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1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动员、部署和推动全局上下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强化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指导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全程为巡察整改工作把关定向。局分管领导积极履行“一岗双责”,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把控进度,推动分管业务条线整改工作落细落实。
(二)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2月28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党组会,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为落实巡察整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三) 健全工作机制。建立领导指挥调度机制,局党组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巡察反馈以来,先后4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9次专题调度会,坚持问题导向,研究、部署、调度、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责任科室、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时限要求,制定建立台账,倒排工期,严格执行整改销号制度。
(四)研究制定整改实施方案。针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印发了《中共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1个指导思想、5个方面的整改总体要求,对照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39个问题,分解为70个小问题,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工作责任、整改时限,狠抓整改落实工作。
(五)坚持一体贯通。坚持把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和省委巡视、专项巡察、审计整改贯通结合起来,坚持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跟踪督办,坚持全面整改、系统整改和真抓实改,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和班子队伍建设,深挖问题根源,强化整改联动,切实做到由点到面、由表及里、着眼当前、立足长远,推动整改成果运用最大化、长效化。
二、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5月30日,巡察移交的2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巡察反馈的3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4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持续整改3个,序时推进、完成阶段性任务1个。
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立行立改问题
(一)群众对梓山府三期“天梯”问题反映较为强烈,存在较多信访,未有效落实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对铂悦府二期保修期内房屋质量问题整改监管不力,引起群众不满。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梓山府三期“天梯”问题已督促开发商完成整改,安装扶手电梯。针对铂悦府二期房屋质量问题,成立了工作专班,逐一核实,督促建设单位牵头按“一户一策”,制定整改方案,并跟踪督促整改进展;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在建项目质量和质量投诉处理的规章制度;对铂悦府投诉过程中暴露出来的质量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市本级受监项目全面排查整治,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从严监管,确保使用功能齐全、工程质量合格。
(二)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2018—2021年单位代缴机关及市质安监站职工大病互助金5.74万元。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由公款支付的应由个人承担的5.74万元已全部退还。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政策法规和业务能力学习,强化内部管理,严格规范财务行为。
巡察反馈会交办问题
(一)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1)政治意识不够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氛围不够浓厚,没有在单位网站开设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专栏,未建立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落实工作台账,党员干部对应知应会知识不熟悉。深学笃行不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不及时、不深入,未结合益阳实际研究制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建筑业发展较为粗放,科技创新和竞争力不强,总量和规模偏小,2021年建筑业产值只占全市GDP的7.1%。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增强政治意识,班子成员带头学习研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体学习会,并进行了专题研讨;加强宣传教育,制定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台账,制作了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学习手册,在单位门户网站开设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专栏,选派党员干部参加了省委组织部组织的基层党员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示范班,组织各支部党员干部集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并组织所有党员参加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二是加强指导服务,促进建筑业企业健康发展。起草了《关于促进益阳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于2023年7月20日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业转型升级,主动上门进行惠企宣传和资质增项指导,指导中交一公局和麓和建设有限公司申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支持中交一公局集团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申报全省“综合、特级”施工总承包培育企业;指导湖南益享工程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达标。多次陪同企业对接省厅,对申报资料进行全面指导,2023年1月湖南鸿马建设公司升级为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2022年3月湖南铂尚建设公司升级为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组织技能培训,提升建筑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组织建筑领域技能人才参加湖南省第二届职业技能竞赛,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表队斩获团体二等奖,我市选拔的两位选手荣获个人二、三等奖;组织建筑工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区县开展乡村建设工匠培训。
(2)贯彻落实习近平有关自建房安全指示批示不力。监督管理自建房安全工作不到位,泉州“3.7”事故、临汾“8.29”事故,习近平总书记均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指出“农村自建房经营关乎公共安全”的问题,局党组没有认真贯彻实施,不敏感不重视,汝城“6.19”事故后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但整治不到位,直至今年望城“4.29”自建房坍塌事故发生后才开展整治工作。对问题房屋整改不力,南县、赫山区D级危房被省专班警示片曝光后,超过计划3周未整改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专项整治工作见成效,2月27日在全省城乡建设及居民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刘勇会市长代表自建房工作先进市州作典型发言,省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及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简报2023年第7期,专题推荐了益阳市自建房工作先进经验。
二是加快推进省专班警示片反映问题整改。南县、赫山区警示片涉及的需整治房屋市专班第一时间对区县市进行了工作督办。南洲镇新颜街298号自建房已于2022年11月27日拆除,整改到位。赫山街道团洲社区共四栋自建房已完成整治,时间分别为:李正清房屋已9月27日拆除、李光宙房屋已于10月18日拆除、李天宝房屋已于11月21日拆除、简丹房屋已于11月18日拆除,确保隐患得到根除。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了《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农村住房竣工验收实施办法》《农村住房改扩建管理办法》《2023年全市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3)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到位。污染防治整改工作重部署轻落实,2019年5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西流湾泵站污水溢流”问题,至今尚未彻底解决;南县污水系列问题2022年被湖南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项目整治工作进展缓慢。
完成情况:序时推进、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
整改情况:一是“西流湾泵站污水溢流”问题正在按整改方案逐步推进。制定了西流湾溢流问题整改实施方案,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项目已完成PPP项目入库,秀峰湖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正在全力推进。秀峰湖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目前累计完成7条市政道路、金山北路雨水管道和57个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完成市政道路雨污管道5.35公里、雨水沟浇筑1.2公里;小区污水管道6.96公里、雨水管道14.48公里,雨水沟3.73公里。中心城区饮用水安全保障项目,取水泵房主体已完成,正在进行泵房设备采购,取水头部完成50%;原水输送工程已敷设原水管道12000米。
二是南县污水系列问题已经整改销号。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湖南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的交办函》,要求南县住建局压实工作责任,严格对标对表,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整改;2022年10月14日组织各区县(市)住建局、高新区开发建设局,安化县、桃江县、沅江市、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有关单位,召开了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及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销号攻坚工作调度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学习相关文件、通报进展情况、调度整改进度。整改完成后,南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组织了初审、申请销号公示,2022 年 11月 29 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对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资料审查和实地核查,经上级部门审查,已完成整改销号。
2、履行核心职责有短板
(4)城市发展方式亟待转变。对城市历史文化保护重视不够,本应在2017年就要完成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直至2022年10月才上报;推广智能和装配式建筑不力,2021年上半年益阳市装配式建筑在全省排名第十;“城市病”未得到有效解决,《益阳市城市自体检报告(2021年度)》94项指标,9项未达标,城市特色有待进一步凸显、物业管理有待提升等问题依然存在。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完善保护规划。提高对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认识,组织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综述;起草了《益阳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明确保护范围,强化保护责任,于2022年10月19日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已完成修改,准备报省住建厅审定。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高位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向市政府专题汇报了装配式建筑工作,出台了《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支持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节能监管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协调小组,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形成了工作合力。2021年我局获评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管理工作突出单位,2022年我市装配式建筑比例为35%,超额完成省厅考核任务指标。
三是逐步实施城市更新,强化城市特色。我局牵头编制的《益沅桃城镇群2023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2023年第7次常务会议、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5月4日以市人民政府名义下发。《益沅桃城镇群2023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将中心城区247个项目中的207个项目分为7类城市更新类型,分别是:基础设施改造项目68个、城市生态修复项目65个、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51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1个、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7个、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个、特殊风貌塑造项目1个,根据《益沅桃城镇群2023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以打造“益山益水”城市为目标,以创国家园林城市、双拥城市、节水城市为抓手,推动清溪河湿地公园、云雾山体育公园建设,试点中心城区公共场所直饮水,推进双拥路形象提升,以突显城市特点和亮点。
四是注重党建引领,强化多方共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目前我市中心城区物业服务企业已有32家建立党支部,制定了《益阳市物业管理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工作方案》,将网格化服务、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和物业行业党建工作有机整合,有效化解物业管理矛盾纠纷。积极开展调研,我局委派工作人员前往常德、岳阳等地,调研学习物业管理经验和做法,形成了《关于我省其他市州物业管理事权划分情况的汇报》,为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物业管理职责,奠定了基础。
(5)城建工作存在不足。“三微”项目不精准、进展缓慢,2020年的“三微”项目任务2021年4月还在进行调整;制定计划滞后,市中心城区2021年度“三微”项目建设计划到今年第一季度才完成编制,2020年第三批补助资金请示到今年11月24日才上报;市重点工作任务未完成,202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目标为拉通团州路(秀峰路至万海商圈段)、教育路(桃花仑至国富小区段),目前团州路正在施工,教育路已完成前期工作,未完成目标;建设项目进展缓慢,市中心医院人行天桥等项目到巡察进驻才有所进展。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扎实做好“三微”和市政项目前期摸底调查工作,增强建设计划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益阳市2023年中心城区“三微”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于2023年5月31日印发,市住建局将督促三区和市直实施责任单位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工程建设、验收、资料收集,年度“三微”项目建设计划一经审定印发,不再进行临时调整。团洲路(秀峰路至万海商圈段)和教育路(桃花仑至国富小区段)原为2022年重点建设项目,因征地拆迁等原因确实无法在2022年底完成建设任务,经我局向市人民政府积极汇报申请,2个项目现已调整为2023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目前,团洲路(秀峰路至万海商圈段)正在由市政重点工程建设事务中心负责全力推进建设进度,教育路(桃花仑至国富小区段)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并准备开工建设。市中心医院人行天桥已于2023年1月18日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6)执法监管不力。过分强调企业主体责任,忽视主管部门监管责任。项目管理和审批不严格,2017年以来市政重点工程项目中有56个未及时结算,有的项目已完工4年,仍未办理工程结算;对益阳大道东片区棚改项目存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超越资质承担任务、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未进行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等问题,未进行有效监管;消防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不力,2022年1-9月发现质量安全隐患3100余处,未向市城管执法局移送任何案件线索。
完成情况:持续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统筹协调,推动项目完成结算。我局对项目结算不及时问题高度重视、整改态度坚决,安排专班人员整改落实,认真梳理项目清单,分类别针对性开展工作,通过积极协调,已完成了所有项目的合同签订,完成了7个项目的结算,推动8个项目进入财政评审环节。因牵涉历史遗留问题,该问题需要财政、审计、城管、城投等部门的支持配合,部分项目完成结算办理难度较大,推进过程困难较多。2023年4月23日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召开了解决“项目结算不及时”问题的督办会议,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针对存在问题再次进行协商、督办。向未结算项目存量最多的市城管执法局和联审单位市城投集团发送了协办函,力争尽快完成工程结算办理工作。
二是严格要求开发企业在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担业务。根据2021年6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建司局函房〔2021〕65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停止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四级资质的核定申请和暂定资质备案申请。2022年8月10日,益阳大道东片区棚改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7月23日印发的《关于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及换发工作的通知》,办理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资质证书编号为:湘建房开(益)字第02200001号。截至巡察组反馈问题之日,益阳大道东片区棚改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约18万平方米,根据最新《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二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
三是严肃查处未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等问题。市质安监站对未进行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项目进行清查,建立了清理台账,实施销号制度。对存在未进行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相关责任单位下发整改函共计107份,在整改函中明确告知相关责任单位法定程序及法律责任,督促责任主体单位尽快完善相关手续;现已有26个项目完善手续,进行了销号,按管理权限向资阳区住建局交办8个。对整改进展不力、不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的32个责任主体单位进行立案移交;对41个正在进行整改的项目严格按照相关工作程序进行督促,继续做好指导服务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竣工待验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竣工验收管理,规范竣工待验项目管理程序。
四是切实发挥消防监督作用。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制定了本年度消防监督全年培训计划,组织对房屋和市政设施工程消防施工质量进行宣贯培训和集中轮训,进行消防法律法规宣贯,增强责任主体消防质量意识。积极配合省厅开展“送教下乡”工作,2023年3月31日组织全市监督验收机构以及市内消防施工单位、在建项目负责人等,共计269人参与培训。强化监管,严格按照规范、标准进行消防质量安全监管,明确消防监督工作职责,在项目监督委派时明确消防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对项目消防工程均要求制定消防监督方案,对消防质量专项检查时发现的问题按监督执法程序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整改。加强验收把关,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验收,对不合格项目列出问题清单,下发整改通知和验收不合格通知书,整改到位后再重新申请验收。
五是强化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对发现的隐患问题根据监督管理程序,分类处置。今年以来,中心城区停工整改项目36个、上报不良行为30个、移送市城管执法局案件5起。加强执法联动, 出台了《益阳市行政执法案件线索移送实施办法》《行政执法案件审查专题会议制度》,市质安监督站在此基础上重新制定了《进一步加强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规范线索移送的标准、程序,与市城管执法局制定了《关于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开展联合执法,跟踪督促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加强培训学习,市质安监站制定了《法律培训实施方案》,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7)对“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性认识不深刻。牵头的问题楼盘化解工作全面谋划、全域布局、全程监督不够,未积极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北辰阳光城项目260户无法按时交房;鑫天国际248户入住5年之久仍不能办理房产登记,市化解办2022年6月已上报处理方案,但至今未上会研究。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市化解办已按省、市化解领导小组要求对全市问题楼盘化解工作进行工作部署,第一批化解楼盘(136个)已化解办证134个。北辰阳光城项目已督促项目开发单位按临时方案基本完成2#、4#楼配套设施于2022年11月10日起向有装修需求购房户开放,交钥匙164余户。并已要求项目开发单位完善了2#、4#楼楼道灯、南北向进出道路、临时停车坪、安全防护网等后期配套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尽量满足购房业主生活需求。同时,我局已聘请律师团队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根据尽职调查情况,我局将提请市政府协调完成项目拆迁工作,督促项目开发单位尽快推进项目后期(含5#楼)建设,全面完善项目2#、4#楼配套工程,完成工程竣工验收,以便正式交房。鑫天国际项目已于2022年11月14日由市化解联席会议研究并由益化解办阅〔2022〕2号会议纪要确定化解办证方案。项目开发单位已完善项目办证前期相关手续,正在处理房屋面积实测工作,完成后立即启动项目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
(8)城市住房保障工作滞后。未出台公租房管理办法,公租房管理不到位,存在重复申请公租房、既享受公租房又领取租赁补贴、租户长期不交房租、改变住房用途、擅自装修等问题,如有32人在市城投公司各申请了2套公租房,1人在市国资委和市城投公司重复申请公租房,2021年有5人、2022年有7人既享受公租房又领取补贴;公租房建设进展缓慢,安化县2015年482套、沅江市2017年180套至今未竣工,高新区2015年300套至今未开工;棚改项目推进不力,因历年任务未完成,2021年赫山区、高新区、沅江市被省厅限制不得申报2022年计划,资阳区和桃江县只能减半申请。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会同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拟定了《益阳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送审稿)》,按程序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针对公租房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协调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督促市级各公租房持有单位整改。不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进公租房、棚改项目建设,安化县、沅江市、高新区公租房欠账任务已完成;赫山区、高新区、沅江市、资阳区、桃江县棚改欠账项目已完成。
3、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
(9)“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意识不强。对老旧房屋安全隐患底数掌握不清,三里桥、工具厂一带老旧房屋存在较多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不力,联合验收不到位,2022年中心城区已发生2起亡人安全事故;燃气安全存在风险隐患,联合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中心城区网点达标率低,液化气终端配送使用非专用车辆。
完成情况:持续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城区既有房屋安全排查,下发了关于印发《2023年中心城区既有房屋安全专项排查工作计划》和《关于开展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建立了排查台账,对三里桥、工具厂区域老旧房屋进行了排查,针对发现的老旧房屋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向赫山区政府和志溪河、铁铺岭社区发出了风险提示函;转发了《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厅关于城市既有建筑安全监管评价排名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明确既有房屋建筑隐患排查的分管领导和责任股室(单位),每月不少于清单总量10%的工作进度完成任务,并录入省平台。
二是强化联合验收管理,严格执行《益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办法》,做好联合验收牵头工作,并根据工作职责、本部门建筑工程项目验收标准和材料清单,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专项验收。
三是强化监督规范化考核,压实监管责任。通过监督记录信息月度检查、季度执法督查,对日常监管过程中履职不到位的监督人员予以扣分处理。组织开展季度督查,印发督查通报,通过明察暗访工作,督促和指导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以《益阳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工作方案》《市住建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为工作目标,实施质量安全目标管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强执法遏事故”行动实施方案》,全面从严监管,做好监督检查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及时惩戒违法违规行为,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形成“强执法、遏事故”高压态势。实施质量安全目标管理,上半年,我局移送市城管执法局案件线索共5起,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桃江县金峪庄园项目进行了挂牌督办,并已限期整改到位。制定并实施《益阳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危大工程和建筑施工围墙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中心城区在建工地建筑起重机械、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及高处作业吊篮专项安全整治的通知》《关于立即开展 2023 年中心城区在建工地深基坑、沟槽、高边坡等工程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建筑施工雨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关于全面开展中心城区在建建筑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立即开展2023年中心城区在建工地雨季汛期安全生产大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等脚手架材料专项区整治的通知》等专项行动,建立在建项目危大工程清单,强化重大危险源管控。制定《2023年度监督人员教育培训计划》《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计划》,已完成消防专题、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题培训,增强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四是督促益阳市中燃公司制定了老化管网更新改造方案,市住建局制定了《益阳市液化气供应站建设工作方案》《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推广使用“小黄车”为终端用户配送小黄车,目前三区14个液化气站已订购小黄车,并投入使用。开展了一季度燃气安全专项检查,下发了检查通报;液化气站安全条件逐步提高,如天星液化气站新征地后按规范要求在外围扩建了围墙,解决了安全距离不足的问题,百江液化气站(会龙山)因安全距离不足已经停止充装,消除了安全距离不足的隐患。
(10)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不力。矛盾纠纷化解不够有力,热线信访投诉逐年上升,2018-2022年8月底分别为504件、1323件、2240件、3019件、2499件。物业管理离群众期盼还有差距,对物管行业监管不力,小区违建、住宅商用化、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不高等方面投诉较多。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持续提升信访工作能力水平,2022年局系统信访量同比下降42.07%,被评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找准投诉热点事项和类别,对热线信访投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通报,提高思想认识,及时协调沟通。强化制度建设,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12345市长热线办理工作的通知》,规范办理程序、提高质效。市质安监站制定了《信访投诉制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投诉处理的通知》,及时对房屋质量方面的投诉数据进行分析,每月发布《信访投诉处理情况通报》,并按月建立受理(处理)台账、回访记录,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强化物管企业监督检查,2023年共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5份、记录企业不良行为3次、移交城管、消防部门物管小区突出问题3批次、通报创文工作开展不力小区14个;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公示收费及服务标准,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结合创建要求,我局组织了垃圾分类进小区宣传活动,并组织相关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了益阳市中心城区装饰装修办法培训。在政务服务窗口设立了房地产开发业务咨询窗口,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部设立“商品房风险提示”“五证”“商品房网签小知识”“契税减免政策”“一房一价”公示栏,提醒广大市民规避交易风险。
(11)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购房补贴、税费退还不及时,因退款转账时信息错误,未及时核对修改,导致2017年农村户口购房补贴82户33.7万、2020年购房契税补贴87户42.92万至今仍未退还到位;2020—2022年市本级公租房租赁补贴未按月或按季核发。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针对购房补贴、税费退还问题,成立了工作专班收集、补充、完善资料,建立工作动态台账,主动服务,加大宣传,逐一通知业主,3月30日前已将2017年、2020年新购商品房补贴资金全部拨付到位。2020—2022年市本级公租房租赁补贴未按月或按季核发问题已督促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整改到位。
4、落实市委重要决策部署不力
(12)“十四五”规划落实有差距。专项规划编制滞后,“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至今仍未出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展缓慢,2022年中心城区计划建设项目251个,仅开工项目163个;2021年燃气管网新建、改造任务完成率不到32%、37%。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已于2023年5月21日印发。
二是科学制定益沅桃城镇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我局坚持“量力而行,防范债务风险”和“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两个基本原则,今年建设计划财政支出进一步降低,财政资金年度计划投资12.67 亿元,与上年同比下降9.97%,城建归集资金年度计划投资1.14 亿元,与上年同比下降27.34%;项目更具针对性,以突出城市更新、生态环境治理、城市功能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创建工作为建设重点,达到了保障民生、促进发展、支撑创建的作用。全面客观掌握2023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的进展情况,为市政府统筹协调项目建设提供第一手资料,我局将年度计划建设项目按照责任单位分工,于2023年4月26日向22个单位发送了《关于按月报送〈益沅桃城镇群2023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进展的函》,要求各单位明确责任科室及负责人,每月25日前报送所负责的项目进展,相关单位均已按函件要求报送了项目情况,我局将项目情况汇总后,已于2023年5月12日将《关于〈益沅桃城镇群2023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1-4月份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报送市人民政府。
三是推进燃气管网改造,2022年我市市政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全省排位第2名。市局会同发改委、财政局制定并下发了《益阳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加强了对中心城区和县市的调度,2023年,我市燃气管网新建、改造任务已按进度完成;加强协调沟通,协助中燃公司对接泉交河门站通气事项。
(13)创先争优意识不强。2022年第一季度安全监管执法全省排名第9位,第二季度排名后3位;2021年用水、用气优化营商环境指标分别排名全省第12、13位;2021年全市建筑业产值419.13亿元,全省排名第10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安全监管执法检查排名提升明显,今年第一季度,我市住建领域执法综合评价排名居全省第2名,去年第三季度,我市住建领域执法评价排名为全省第5名,2022年第四季度全省未开展执法评价排名。巡察反馈以来,深刻剖析排名靠后的主要原因,专题部署安排,及时向市领导作好汇报,印发《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评价排名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评价排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做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评价排名工作的通知》《关于报送执法评价排名资料的紧急通知》《益阳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全面严格执法,加大监管执法。上半年,我局移送市城管执法局案件线索共5起,区县(市)移送或办理违法违规案件7起。加大监督规范化考核力度,加强层级管理,组织开展季度执法督查,印发检查情况通报,对违法违规行为要求区县(市)住建局依法依规查处,按季度进行执法排名并全市通报,对日常监管过程中履职不到位的监督人员予以扣分处理。对施工安全和自建房安全管控较差的高新区、安化县列入差别化管理。与市城管执法局制定了《关于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开展联合执法。
二是2022年益阳市用水、用气营商环境指标排名大幅提升,全省排名获优良等次。制定了《益阳市水电气网联动报装“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的通知》《益阳市中心城区工程建设项目用水用气用电接入工程“零付费”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落实“红线外”工程“零付费”政策,协同财政局按程序支付中燃公司、自来水公司“红线外”工程款。加强协调,为解决中燃公司单立户事项,向中国石油燃气公司发函《关于支持益阳市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单立户事宜相关建议的函》,为促进泉交河门站早日通气,改善东部新区及中心城区通气紧张情况,与湖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长益分公司进行沟通。
三是2023年一季度我市建筑业总产值81.53亿元,全省排名第八位,增速7.9%,全省排名第七位,2022年建筑业管理工作获全省先进。2023年3月23日组织召开《2023年度全市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产值统计调度会》,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开展企业走访,已走访中交一公局等6家企业,走访中对企业经营中存在的困难,给予有针对性的回应和指导,精准推送政策包,指导企业升级。现场指导桃江德基新材料有限公司、桃江县新宇建材有限公司、沅江市瀚泰建材有限公司完善实验设备,补充相关技术人员,使其达到资质标准,成功申报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指导帮助中交一公局、麓和建设、湖南嘉仕达等多家建筑业企业提升资质等级,增加资质类别,增强了各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高我市建筑业产值。
(14)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有欠缺。传达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不及时;“双随机、一公开”落实不力,截至11月“双随机”抽查年度任务完成率为零,行政处罚数与“信用益阳”公示数不一致。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能力素质提升年全员业务培训计划,开展了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全面完成2022年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行政检查,制定了2023年涉企检查工作计划,并报市优办备案;制定了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并已部分开展。对行政处罚数与“信用益阳”公示数不一致的问题进行了核查,2022年人防办行政处罚数为3起,在“信用益阳”公示数为2起,还有1起不予处罚,所以未在“信用益阳”公示。
(15)贯彻落实国家安全工作存在偏差。国家安全意识淡薄,机构和制度不健全,局机关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2020年至今未进行调整,相关情况报告制度和实施细则缺失;宣传教育不够,未按要求开展国家安全主题教育活动。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积极组织开展 4.15全民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日活动,机关大楼、在建工地、房地产营销中心等场所悬挂或使用电子屏制作宣传标语,出台《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制度〉的通知》,制作“新时代,新国安稳经济安全,筑民生福祉”国家安全小视频,参与省住建厅征集大赛,并在“益阳住建”微信公众号发布。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6)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研究走形式,如2022年4月党组会把学习意识形态文件当作研究;未做到“四个纳入”,部分班子成员年终述职报告无意识形态工作内容;未召开分析研判会。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意识形态工作做到“四个纳入”,明确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成员述职报告的内容;组织集中深入学习了省委宣传思想工作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常态化排查网上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风险隐患的工作方案》;2023年4月26日,市住建局组织机关全体人员、下属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局系统网评员,共120多名干部职工进行了“守好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主阵地”专题培训;5月21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深入分析研判本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形势、部署相关工作。
(17)宣传引导不到位。“三审”制度执行不严,官网发布的《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有多处明显错误;网评工作力量薄弱,无网评员队伍,主动发声不够。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完善了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制定了《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做到信息公开层层审查把关;建立了网评员队伍,组织局系统科级以上干部进行全员业务培训。
(18)应对网络舆情乏力。对网络舆情回复不及时、监控不到位,红网“百姓呼声”“问政湖南”等栏目中有45份投诉举报件至今未处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对投诉举报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今年以来受理信访件均按时回复。建立网络舆情工作台账,针对舆情较多的问题进行分析。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落实责任、优化服务。
(二)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有欠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成效不明显
1、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
(19)管党治党态度不坚决。党组未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不充分,对存在较大廉政风险的质安监站、人防工程等领域,未从制度层面扎紧笼子,收受红包礼金、违规评标等违纪行为屡查屡犯。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宽松软,2017年以来查处7起饮酒驾车、吸毒、赌博案件,2022年又发生干部再次吸毒案件,7月还有1名班子成员因“四风”问题被问责,2018年因云顶上品等项目问题,1人经党组会研究决定给予诫勉,但最终仅谈话提醒处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职责定位,强化“两个责任”。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全面从严治党目标,深入查摆问题;组织召开了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大会,部署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过剖析典型案例作为切入点,深入分析了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会上还深入学习了《关于对全市国家工作人员酒后驾车行为从严处理的暂行办法(试行)》,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制定了《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益阳市住建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组织深入学习《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加强谈话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熊寿林定期开展同下级“一把手”的日常监督谈话、同新任职下级“一把手”的任职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规违纪问题的单位予以提醒或批评教育。
二是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市质监站制定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计划,通过党支部“三会一课”、廉政党课、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等形式组织学习了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省十二届纪委三次全会、市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一中全会、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观看了《永远吹冲锋号》《忠诚与背叛2022湖南反腐警示录》《利剑高悬 清淤护航》等警示教育片;召开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系统“拒收红包礼金和拒绝违规吃请”专项行动部署工作会议,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系统“拒收红包礼金和拒绝违规吃请”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健全完善了廉政风险排查、廉政风险预警等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三是紧盯干部任免关键节点,着力用好廉政谈话监督手段,提前预警,为新任干部打好“预防针”,筑牢“防腐墙”。
四是针对评标环节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问题,组织住建城管系统96名评标专家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对本系统发生的同类案例进行了重点通报与警示。
五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制定了《公务用餐公务接待商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公务接待审批。
六是查清问责人员处理情况,2018年,云顶上品验收问题是由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立案调查,经纪检监察组组务会研究,决定对张志雄进行谈话提醒处理。
(20)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开展不力。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二级机构多人对系统内的违纪违法案件不清楚,未作为典型案例纳入警示教育内容,未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紧盯“关键少数”。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以点带面,引领“绝大多数”进一步树牢思想防线、守住纪律底线。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时跟进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纪委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增强班子成员廉政意识。利用党组会及时通报了《省本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违规超概算问责处理情况通报》《关于 5 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等纪委监委查处的严重违法、职务犯罪等典型案件。3月14日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法院公开庭审了省自然资源厅原二级调研员贺国伟涉嫌受贿犯罪一案,局党组成员、总工刘魁参加庭审,并撰写旁听庭审心得,将发案对象转化为“鲜活教材”,使警示教育由远及近、由虚变实,更具针对性和震慑力。
二是管住“绝大多数”。在抓住“关键少数”的同时,向管住“绝大多数”延伸,做实做细同级同类警示教育。落实“以案明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长效机制,督促指导各发案单位,认真组织支部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运用身边“活教材”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把纪律处分“一张纸”变成纪律教育“一堂课”。原质安监站副站长周黎辉被查处后,在局党组会、所在支部会议上及时宣布对周黎辉的处分决定、通报案件情况,并组织全局系统所有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利剑高悬 清淤护航》,督促党员干部汲取周黎辉案件教训。
三是聚焦重点领域。针对市质安监站近年来收受红包礼金屡禁不止、屡查屡犯的问题,市质安监站组织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关于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切实推动作风建设。4月21日市质安监站组织召开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系统“拒收红包礼金和拒绝违规吃请”专项行动部署工作会议,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系统“拒收红包礼金和拒绝违规吃请”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通过党支部“三会一课”、廉政党课、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等形式组织学习了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省十二届纪委三次全会、市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一中全会、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观看了《永远吹冲锋号》《忠诚与背叛2022湖南反腐警示录》《利剑高悬 清淤护航》等警示教育片,用典型案例和身边人身边事,做深做实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持续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21)清廉机关建设不力。内控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不规范,未制定租车管理办法,内审制度流于形式;清廉机关宣传不到位,官网上一个悬浮窗口仍为“2020年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举报”,未在网站公布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机关纪委举报电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制定了《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公务租车管理,制定了《公务用车租车管理规定》;网站信息已更新,已在网站公布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局机关纪委举报电话;营造清廉机关氛围,在办公楼张贴清廉文化宣传海报,定期在工作群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相关理论知识。
2、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
(22)机关纪委建设弱化。无专职人员负责,兼职人员业务能力不强,对单位人员情况、公车数量等不熟悉。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调整充实机关纪委力量,强化机关纪委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学习;对局系统人员情况、公车数量、办公用房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建立了监督台账。
(23)监督执纪能力有待加强。主动深挖问题线索较少,大部分问题线索都是巡察或上级交办;2022年有2起案件办理超时限。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加大对问题线索的调查处理,巡察进驻以来机关纪委对违法违纪行为通报批评8人、谈话提醒1人、责令检查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抓好监督执纪与当前重点工作联动,对在创文督查过程中履职不到位的两名工作人员进行约谈。在局官网公示了机关纪委举报电话,切实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2022年2起超时限案件,其中一件为局系统人员酒驾案件,已经办结,对违纪人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另一件为人防办下属单位人员违纪案件,因机构改革,2023年初,已通过市纪委案管室重新发送至市发改委办理。
(24)日常监督不到位。未常态化开展作风纪律检查,巡察期间工作人员上班迟到、玩游戏等现象依然存在。财经纪律执行不严,临聘人员担任机关出纳,经手大额资金,且存在公款私存的现象。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日常巡查和抽查,突出重要节点工作作风检查,通报检查情况,对市委巡察组暗访发现的存在工作作风问题的8名工作人员通报批评。制定了《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办法》,对于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责令检查1人,提醒谈话1人。因现财务科在编人员仅1人,为本巡察后新任财务科长,为解决临聘人员担任机关出纳问题,今年已公开招考引进一名财务专业人员。
(25)对二级机构监管不严。二级机构缺乏敬畏意识、规矩意识,如市质安监站2020年未按市领导批示延时购置车辆,该站还存在个别干部未经审批私自颁发消防安全许可证问题;市造价站未按规定获取、核准材料价格,发布价格虚高;市建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造假;物业维修资金归集不到位,至今尚有463.64万元未追缴到位,资金使用把关不严,管理中心单凭产权人签名册进行审批,未核实产权人信息。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了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大会,部署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过剖析典型案例作为切入点,深入分析了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会上还深入学习了《关于对全市国家工作人员酒后驾车行为从严处理的暂行办法(试行)》,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组织深入学习《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制定了《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益阳市住建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深入二级机构开展调研工作,全面掌握局属各二级机构的工作实情,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熊寿林带队,班子成员参与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工作、巡察整改、“未巡先改”等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详细调研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二是市质安监站深刻吸取教训,提高认识,组织学习了公务用车管理配备使用有关规定,规范车辆管理。
三是严肃查处消防验收不按程序审批行为,对相关人员问责处理,原市质安监站分管消防验收的副站长、科长已予以免职,经办人已调离消防验收管理岗位。建立相关制度,每月月末对上报的消防验收台账进行核对,督促按审批程序进行消防验收报批;建立月报制度,每月月末上报本月工作总结给分管领导及站长审批;加强消防业务培训,制定了年度业务培训计划,参加了省厅组织的“送教下乡”培训会,参加了全国市长研修学院组织的业务培训;落实益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系统“拒收红包礼金和拒绝违规吃请”专项行动部署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涵养风清气正的工作作风。
四是加强造价工作业务培训,规范造价信息发布会商、审核程序,制定了《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调查采集制度》《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材料价格审查会议制度》《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档案管理制度》《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责任追究制度》,把造价信息发布工作做实做细,具体化、制度化。对存在工作失职的原造价站站长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五是规范建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领导小组。规范培训工作,制定了《益阳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理论和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工作方案》《益阳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理论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大纲》。加强监管,明确局质安科对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审查进行指导监督,城建职校具体承办,上报省厅资料需由质安科审核确认后加盖局机关公章完成上报,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持证人弄虚作假骗取资格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请省住建厅撤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强化责任,严格执纪问责,对市城建职校主要负责人及中层干部进行组织调整,免去原市城建职校主要负责人及原教务科、岗培办等2名科室负责人职务,对原市城建职校主要负责人及2名科室负责人,分别作出了责令检查和诫勉的处分。
六是完善制度,严格执行《益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由市质安监站、市房屋交易中心、房产开发办等对维修资金的首期交存把关,确保归集到位。优化完善维修资金使用程序,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通过调阅不动产产权人信息进行比对等措施确保产权人信息的真实性。中心组织人员大力进行追缴。向开发建设单位和属地社区同时送达了追缴通知书,并上门宣传催缴,已追缴到位146.29万元、纳入问题楼盘的共264.04万元、市政府领导有明确批示的36.99万元,总计447.32万元;暂未追缴到位16.32万元,其中保利中央公馆配建幼儿园应交12.68万元维修资金,双方正在协商是由建设单位还是属地政府交存。下步将按市政府统一部署,持续追缴,确保到位。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而未绝
(26)收受红包礼金屡禁不止。2018年市质安监站4人因索拿卡要被处分,2021年该站有23人因多次收受红包礼金被查处,2022年该站再次发生干部收受红包礼金案件。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市质安监站制定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计划,通过党支部“三会一课”、廉政党课、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等形式组织学习了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省十二届纪委三次全会、市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一中全会、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观看了《永远吹冲锋号》《忠诚与背叛2022湖南反腐警示录》《利剑高悬 清淤护航》等警示教育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有关规定,坚决刹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歪风,切实推动作风建设,2月27日,市质安监站组织召开了2023年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大会,会议重温了廉洁自律“十个不”,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守住安全生产和作风建设两个底线,旗帜鲜明讲政治、守纪律讲规矩,牢记党的宗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主动担当作为,用实际行动带动工作作风的进一步转变。4月21日,组织召开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系统“拒收红包礼金和拒绝违规吃请”专项行动部署工作会议,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系统“拒收红包礼金和拒绝违规吃请”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为确保全站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健全完善了廉政风险排查、廉政风险预警等相关制度。
(27)违规取酬屡查屡犯。2020年陈威等6人存在违规办企业问题,2021年又查处3例。今年又发现检测中心违规给在职在编人员彭某支付“挂证”劳务费,三年共计26.8万元。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关于持续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全系统进行清查整治,规范国家公职人员从政从业行为。印发《关于禁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有关政策法规摘编》,印发至全系统工作人员,明确纪律红线,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二是目前已暂时停发彭某涉嫌“挂证”的费用,该问题线索已由市纪委监委移交驻局纪检监察组核查,待核查结束后,根据核查结论再做下一步相应处置。
(28)滥发津补贴。2018-2020年无依据发放市长热线值班补贴3.58万元。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提高认识,组织集中学习《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办法》,立行立改,无依据发放的市长热线值班补贴3.58万元已全部退还。
(29)公务接待不合规。2018年至今,多次接待无公函,无接待清单等附件。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了《公务用餐公务接待商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严格落实《省“互联网+监督”平台公务用餐监督子系统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试点推广实施方案》,主动公开公务接待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对违规接待问题立案调查1人,组织处理11人。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偏差,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1、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30)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2018年因项目问题,3人受到处分,其中2人处分事宜未上党组会。将部分未经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的事项直接列入党组会议纪要,如2020年党组会议纪要研究开支14万元没有会议记录。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要求,规范完善党组会议流程,进一步修改完善《党组会议制度》,并长期坚持落实。对“将部分未经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的事项直接列入党组会议纪要”的问题,在党组会上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了严肃批评。“2018年因项目问题,3人受处分,其中2人处分未上党组会”的问题,经查阅相关资料,实际为1人,非党员,由纪检监察组立案,局务会研究处分;另一人经纪检监察组研究,受到组织处理。
2、选人用人导向有偏差
(31)干部选任不科学。党组简单考虑消化机构改革后的存量干部,自行出台文件,与中组部《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要求不符,人为提高门槛,存在唯资历的倾向,不利于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局党组会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政策文件,废止《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益住建(人防)党组发〔2020〕3号)文件,正、副科级干部任职资格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破除唯资历、唯年龄、唯学历等限制性台阶,结合益阳市能力素质提升年行动,制定年轻干部“传帮带”结对帮扶计划和全员培训计划,加大年轻干部培养教育,进一步提高能力水平。
(32)梯队建设不合理。对干部人才培养统筹谋划不够,未形成合理梯队,全系统公务员队伍平均年龄50岁,机关无一名40岁以下正科实职干部,80后正科级实职干部仅3人,90后副科级实职干部仅2人。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出台了《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能力素质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年轻干部“传帮带”结对计划和全员业务培训计划;2022年9月市委巡察进驻以来,局系统提拔使用5名80后年轻干部(正科1名,副科4名),其中在局系统选拔了2名优秀的80后年轻干部调任局机关副科长;通过全省公务员考试在局机关、二级参公单位(市市政重点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公开招录工作人员6名,年龄35周岁以下;通过公开招聘选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本科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35周岁以下)。年龄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优化,进一步激发了年轻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增强了干部队伍的活力。
(33)内部轮岗交流不力。有的岗位多年未交流,存在较大廉政风险。如机关财务科及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内设科室负责人长期未轮岗交流。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加强干部交流方面的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巡察工作要求,局财务科科长已经调整到位。对局系统内超过五年未交流的领导干部进行摸底,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交流调整。印发《中共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推进科级干部交流工作的通知》,并在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
二是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对其内设科室负责人任职情况进行摸底,形成清单,并结合工作实际和个人情况,报市质安监站班子会议审批,免去所有业务检测室负责人现任职务,进行全面轮岗。印发《关于调整检测中心内设机构负责人的通知》,进一步理顺内部业务流程,降低廉政风险,提升工作效率。制定《益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一线检测岗位全员轮岗方案》,分阶段进行全员轮岗,以达到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廉政风险,全面培养和锻炼干部职工队伍,提升检测队伍的整体业务能力的目的。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对重点岗位、廉政风险较大的岗位,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防患于未然,规范权力使用。
(34)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不到位。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个别干部学历、年龄造假,年龄多次更改,个人简历混乱,大专学历造假。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人事档案管理。针对相关规定进行清理,局属单位副科级及以上干部人事档案由局人事科集中管理,其他人员人事档案由各单位集中管理,组织局系统人事专干对本单位干部人事档案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益阳市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及材料收集归档操作办法》进行整理,现已基本完成。
二是组织局属各单位人事工作分管领导和人事专干开展干部人事档案整理专题会议,再次学习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益阳市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及材料收集归档操作办法》,与会人员汇报本单位人事档案自查自纠情况,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勇作进一步强调,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持续推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规范化,坚持从做细做实各项基础性工作入手,切实加强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
三是加强干部教育,严肃处理造假问题。根据《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对人事档案造假的责任人批评教育、免去副主任职务。
3、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
(35)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民主生活会不规范,辣味不够,以建议代替批评,2018年个别班子成员未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个人重大事项,2020年民主生活会未做记录;组织生活会不规范,近两年机关一、二支部均存在未召开组织生活会、未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办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到位,资料散乱等问题仍然存在。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民主生活会辣味十足。党组高度重视开好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制定了《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部署大会,局班子成员进行了会前学习和研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立了台账,形成了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意见清单》;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深刻查摆突出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民主生活会发言直奔主题、直面问题,深入进行党性分析,自我批评不遮不掩,互相批评坦诚相待,市委巡察办、市委组织部参会指导的领导对此次民主生活会给予了充分肯定,他们认为:会议会前准备充分,问题找得准、找得实,批评与自我批评畅所欲言,既中肯又有实际针对性,开出了辣味。
二是2018年个别班子成员未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问题已经整改,相关班子成员已补充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三是精心组织实施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3月31日机关一、二支部分别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局党组书记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机关二支部组织生活会,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要求,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同时,按“一岗双责”要求指导分管领域党支部开好组织生活会。
四是主题教育办反馈“资料散乱问题”已整改,制定了《党建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全面规范党建档案管理。
(36)党建工作指导不力。局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机关党委对二级机构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监督不够。如市建校2019年度未开展组织生活会、部分月份未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白蚁防治所等5个二级机构党组织2020年外出党建活动计划未经机关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审批。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动员,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为规范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流程,机关党委制定了《市住建局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3月5日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召开基层党建工作会议,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明确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内容、基本要求、方法步骤等,确保组织生活会开出质量、取得实效。
二是重点督导,推进问题整改。将市建校党支部列为机关党委重点督导对象,2022年3月30日市建校党支部按要求完成了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机关党委全程督导。
三是核查党日活动审批情况,经查,2020年初,按照党建活动有关要求,5个支部制定了“寻初心、守初心、践初心”主题党日活动计划,计划活动时间为7月。5个支部分别填写了《市直单位基层党组织活动审批表》,报局机关党委。后局机关党委接到通知,受疫情影响,暂停外出党建活动的审批。局党委随即停止外出活动审批,主题党日活动取消。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党建活动审批制度,督促各支部制定了2023年党支部活动计划,报市直机关工委备案。
(四)巡察、审计整改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
1、未做到未巡先改
(37)未做到未巡先改。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三个通报》,仅在党组会和行政办公会上进行传达,未组织机关各科室和二级机构认真对照自查自纠,未将严的基调传导下去。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专题学习,将三个通报文件精神传达到各科室和二级机构,并督促开展自查自纠,制定了未巡先改整改措施,根据自查情况形成了《关于未巡先改自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机关党委下发了党建工作未巡先改提示函,督促各支部对党建问题自查自纠,边查边改。局党组书记、局熊寿林组织召开了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未巡先改工作推进会,对历轮巡视、巡察 、审计反馈问题进行回头看,落实整改要求。
2、巡察整改不力
(38)巡察整改不力。党组整改工作推进乏力,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更未举一反三。2017年巡察反馈的问题未彻底整改,干部学历造假、民主生活会辣味不够、从二级机构借调人员、干部长期未交流等问题本轮巡察依然存在;2020年机动式巡察反馈问题15个,“未与市中燃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部分行政审批工作人员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等2个问题未整改到位;2021年市委工程建设项目专项巡察反馈问题14个,“项目结算不及时”等2个问题未整改到位。
完成情况:持续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深入学习了《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清单》和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相关规定。召开了2022年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市委巡察组、市委组织部与会指导的领导对会议效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是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组织局系统人事专干召开干部人事档案整改专题会议,进行强调,自查自纠;跟班学习人员已严格按文件要求在市委组织部和人社局进行备案。
三是积极协调,推动中燃公司特许经营协议签订。组织中燃公司等有关单位进一步调研摸底、了解兄弟市州签订模式,借鉴其燃气特许经营协议的签订经验,并形成了基本情况报告。准备就基本情况向市政府专题汇报,并组织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局等有关部门讨论修改特许经营协议文本草案。
四是优化调整窗口工作人员岗位,把已持证的工作人员调整到行政审批岗位。2022年底在因疫情原因暂停报考的行政执法考试恢复后,积极发动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报名参加湖南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2023年通过两批次考试后,目前行政审批改革科15人已全部取得行政执法证书。
五是2021年工程建设项目专项巡察反馈“变更多且手续不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所有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变更、签证审批签字程序已基本完成。“项目结算不及时”的问题,通过积极协调,已完成了所有项目的合同签订,完成了7个项目的结算,推动8个项目进入财政评审环节。因牵涉历史遗留问题,该问题需要财政、审计、城管、城投等部门的支持配合,部分项目完成结算办理难度较大,推进过程困难较多。2023年4月23日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召开了解决“项目结算不及时”问题的督办会议,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针对存在问题再次进行协商、督办。向未结算项目存量最多的市城管执法局和联审单位市城投集团发送了协办函,力争尽快完成工程结算办理工作。
3、审计整改有差距
(39)审计整改有差距。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未注重从源头上加以规范、解决问题,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2020年审计整改“回头看”发现问题14个,2个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部分问题楼盘、多年前的老楼盘欠缴维修资金问题”,不仅未整改到位,且未追缴数额逐年增加。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审计整改“回头看”发现的“项目结算办理不及时”的问题主要是针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项目,目前项目变更、签证审批签字程序已基本完成,施工单位已上报了工程结算报告,下一步分别送财评和审计部门,出具结算审计报告。
二是完善制度,严格执行《益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由市质安监站、市房屋交易中心、房产开发办等对维修资金的首期交存把关,确保归集到位。在今年4月审计已销号的情况下,我局维修资金中心组织人员继续进行追缴,向开发建设单位和属地社区同时送达了追缴通知书,并上门宣传催缴,追缴到位146.29万元。下步将按市政府统一部署,持续追缴,确保到位。
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巩固整改成效,运用好整改成果任重道远。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抓实抓细抓好整改事项,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确保巡察各项要求在住建系统落到实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7-6204267;地址:益阳市康复南路1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05室(机关党委);电子邮箱:34847314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