方案重新修订前,市直机关工委无副科职领导干部职数,新三定方案新增正科职领导干部2线(基层组织建设指导部长、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副书记),副科职领导干部2线,2019年9月,市直机关工委在符合条件的3名科员中择优提拔2名副科长,明确其中一位为基层组织建设指导部副部长,另一位为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副书记(副科职)。综合以上情况,市直机关工委的整改围绕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历练培养开展,做好干部储备,加强干部梯队建设。2021年3月,青年学习小组学习平台已经组建并开始开展读书会、心得体会交流会等活动。明确专人负责干部档案工作,一方面对档案专审表进行了复核。另一方面,在2021年4月,完成了截止到2020年底本委管理的档案的目录更新以及档案资料归档工作。

已完成整改。

(十)反馈问题:“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

26.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有欠缺的问题。机关管理不严格,2013至2015年中心组学习、机关支部党建等资料遗失。对本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2016年以来,班子未单独研究部署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分中心工作未落实到位,如2016年三季度创文考评中,被评为三类单位、排名倒数第一。制度制定敷衍应付,为迎检临时补充,多处出现较明显错误。还存在个别班子成员个人事项填报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下旬市直机关工委班子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本年度本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4月下旬,出台市直机关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三是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推进工作。年底根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分别出具落实责任情况报告。四是加强对创文、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的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强化各项工作落实。五是严格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

已完成整改。

27. 履行监督责任不够。纪工委监督存在形式化,对市直单位的日常监督不够到位,实效不明显,节假日值守检查开展得不多。审核把关不严,出现为审理期间的违纪党员发放慰问费的问题。作风纪律抓得不严,巡察期间督查发现4人上班迟到。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市直单位的日常监督,针对节假日值守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2021年春节前已前往相关市直单位抽查落实市委“党员亮身份”要求及在节假日前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市直单位的日常监督,在重要节点和工作日开展常态化监督,督促各单位机关纪委开展监督,力求监督实效。二是对2020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工作进行及时审核把关,有违纪违法情况发生的4个单位取消了提名。对市直单位2021年春节困难党员357名慰问人选进行及时的审核把关,对被立案调查和尚在处分影响期内的慰问人选,筛查出立案处分2人,对其中1人(尚在处分影响期内)的慰问资格予以取消。对2020年市直机关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结果中44个“好”的单位进行了审核把关。继续加强有关专项监督,对意识形态领域、“三重一大”集体研究等方面适时开展监督提醒,对相关评优单位及人员严格审核把关。三是不定期对本委机关作风纪律进行抽查,督促在职干部严格遵守本委各项工作制度。4月份连续多日开展了本委机关上下班纪律情况督查,纪律遵守情况较好,均按时上下班,其他情况均按规定程序履行了相应请假手续。

已完成整改。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目前为止,市直机关工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市委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下一步,我委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部署,继续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领导组织力量不减、目标任务不变、尺度标准不松、工作力度不降,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确保整到位、改彻底。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问题的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能力,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确保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在我委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扎紧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履行好监督职责,虚心接受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不护短,严格执纪,严肃问责。

(三)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市直机关工委将以巡察发现的问题为导向,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问责,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领导干部带头自觉维护、严格执行好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同时组织全体干职工对规章制度进行常态化的学习,做到规章制度人人知晓,人人敬畏,人人遵守,强化制度执行的自觉性。

通过对巡察组巡察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长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改变工作作风,努力提升管理、保障、服务水平,推动市直机关党建工作上新台阶,以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引领保障益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7-4221697;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8号;电子信箱:yyszjgdj@126.com

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