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21日至6月2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中共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29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局党组主动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有序推动问题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为巡察整改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二是细化目标任务,压紧压实责任。局党组研究制定《中共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益市监党组发〔2022〕37号),明确问题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有序推进问题整改。三是注重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巡察整改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推动作用,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推动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整改期间,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3项,进一步织紧织密制度“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二)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推动责任落实。一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崇文同志带领党组一班人对巡察反馈意见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二是率先垂范,认真履职。在市委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时,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崇文同志代表局党组表态,对于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完全接受、照单全收、立即整改。整改过程中,党组书记站在整改工作最前沿,对重大问题、全局问题、复杂问题,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牵头整改。10月28日,在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书记带头开展自我剖析,查找问题根源,进一步集聚力量、同频共振推动整改工作。三是加强调度,强化责任。聚焦巡察整改工作,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讨论8次、中期调度1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生生活会1次,督促推动各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巡察整改方案推进整改工作,定期报送整改工作进展材料,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每一条反馈意见不折不扣整改落实到位。
二、基本情况
截至10月30日,巡察反馈的2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9个,基本完成整改2个;巡察移交的7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此次巡察未移交信访件。
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3点问题涉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的工作,属于秘密事项,故不予公开。
4.执行上级有关工作部署不够坚决。面对槟榔产业发展新形势新挑战,如何主动服务槟榔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缺乏有效举措。个别二级机构在2021年4月23日班子会上安排不适当工作任务。2021年,某液化气站因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被从重处罚,没有列入2021年度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产品抽检。6月份组织开展了生产、流通环节槟榔制品监督抽检,共计对11家生产企业18批次产品,4家经销门店7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全部合格。二是强化广告监督。建立广告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协同共治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广告监测平台作用,严格落实属地监测监管责任,对益阳市辖区内有关槟榔广告进行监测。加强对广告发布单位和槟榔企业的宣传,强化协同共治,促进槟榔行业自查自律,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三是9月30日,所涉二级机构召开全体干职工大会,会上学习了相关工作制度,重申了纪律与要求,明确要求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四是《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于2021年7月30日颁发,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某液化气站案于2021年4月23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该案不适用上述管理办法。同时,迅速对2021年9月1日至今的案件进行了自查,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79件,8件不属于涉企案件,71件涉企案件均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规定的范畴。
5.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不够到位。2022年上半年在市外各级大米例行抽检中仍发现相关问题。暗访发现,城市学院北门某餐馆,厨房环境脏乱差;资阳区某豆制品店、城市学院北门个别餐馆存在生产经营环境不卫生,进销台账不完善,原辅料凭证保存不到位等问题。市局机关及有的二级机构食堂未按餐饮安全相关规定实行规范化管理。
完成情况:已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大米质量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二是持续组织开展“夜鹰”大米生产夜间突击检查行动。三是持续推进全市大米抽检工作。从省市场监管局通报情况显示,我市大米被抽检批次全省最多,合格率全省第三。四是对大米案件的查处严格实施“三个一律”政策。五是对赫山区办理的相关案件开展评查指导,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六是督促区县(市)局加强对辖区问题餐饮单位监管,推动问题整改。组织开展秋季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督促餐饮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七是机关食堂严格执行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每周菜谱和商品价格进行公示;食品食材进行留样检测;机关食堂设立意见簿,接受干职工的监督。八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产管并重”要求,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企业主体责任,迅速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在202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摸底登记备案、责任清单制定、承诺书签订等各项工作,2023年起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机制落实落地,确保实现“今年打基础,明年全覆盖,三年见成效”的总体目标。
6.药品管理不够规范。6月6日至9日,省药监局督查组对益阳市本级及安化、资阳进行暗访,发现了相关问题线索。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资阳区局、安化县局全力推进省局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分别于8月5日、8月30日将整改情况进行了反馈,已按要求整改到位。8月24日,朱崇文局长主持召开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要求各区县(市)局全面压实责任,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扎实整改发现的问题。二是组织开展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12项行动,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进行了全面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医疗器械方面开展了“清网行动”、医美专科类医疗机构专项整治等,同时对新冠肺炎检测试剂、无菌和植入类产品进行了重点监管,确保高风险产品经营、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方面大力推进“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共立案390件,办结280件。四是沅江、安化、高新、南县、大通湖等均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市局组织开展了医疗器械法规培训、“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使全市医疗器械相关从业人员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加强。五是9月份,市局组织4个督查组对区县(市)开展督查督导,目前全市纳入整治范围数12644家,已完成整治12644家,完成整治任务100%。
7.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不够严。暗访发现,十洲路某加气站工作人员未在充装前后对充气车辆进行检查和登记。老旧小区新装电梯底子不清、监管不严,某小区两台加装电梯未办理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证等相关手续,未经检验即投入使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制定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专题协调会,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百日行动。二是着力开展老旧电梯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通过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建立长效机制等方式,采取有力措施,明确和落实电梯安全管理各方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老旧电梯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安全监管力度,推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等“老大难”问题的综合治理。三是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下发《2022年度特种设备监管执法计划》《2022年度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明确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名单。通过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下达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随机抽检任务287家,目前,已完成287家单位的抽检任务。
8.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监管不够严。2021年全年未见集贸市场计量器具检定记录,现场抽查两家农贸市场和两家药店发现都存在公平秤、摊位电子秤和药店电子秤未检定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推行强检计量器具网上预约申请,至2022年9月,市计量所和各县市计量所网上受理4248单,涵盖强检计量器具4万多台件,占全系统全年强检计量器具一半以上。二是开展集贸市场计量秩序专项整治,已检定全市主要集贸市场各类衡器(含公平秤)3995件,检定率86.02%,合格率91%。三是开展了粮食领域在用计量器具、法定技术机构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依法加强计量监管力度。四是加强计量法规宣贯,利用“5.20世界计量日”、“质量月”并结合“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活动,开放实验室,宣传计量基础知识。
9.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不够细。暗访发现,某集中监管区未按疫情防控要求张贴消毒、安全和管理等工作制度,日常消杀及记录不规范。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6月10日,集中监管仓制定出台了《监管仓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职责》《人员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防护服穿脱指南》《进仓查验指南》《消毒制度》《消毒评价指南》《监测查验要点》《涉疫事件应急处置指南》等10项制度,并于6月17日制版上墙,分别张贴在监管仓办公室、消毒区、采样区、更衣室。二是根据国家进口冷链食品消毒技术指南,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制作了《日常消毒记录表》《消毒工作记录表》,并详细记录消毒情况。针对场地消杀情况,根据集中监管仓《消毒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货品入仓当天的车辆、场地、过道、使用工具及物品消毒,并按要求做好记录。
10.对市场监管系统性工作谋划不够,没有形成“全市一盘棋”。市县两级权责划分不优,“谁审批、谁监管”原则落实不够到位,食品生产由市局发证、区局监管。调研反映有的食品企业生产许可证到期后,市局未通知区局,导致监管出现脱节。工作职责缺乏统筹,各科室向区县(市)局下达的“双随机”任务时间不统一,与区县(市)局的检查任务重叠。巡察组调研5个区县(市)市监部门,有3个反映市局到区县(市)监管执法检查,事前不告知,事后不通报,造成重复上门监管。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每月底将到期信息以书面信息通报发送到各区县(市)局。二是建立了监管工作群和公共邮箱,将许可信息和即将到期企业信息及时进行推送。三是已向省局相关处室书面报告,争取许可系统开设到期提醒服务功能,自动将信息推送至各区县(市)局监管平台和相关企业联系人。四是除法律规定和市县事权分工明确由市级实施外,其余已全量下派区县(市)落实执行。五是6月28日印发了《益阳市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执法检查督查工作方案》(益市监〔2022〕56号),细化执法办案、随机抽查、信息公示工作要求,严格控制规范市级检查督查和执法办案行为。六是2022年多次组织联合执法综合监管,检查结果均在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进行了公示,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扰动影响。七是市局于10月8日至10月14日开展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专项督查,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对区县(市)局反馈通报。
11.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科学管理体系不够完善。抽查发现,有些二级机构议事决策不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讨论不充分,会议记录无参会人员、会议时间、议事过程。有些承检机构没有建立“两品一耗”管理制度,没有对抽检样品、对照品和耗材等实行购、管、用分离。有的直属单位“三不一末位”执行不到位,“一把手”担任会审联签小组成员、审批经费开支以及在会审联签审批单签字。有的直属单位账务管理不规范,存在未形成完整工会账套、工会活动开支超标、在行政账中列支工会开支等问题。有的直属单位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存在采购实验耗材未履行政采云程序,检验设备维修及更换耗材费用未签订合同,拆分计量检测费、规避合同公示程序等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所涉二级机构制定并印发了《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规范议事程序,并进行了学习。二是已建立健全《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检验用耗材采购供应管理制度》《耗材与化学试剂验收、储存和使用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已健全《食品抽样管理制度》《抽样控制程序》《样品管理程序》《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备份样品处置管理办法》等样品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四是严格执行《益阳市市直单位经费报销会审联签制度》,重新修订了《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开支实行经办人签字、证明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审核、联审小组和分管财务的院领导审核程序,单位一把手、分管财务的所领导、会计均不再担任小组成员,并加强对相关财务制度的学习,严格执行“三不一末位”制度。五是规范行政经费及工会经费管理,工会经费管理严格按照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服务职工经费保障的意见》《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收支管理,并形成完整工会账套,对工会活动经费超标部分已组织清退上缴,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六是根据要求完善采购程序,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采购意识及实际操作水平,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
12.执法办案不够规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够到位。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不够规范。有的案卷实施强制措施决定书前无《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事后也未补批。有的未给予行政相对人充足的复议听证时间。罚没物资管理、处置不规范。罚没物资与非罚没物资混放,没有实行分类、分案保管,保管场所未配备满足罚没物资贮存要求的安全、通风和防潮等设施。对有些罚没物资的处置没有到位或者未按法定程序。同时,还存在行政处罚案卷制作不规范、个别案件证据链不太完整等问题。依法治市工作落实不够到位。2022年4月,省委依法治省办指出,市市监局未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未开展案卷评查或未通报评查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7月15日下发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专项执法检查通知,并联合驻局纪检组、执法稽查科对8个区县(市)局与市局注册科、审改科、执法支队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并于8月1日发出工作通报。二是9月2日下发开展2022年度执法案卷评查、优秀典型案例与办案能手评选工作的通知,开展2022年度执法案卷评查、优秀典型案例与办案能手评选工作。三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规范行政强制。四是加强了罚没物资管理。对旧仓库的库存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将仓库现有的罚没物资重新进行分类、登记造册。所有罚没物资统一由专人进行登记、清点后做好出入库记录。新租赁的罚没物资仓库场所通风、防潮,并安排专人管理,根据案件的办结情况,按照“谁处罚,谁处理”的原则,各办案大队按程序上报,进行销毁。旧仓库存放的罚没物资销毁已按程序上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已批复同意由市局销毁处置。五是对2019年以来执法案卷开展了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案件的评查,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案卷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案卷管理质量。六是4月6日印发了本局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7月13日分别出台《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与《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建设考评任务工作方案》,对相关任务进行了中长期规划和任务分解。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不够到位,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
1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抽查发现局机关存在同一天不同地点出差重复报销差旅费,超报车船费,超天数报销差旅费,驻村干部重复报销差旅费等问题。二级机构存在出差审批单人员与实际差旅费报销人员不符,超范围报销差旅费,报销不属于差旅费报销地点的出差补助等问题。抽查发现2019、2020年,某二级机构报销城区加油站差旅费14人次1400元。局机关2020年存在公务接待和招商引资接待餐超次数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重复报销差旅费、开会超天数报销的差旅费、驻村干部重复报销差旅费、超范围报销差旅费均已全部清退,并缴入财政专户。二是严格执行《益阳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按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办理差旅费报销事项。三是加强差旅费审批内部稽核。财务部门负责人依据差旅费相关制度对差旅费的标准、报销金额进行初审;建立机关工作人员出差明细台账,并对每一笔差旅费的出差人员、出差地点、出差天数进行比对,排除差旅费重复等违规报销的情况;会计、出纳负责差旅费终审,在付款之前对差旅费票据进行再核实,防止出现违规报销差旅费的情况。四是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定期对直属单位开展财务收支审计,认真审查差旅费报销情况,督促直属单位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的相关制度,发现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责成立行立改。五是8月10日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学习《公务接待制度》并严格执行。在公务接待过程中,坚持做到无公函不接待,不超标准接待,不超次数接待。接待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将相关资料上传,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14.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据统计,2020年、2021年、2022年至6月9日,以各种形式发至区县(市)局的文件分别为330个、389个、191个,呈逐年上升态势。调研反映,同一领域不同科室信息不共享、发文不统筹,同一上级文件不同科室各发各的文件、各统各的数据,导致文件越发越多、数据反复上报。
完成情况:已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8月10日组织办公室相关人员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并严格执行。二是对公文审核严格把关,对可发可不发的公文一律不发,对可合并发的公文一律合并发文,今年8月、9月共发文28个,同比2021年减少30%。
15.财务管理不够规范。2019至2020年,局办公室报销有线费、拨付工会费等报账附件不全。同时还存在政府采购程序不到位、会审联签核增报销金额等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有线收视费报销附件已补齐,提供对应的收视人员名单。工业气瓶信息化管理软件服务合同公示已补办公示手续。政府采购报销事项附件已补齐。二是今年拨工会会费,已按规定开收据。三是修改并完善了本局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严格按照《湖南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执行。四是从严把关会审联签审批,坚决杜绝会审联签核增金额的问题。
(三)基层党建和人事工作不够扎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够到位
16.党建工作不够扎实。有的支部组织生活会“六必谈”不深入;有的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互评意见全部是“加强学习”;有的支部组织生活会程序不规范、记录不完整;有的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大会程序不规范;有的支部党员民主评议测评情况填写不完善。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 7月份,机关党委组织对各党支部开展半年度党建工作督查,将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列为督查内容,对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的进行现场通报。二是8月5日,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鲁志强同志对机关第一支部和信息联合支部的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三是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支部在8月份支部党员大会上,已补报告两位同志的审查情况。四是10月10日,我局印发《中共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基层党组织谈心谈话制度》,明确指导思想、组织方式、主要内容、基本原则和相关要求。五是10月14日,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邀请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部长彭韬进行授课,详细解读了党组(党委)、机关支部书记和支部的基本任务,“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组织换届程序和发展党员流程,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和各党支部全体委员参加学习,提升了党务干部履职能力。六是10月,机关党委已对2019年以来的民主评议登记表填报情况进行重新清理,规范填写方式并整理归档。
17.18点问题涉及选人用人方面的工作,属于秘密事项,故不予公开。
19.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全面。2020、2021年全局年度工作要点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安排。2019、2021年党组会议无传达学习贯彻十一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内容。有些二级机构没有按要求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干部纪律作风突出问题多发重发。2017年和2019年,二级机构1名工作人员分别因酒驾、醉驾被现场查获。2022年6月,该二级机构又1名工作人员因醉驾被现场查获。2019年,时任市食药监局稽查支队支队长在办案过程中利用职务收受财物,被开除党籍并撤职。暗访发现,某科室1名干部未按正常程序履行请假手续,长期不在岗。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4月2日印发的2022年市场监管工作要点中,已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单独列段进行部署。二是9月5日,我局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将十一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内容纳入学习议程,并进行了集体学习。三是8月份相关二级机构已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四是各党支部在七月份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通报我局酒驾受处分情况,并进行警示教育。五是制定了《中共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规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饮酒行为的通知》,严禁工作日和执行公务活动饮酒,并组织全体工作人员签订《拒绝酒驾承诺书》。六是已给予相关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职处分,由专业技术十级(中级)降为专业技术十一级(助理级)。七是开展了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治理,签订承诺书、开展谈心谈话进行自查自纠。八是6月24日,分管局领导、分管人事局领导、分管纪检局领导对相关同志进行了约谈,要求其正确认识自己存在的问题,克服自身困难,积极改正,严守各项规章制度。九是严格执行《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益市监发〔2022〕55号),进一步加强层级管理和对干职工请假的审批;十是加强了纪律作风督查,市局机关党委(纪委)、人事科组织督查组每月对上班等纪律进行了督查,并下发督查通报。
(四)巡察、审计问题整改未完全到位
20.巡察整改不彻底。常规巡察指出的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存在不足、“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不到位、执法不规范、食品(含餐饮)药品安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关纪委进一步组织廉政风险排查,并修订《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二是市纤监中心对全部23个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装订成册,于8月26号按程序下发。三是强化“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应用。2022年新增随机抽查参与部门,市直成员单位达到36个,区县(市)达到211个,全省唯一实现部门参与全覆盖市州。截至10月26日,通过省级抽查平台统筹制定公示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达到398项,联合抽查事项达到125项。四是从6月开始举办每月一期的系统法制专题讲座。7月15日印发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专项执法检查通知,并联合驻局纪检组、执法稽查科对8个区县(市)局与市局注册科、审改科、行政执法支队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同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由市局机关纪委与执法支队执法监督科开展了案件回访。五是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组织深入开展大米质量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持续组织开展“夜鹰”大米生产夜间突击检查行动;实施砖茶质量安全“百日”整治、黑毛茶综合治理、黑茶品牌与质量安全能力提升”三大行动;开展了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整治、冷链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大米加工“零点”突击检查、肉制品、休闲食品、酱腌菜、蜜饯、湿米粉、粉丝粉条产品专项整治等行动。六是明确今年以来抽检不合格和投诉举报较多的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风险企业,组织了集体约谈,对企业分别实施挂牌督办、重点提醒、黄牌警示、提升风险等级等监管举措,强化责任落实。七是为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提升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合力,9月15日我市成立益阳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8个区县(市)均对应成立了领导小组。4月21日已下发益阳市药品监管工作绩效评估细则,将药品监管工作纳入对区县(市)局的绩效考核内容。按照《2022年全市化妆品经营、化妆品服务性使用经营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要求,依法开展检查工作,目前任务完成率、结果公示率均达100%。
21.审计整改不到位。2019年12月内部审计指出,有的二级机构存在超范围报销差旅费,以修改、增添报销附件内容代替整改。2019年4月,超范围报销中石化迎宾加油站差旅费3人300元,以补增差旅费审批单内容“龙光桥镇某村”达到报销范围;2019年12月,超范围报销银富石油梓山加油站差旅费5人500元,以修改差旅费报销单内容代替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市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刘青峰对相关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对于超范围报销的差旅费,已责令相关同志全部退回,并由会计上缴财政专户资金账户。二是相关二级机构进一步完善了会审联签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认真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益阳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差旅费报销范围,要求严格遵守制度,同时加强对差旅费的审核,层层把关,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三是相关二级机构重新组织对往年的凭证进行了复核,未发现其他违规报销差旅费的情况。
四、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持续提升,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轻忽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坚决扼制问题反弹回潮。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在全市市监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真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实处发力。
(三)围绕中心,强力推动市监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市监事业发展的引擎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着力提升市场监管工作总体水平、市场服务发展水平、市场监管创新水平、市监党建质量水平,为建设现代化新益阳作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7-2218780;邮政信箱(地址):益阳市海棠西472号(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21室);电子邮箱:76729787@qq.com。
中共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