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1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2月27日向我局反馈了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根据巡察反馈意见,3月10日,局党组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进一步明确了每个问题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
(二)完善整改方案,落实具体措施。按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各责任科室认真对照,制定整改措施,由责任领导把关后,局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形成整改方案并上报;市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对我局整改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我局按审查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党组研究同意,以益林党〔2023〕8号文件行文印发。
(三)注重调度督导,推进落地落实。3-5月份的集中整改期内,局党组多次研究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立行立改与建章立制同步开展。局领导就本人所认领的问题分别开会研究,明确各责任科室具体工作,推动问题调查、情况说明、资料整理、理论学习、谈心谈话、通报问责等工作有序开展。4月13日,召开了全市林业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视频会议,党组书记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对做好年度工作特别是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5月15日,召开了巡察整改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分别就认领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剖析,深刻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就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汇报。
(四)坚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举一反三,精细安排,合力推进,着力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汇编了《习近平总书记林业工作论述和生态文明思想摘编》,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二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落实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互联网+监督”制度,建立办公用品出入库台账,对差旅费报销中存在的不规范现象进行清理。三是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会风会纪、公车使用、公务接待、文件印章、财务管理、考勤、政治学习等制度,对机关管理进行严格规范。四是对重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请权威机构进行实地调查,出具调查报告,依据报告意见对问题进行认真处理。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认识的高度不够。对学习新知识新理论促进工作的认识不足,学习形式单一,以业务学习为主,其他政治理论学习不多。未组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业的重要论述专题学习,部分干部参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和支部学习时不认真,有迟到、玩手机、不作记录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了1-5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第一议题”、支部理论学习,并结合理论学习,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二是请市委宣讲团来局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组书记、分管局领导分别为局机关干部宣讲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和新修订的党章。三是编制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业的重要论述汇编》,5月份中心组进行了学习。四是广泛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在新湖南、益阳日报开设宣传专栏,每周宣传一棵古树名木、每个节气宣传一种洞庭湖保护鸟类、每月宣传一名基层优秀护林员事迹,制定了局领导宣讲方案。五是制定了《益阳市林业局关于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提出了六个严格的要求,并对各支部学习记录进行了检查,督促支部完善党员学习笔记、考勤记录,对参加学习不认真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二)反馈问题:学习的深度不够。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不强,存在“穿新鞋,走老路”的现象。如在加强南洞庭湖湿地保护,争取将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升级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方面,采取有效的办法不多,实施可操作的措施不优;未结合我市实际对林业碳汇、碳中和碳达峰等热点焦点问题开展调研和具体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关于加快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构建高质量竹产业体系、强化支持保障三部分,认真征求了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待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将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确定为今年本系统的重点调研课题,并联合市政府研究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全市花卉苗木产业进行了实地调研,对各县市区花卉苗木基本情况和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系统地研究梳理,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二是印发了《关于加强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管理的通知》《益阳市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理顺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管理职责的通知》,目前资阳区、沅江市、南县、大通湖区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三定方案都已经出台实施。下阶段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配合做好洞庭湖国家公园建设工作,如有政策支持,再行启动南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工作。三是根据湖南省林业碳汇试点名单,分别于4月、5月对桃江林业碳汇现状开展调研,收集了相关数据,出具了调研报告,并起草了实施方案。
(三)反馈问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指导工作不够有力。未完成从“砍树人”到“守树人”的角色转换,全市近三年年均造林20万亩,但每年活立林蓄积量年均增长仅83万立方米,为全省平均值的44.62%,“远看一片绿、近看树不大”的现象比较普遍。特别是项目建设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等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时有发生,仅2022年森林督查核实违法图斑147个。
整改情况:一是于2月18日在南县举行了第十二届洞庭湖观鸟节益阳分会场活动。国务院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万自明出席,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林山宣布活动启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勇会讲话,市政协副主席谢梅成出席。活动以“大美洞庭,观鸟胜地”为主题,凝聚起关心鸟类、关注鸟类、关爱鸟类的保护共识。3月21日,市委书记陈竞,市委副书记、时任代市长熊炜等市领导同志来到益阳北峰山国有林场,同干部群众一起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宣传义务植树,履行植树义务。二是安化县成功申报和实施洞庭湖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环湖水源涵养区(资水段)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建设期为2023年-2025年,项目每年实施3000亩,分三年实施。今年3月,组织召开了益阳市造林绿化工作现场会,并在安化县参观学习了洞市林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进一步推动了全市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作。4月,刘家湖林场、桃花江林场、板溪林场申报了森林可持续经营入库项目,刘家湖林场成功纳入全省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单位。严格执行林木限额采伐,全市年森林采伐限额856819立方米,2021年全市合计采伐4633.73公顷,采伐蓄积316074.96立方米,2022年全市合计采伐2607.73公顷,采伐蓄积220504.37立方米,均控制在省定指标之内。有序开展森林保险工作,对全市近三年开展森林保险工作情况建立了台账,其中2020、2021年理赔宗数100多宗,理赔金额500多万元,2022年理赔300多宗,理赔金额900多万元,有效缓解了自然灾害给林农造成的风险。三是完成了《益阳古树名木》画册的编印工作,共拍摄古树(群)180余棵(个),收集古树人文故事40篇,通过益阳日报每周宣传报道一棵古树名木,加强了古树名木知识的普及与宣传。四是按照国家局、省局工作安排,每年常态化开展森林督查工作,其中2020-2021年1012个违法图斑已通过森林督查、“虎威行动”等专项行动查处到位,2022年158个违法案件已经全部查处整改到位。
(四)反馈问题:担当作为不够。党组对县市区林业改革和林业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不够有力,部分党员干部作风漂浮、“闯创干”的劲头不足、创先争优意识不强,躺平心态突出,个别班子成员对分管的工作一问三不知,部分干部对本科室工作不了解,巡察访谈及了解情况时,以“不清楚、不知道、不记得”回应。真抓实干奖励激励等工作任务落实不够到位,2022年度欧美黑杨清退任务仅完成50.5%,进展缓慢。行政执法能力不强、执法力量薄弱,对造成生态公益林破坏的单位和个人追责不够及时、处理不够到位。在查处中建五局涉嫌毁林案件中,因执法人员取证不全面、程序不规范,导致行政处罚被撤销。桃江风电场项目违法使用林地的行为直到2022年被国家林草局挂牌督办后才查处。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益阳市林业局2023年度林业工作要点》《2023年益阳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要点》《益阳市2023年度林长制工作考核方案》,为全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明确了方向和目标。二是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制定了《益阳市林业局关于开展“三项行动”、创建“三型机关”实施方案》,并按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市林业局全员业务培训计划,从2023年4月至2024年4月,由局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进行轮流授课,共计20次。三是指导各党支部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4名党员领导干部分别参加了所联系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四是指导督促县市区做好2023年欧美黑杨清退方案,并将2022年未完成的3500亩纳入清退计划,严格按要求抓好清退工作,确保2023年全面完成28300亩年度清退任务。五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邀请求剑律师事务所李丹律师就《行政处罚流程及行政执法证据的收集与运用》进行专题授课;对在查处中建五局涉嫌毁林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由局领导对相关执法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对取证不全面、程序不规范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桃江风电场项目的案件已在去年上半年开展的“虎威行动”中,由桃江县纪委责成桃江县林业局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该案件负有监管责任的林业执法大队3名执法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五)反馈问题:谋长远促发展能力还有欠缺。对我市林业发展的根本性问题缺乏长期性、战略性研究,在解决政策要求与发展的矛盾上办法不多,没有理论联系实际开展调研并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站在全局的高度为市委市政府参谋辅政不够。如面对万公顷占用河湖洲滩种植林木清理任务将导致全市森林覆盖率下降的问题,在如何化解矛盾、推动政策执行上谋划不多、缺乏实际行动。2021年以来未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促进林产业发展相关文件。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花卉苗木产业发展情况调研的通知》,邀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参加调研,明确了调研形式、调研内容以及调研报告的主要框架,目前已形成文本上报市政府研究室。二是请省林业局专家来我市举行重点项目的作业设计评审和指导,各项目作业设计均顺利通过审查。3月,我局举办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现场会,参观学习了桃江县马迹塘镇油茶培育和安化县茶乡花海花卉苗木产业、洞市林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中国最美古树保护、黄花溪村国家森林乡村建设等典型现场。5月,分管局领导率有关同志前往市水利局对接了工作,与市水利局就河湖洲滩种植林木、湿地修复等相关工作进行了深入沟通。三是就《关于加快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起草进行了3次调研,并牵头召开两次专题座谈会,征求了10家龙头企业负责人、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意见。
(六)反馈问题:推进林产经济高质量发展思考不够、措施不多、成效不佳。推进林草产业发展系统性研究不够,对我市具有优势的林产业发展潜力挖掘不够,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靠前服务做得不够,林草产业散、小、弱的局面未得到根本转变。2020年以来,有沅江纸业、瑞亚高科等11家企业因各种原因转产、停产,被取消省级龙头企业资格。油茶产业低效林面积占比大,平均产量仅为7.6千克,低于全省9千克的平均水平;全市茶油生产企业24家,规模以上的仅5家。竹产品附加值低、产业集中度低、品牌建设滞后,竹林资源利用率整体不到20%,其中安化县仅为1.2%,竹林机械设计制造、竹林碳汇交易均为空白。苗木花卉产业布局分散,产品同质化严重,产业倒退;林板材、木本药材产业优势不明显,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新业态产业发展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益阳市推进竹产业创新发展的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花卉苗木产业发展情况调研的通知》,邀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参加调研,明确了调研形式、调研内容以及调研报告的主要框架,目前已形成文本上报市政府研究室。二是结合益阳实际,因地制宜出台《关于加快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我局进行了3次调研,牵头召开两次专题座谈会,征求了10家龙头企业负责人和县市区以及市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待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文件中围绕“培育壮大特色主导产业”“打造一批特色龙头企业”“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聚集”“强化特色品牌建设”等重点内容进行专项提升。三是《林下经济典型案例汇编》已成书印刷,并发放给相关单位和企业及合作社。四是加强油茶低改,3月8日,组织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现场会参会人员参观学习了桃江县马迹塘镇油茶培育的典型现场,学习了先进典型经验;4月7日,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了全市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我局进行了专项汇报;4月17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勇会在全市林业工作会议上再次对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七)反馈问题:对区县林业工作指导推进不到位。林草部门由农口序列向生态序列的调整、由经济管理部门向资源管理部门的转变还不够彻底。对区县反映的南洞庭湖的管理体制不顺、机制不畅、项目管理协同性较差的问题指导协调不够。未深刻领悟党中央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图,仅局限于林草资源保护,在解决长远发展、统筹协调上谋划不够,还有部分县市区未配备机构、专人、资金。森林防火“防”的工作不到位、“灭”的能力待提高,对隐患排查不够严格、力量较薄弱,仅安化、桃江明确了1名专职防火专干。村一级基本无防火器材,兼职防火员日常训练少、存在以培代训的情况,火情发生时难以打早、打小、打了,今年安化县城南森林火灾被国家局通报批评,给我市造成了负面影响。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现场会,参观学习了洞市林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要求各县市区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资源保护宣传,增强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二是下发了《关于加强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管理的通知》,进一步理顺了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管理机制。三是制定了2023年林长制工作要点和考核方案,督促县市区成立了林长制事务中心。四是将森林防火纳入林长制考核重要内容,出台了森林防火考核细则;安化、桃江、赫山等重点火险县区林业部门充实了森林防火力量,村级防火装备配置得到了加强;开展了林区输配电线路森林防火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指导安化、桃江、赫山森林消防队进行了防火实操培训;争取中央和省级防火资金567万元,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二期项目已经批准立项;以林长办名义发文通报了安化县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实不力问题。
(八)因属于重要敏感信息,故不予公开。
(九)因涉及选人用人方面的工作,属于秘密事项,故不予公开。
(十)反馈问题:党组会议议事决策不规范。党组会议人事任免、经费使用、重大项目等问题研究时,有些议题因“酝酿”不充分,导致无法形成统一决策。部分“三重一大”事项以局务会代替党组会决策、以文件会签代替党组研究,非党组成员参加党组会议并进行表决,如2021年林长制文件制定时因党组出现分歧无法通过,转而以局务会研究后出台;多个管理办法、应急预案等重要文件未经党组研究,以文件会签形式制发。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中共益阳市林业局党组议事规则(修订版)》,并报5月17日第15次党组会议研究同意。二是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今年以来,每次党组会前提前将议题通知与会成员,留出“酝酿”时间,充分进行沟通,保证决策民主科学。三是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管理。明确由人事科负责党组会议题收集,由局党组集体把关后,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核。四是加强局务会管理。由办公室负责会议议题收集,报局领导审定,属“三重一大”的事项不得纳入局务会。五是加强公文管理。进一步加强公文、印章管理,重要文件未经党组研究的,不得行文,同时将公文管理纳入培训计划,由局领导授课。
(十一)反馈问题:中心组学习走过场。以业务讨论代替理论学习,中心组发言多是就业务工作发表意见,未结合学习内容进行有深度的研讨,部分中心组学习方案与所附资料不匹配存在应学未学的情况。大部分中心组成员学习笔记简单、只有议程或标题,无具体学习、自学、研讨等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益阳市林业局2023年中心组学习方案》,每月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做到每次学习有方案、有资料。二是提前两天发放学习方案和资料,中心组学习成员提前做好学习准备。三是要求中心组成员按学习方案开展学习,进行记录,准备好发言,其中研讨交流发言记录在本人笔记上,主题发言需交书面材料给学习秘书。四是对学习笔记进行检查,党组书记检查了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学习笔记。
(十二)反馈问题:思想认识不足。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充分,未系统学习相关制度,问题导向、忧患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四个纳入”不全面,未出台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评价使用和奖励的重要依据的实施意见,对基层压力传导不够,未对下级单位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干部任前考核和考察材料中无相关内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简单化、形式化,未结合林业部门工作实际。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组学习了《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纪检工作要点,纳入了对单位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了干部任前考核。四是对市林科所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五是结合林业工作实际,6月份开展了上半年意识形态分析。
(十三)反馈问题:阵地建设滞后。未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工作要点,未明确分管领导,对野生动物养殖等重点领域舆情监管不到位、处置不及时。“蒸钵湖出现大规模钓鱼和偷猎”舆情及“问政湖南”2019年群众帖文未回复,造成一定影响。门户网站未开设扫黑除恶“创文”等宣传栏,公众号“益阳林业招商”仅在2017年5月更新一次、“益阳湿地保护”2018年5月后无更新。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2023年林业工作要点,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科室。二是明确野生动植物保护科为野生动物养殖和破坏野生动植物行为等领域舆情监管责任科室,加大了舆情监管,4月通过抖音平台发现一例利用网络平台售卖野生动物制品行为,我局立即与相关县野生动物保护股和行政执法队沟通,目前此案已调查核实系发布虚假广告。今年以来,我局共参与打击野生动物行为27起,涉野生动物265只,其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6只。三是“蒸钵湖出现大规模钓鱼和偷猎”舆情问题已由湿地局负责处理完毕;对于“问政湖南”2019年群众帖文反映的问题,已由安化县林业局于2020年12月9日办结,并于2023年5月15日回复完毕。四是按要求在门户网站开设了“创文”专栏,今年以来我局扎实开展了植树节、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参观学习基地等相关创文活动并在“创文”专栏进行更新;经请示有关部门,扫黑除恶以宣传栏的方式进行宣传,已制作并布置了扫黑除恶宣传展板;问题中所提的公众号“益阳林业招商”实为“益阳市林业局”,经研究,现已对“益阳市林业局”“益阳湿地保护”两个公众号进行销号处理。
(十四)反馈问题:“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2020年以来,多次使用非原始菜单报销公务接待费。公务车存在未经平台申报即使用的情况,办公用品管理混乱,无出入库登记台账。差旅费报销审批不严,有未出差报销差旅费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经费管理制度学习,请省林业局规财处兰支远处长来我局讲授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二是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和分管办公室的领导牵头对财务人员、办公室人员、会审联签小组成员进行谈话提醒。三是建立健全制度,制定了《益阳市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将使用原始菜单、办公用品建立台账和落实 “互联网+监督”制度明确写入制度并进行规范。四是加强办公用品管理,建立了办公用品出入库台账;认真执行“互联网+监督”制度,所有公务车辆和租用车辆须经平台进行申报使用。五是规范差旅费报销,对2020-2022年差旅费的票据开展了全面清理,清退存在问题的差旅费。
(十五)反馈问题:发放奖励不规范。2022年1月,局机关发放“学习强国”奖励读书卡2.02万元,北峰山国有林场2021年以来发放读书卡1.62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5月份开展了党建知识培训,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了市委宣传部“工作提示”。二是对奖励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统计了奖励的标准、范围、人员。三是自2022年1月份起停止“学习强国”积分奖励。四是要求各支部继续抓好“学习强国”平台使用,鼓励党员干部自觉参加学习。
(十六)反馈问题: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违规挤占、套取项目资金的情况依然存在,如北峰山国有林场2020年在省级林业防灾减灾资金中列支会计服务费2.1万元,市林业局在森林资源培育专项资金中列支办公经费2.45万元,通过虚列巡护监测费用套取项目资金4.5万元用于行政开支等。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2年单位和二级机构资金及支出开展整体绩效评价,对林业产业发展资金开展专项绩效评价。二是由分管局长带队对在建的湿地和造林项目开展了专项检查,并督促县市区专款专用,加快项目推进力度。三是对挤占套取项目资金情况进行了调查,督促经办单位说明情况。四是对相关当事人开展了批评教育。五是修订了《益阳市林业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对全市2022年中央和省级林业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六是在账务处理时严格按财政收入性质区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每笔指标按项目用途支出,杜绝指标窜用。
(十七)反馈问题: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在固定资产管理、财务预算执行等方面不到位。市局多个项目因长期未完工验收,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导致盘亏达60.99万元,有资产流失风险。2021年北峰山林场购买樱花引种超预算5万多元,无采购金额变更手续;职工宿舍楼长期低价出租,未发挥资产使用效益。存在非聘用人员入机关工会并享受待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益阳市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将固定资产管理写入制度,用制度规范资产管理。二是已完成巡察“回头看”指出的五个项目的结账和资产入账工作,并向省林业局和市委巡察办提供专题报告,并完善了五个项目的资产处置流程。三是严格执行《益阳市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规范资产处置流程。2022年所有资产的处置,盘亏、移交均需先通过专业机构开展资产清查,出具资产清查报告之后,经党组会集中研究,并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意后处置。四是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岸线、洲滩及缓冲区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益阳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和湖南南洞庭湖湿地和水禽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与完善项目已于2022年顺利通过省林业局验收,并及时将形成的资产进行资产登记和财务入账。五是已于2022年6月取消非聘用人员的工会会员资格,不再享受工会待遇,并清退2018-2022年享受的工会福利。六是已提交宿舍楼处理意见的相关报告,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由单位自行管理和提高房租的意见;北峰山国有林场在2022年9月20日召开所务会研究资产管理问题,并在9月27日发出通知,从10月1日起将宿舍房1元/平方米的租金提高到4元/平方米。七是督促北峰山国有林场制定了苗木管理制度,规范林场苗木管理。
(十八)反馈问题:作风不实。2022年向省林业局上报文件未加盖公章,曾有多个文件因办文问题被市政府办通报。2020年遗失密件一份,局文印室进行外包没有签订保密协议,存在泄密风险。对文明创建、志愿者服务等活动优先考虑如何留下痕迹,2021年南洞庭湖巡护记录中多次出现网络图片。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益阳市林业局关于开展“三项行动”创建“三型机关”的实施方案》,每月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由局领导专题对公文写作进行培训;制定了年轻干部“传帮带”结对帮助计划,建立了“林家铺子”微信学习小组,每日分享优秀文章,着力于公文写作、公文处理能力的提升;已邀请市委办市政府办有关同志来我局开展公文写作专题培训。二是对局机关行政公章使用、公务用车申报、公务接待流程的相关制度和流程进行了完善和规范。三是完善了局机关保密制度,并将所有相关制度上墙,明确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保密工作,明确了安全审计员、安全保密员和系统管理员。四是已于3月份与机关文印室承包人签订了保密协议,明确了保密责任。五是针对局机关负责的创文工作,每月定期开展年轻干部讲党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环境保护志愿服务等活动,认真完成植树节、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专属创文工作。六是加强了对南洞庭湖的巡护监测,调取了南洞庭湖巡护监测记录表,经调查,问题中的“网络图片”是由湿地局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在巡护过程中亲自拍摄,并同时上传网络作为新闻稿件使用,今后将进一步规范台账资料的整理。
(十九)反馈问题: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够牢。部分地区造林补助等项目资金发放不及时,沅江市2021年造林补助资金,至2022年7月底才发放完毕;仅简单的以发放奖励资金完成人工驯养繁殖野生动物退补退养任务,帮助转型转产谋划不够,群众意见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了全市林业“一卡通”资金检查,督促各县市区惠民资金规范使用、及时下发,并组织开展乡村振兴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今年3月以来,由分管局长带队对营造林重点项目进行了工作调度,进一步对资金管理作了强调。二是全市2020-2021年因新冠疫情退出以食用为目的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户共360多家,退补资金共7600余万元。为做好退养野生动物从业人员转型转产,各县市区均全力想方设法,其中大部分退补人员转型成功。今年,我局利用3个月时间走访全市8个县市区,通过采取召开退补户座谈会和个别走访形式,对转型不成功的退补户收集再次转型意向,并向当地政府报告退补户转型意向,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如转型涉及林业相关的,由市县两级林业部门进行政策性支持。
(二十)反馈问题:党建引领不够到位。未积极探索党建工作与林业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突出。“三表率一模范”等工作研究部署不及时,对于老干支部诉求强烈的活动场所问题,长期未解决。
整改情况:一是将党建与业务相互融合,积极开展党员活动,组织参加义务植树、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创园花展等活动。二是加强对党建工作领导,制定了《益阳市林业局关于开展“三项行动”创建“三型机关”的实施方案》,将“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创建要求纳入其中,每月组织学习,开展“中层骨干讲党课、年轻干部讲党史”活动。三是主动与市城投公司联系,积极争取解决老干支部活动场所。
(二十一)反馈问题:党建工作形式化。工作重形式、轻实效,党建台账资料过度留“痕”倾向严重,如机关一支部支委会会议记录中,每次会议都留存会议现场照片,但有多次为摆拍。中心组学习过于注重资料留痕,将大量无关、重复资料装订入册。党史学习教育有走过场现象,多份心得体会照搬照抄,结合工作实际的心得体会很少。有的支部多个专题学习资料中方案、照片、内容完全一致。同一本台账资料中存在大量重复资料的现象比较普遍。
整改情况:一是5月份组织了党建知识培训,各支部支委成员面对面交流业务工作经验,并对各支部2023年以来台账资料进行了检查和规范。二是请市纪委监委来局指导巡察整改工作,请市委组织部来局指导开展“能力素质提升”培训,邀请市直机关工委来局指导支部组织生活会。三是制定了“中层骨干讲党课、年轻干部讲党史”计划,每月开展活动。四是调整了班子成员对口联系支部,3月份指导所联系支部召开了组织生活会。五是对机关第一支部摆拍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对党史学习教育中心得体会抄袭、支部台账资料整理不规范及过度留“痕”的人员开展了批评教育。
(二十二)反馈问题:发展党员把关不严。未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相关要求,将一名承包机关文印室的个体商户发展为机关一支部的党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将情况向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进行了汇报。二是找当事人进行了谈话,讲清有关要求。三是对机关一支部提出批评,要求各支部发展党员要严格把关。四是征得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以及社区同意,及时将相关人员党组织关系转移到其居住地社区。
(二十三)因涉及选人用人方面的工作,属于秘密事项,故不予公开。
(二十四)因涉及选人用人方面的工作,属于秘密事项,故不予公开。
(二十五)反馈问题:日常考核管理不严。部分平时考核工作存在以“票数论优秀”的现象,多数考核结果与民主测评结果完全一致,未体现综合考评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把日常工作完成情况纳入考核管理,调动工作积极性。二是经党组会议研究同意,修订完善了《益阳市林业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科学设置共性、个性考核指标;取消季度民主测评指标,优化合理设置考核评分机制,增加局领导班子成员评价比重(70%),季度考核结果参照平时考核情况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审定。三是制定《益阳市林业局2023年机关内设科室、二级机构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经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并执行。
(二十六)反馈问题:人事档案管理不到位。部分档案缺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年度考核表、奖励审批表等档案资料,部分资料未审核签字盖章且归档错误。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实际制定《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手册》。二是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并于5月份选派参加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专干业务轮训,提高档案管理能力。三是向市委组织部进行专题汇报,请精通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负责同志来局业务授课,逐份进行档案清理,全面完善、规范档案资料,对归档错误资料及时纠正,补制、更新、完善了6名同志资料。四是由局领导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二十七)反馈问题: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性、主动性不高,清廉机关建设行动迟缓、节约型机关建设还有差距,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对巡察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巡察工作动员会上表态发言材料有错别字,会上多名干部看手机。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4月13日,召开了“全市林业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会议。二是在局门户网站“清廉机关”专栏充实了宣传内容。三是制定了《益阳市林业局廉政风险排查方案》,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了风险排查。四是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人员开展了谈话教育。五是在全面从严治党会议上,党组书记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动员,分管局领导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指出要大力提高办文办会质量。六是严格会风会纪,对巡察动员会上看手机的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并通报批评。
(二十八)反馈问题:监督执纪有漏洞。近三年来未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对财务管理不规范、专项资金挪用等问题没有形成监督实效,存在单位干职工向下级单位借款长期不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2022底修订了《益阳市林业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5月制定了《益阳市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对2022年中央、省级林业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2023年上半年,参加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局对安化2021年中央资金、2022年省级资金开展的绩效评价工作,并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三是制定了《益阳市林业局廉政风险排查方案》,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四是对单位职工向下级单位借款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责令其限期归还,并制定了还款计划。
(二十九)反馈问题:上一轮巡察中发现的项目建设推进不力、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在“回头看”中仍然存在。对需要长期坚持、持续整改的问题,缺乏必要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资金等方面的监管还有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巡察“回头看”指出的五个项目的结账和资产入账工作,并向省林业局和市委巡察办提供专题报告。二是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岸线、洲滩及缓冲区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益阳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和湖南南洞庭湖湿地和水禽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与完善项目已于2022年顺利通过省林业局验收,并及时将形成的资产进行资产登记和财务入账。三是落实重点工作项目责任制,制定相关措施,每实施一个项目制定专项实施细则,明确项目管理机构及职责,并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的管理。2022年底,制定了《湖南南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实施细则》。四是建立巡护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发挥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五是在账务处理时严格按财政收入性质区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每笔指标按用途支出。六是积极开展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林业系统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三、继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
市委对我局党组的巡察,是对我市林业部门的一次“政治体检”,指出的29个具体问题,在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需要长期坚持,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我们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推动我市林业事业进一步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组中心组坚持每月理论学习制度,局领导带头学习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指导我市林业工作,加强监督指导,当好党委政府参谋,提高履职能力。加强林业系统思想政治建设,提升政治“三力”,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增强担当意识,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三大提升年”活动,全面提高干部职工能力素质,履行好生态保护、生态监管职责。全面落实林长制,推动林长会议、林长令、林长巡林等制度落地落细落实。加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森林火灾防治基础,持续提升森林防火综合能力。强化生态建设和生态修复工作,积极申报湿地保护修复项目,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有序退出欧美黑杨。统筹推动五大林业产业发展,探索推进林业碳汇工作,持续做实生态惠民。持续开展松材线虫病五年攻坚、“护松2023”检疫执法等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清风”“利剑”“洞庭清波”“森林督查”等各类专项行动,重点落实国家林草局下达的森林督查任务,确保松材线虫病疫点、病死树数量、面积不增加,2022年森林督查案件查处到位率100%,2023年森林督查下发变化图斑核实率100%,从源头加强林草资源保护力度。
(三)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支部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等各项制度,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检查同推进;健全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对干职工教育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重大项目和资金管理;持续精准发力,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切实增强干职工“闯创干”精气神,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林业的贡献。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市纪委监委的各项监督检查要求,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完善机制,抓好经常,确保巡察各项要求在林业系统落到实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7-4207907;邮政信箱:益阳市龙州南路299号市林业局13楼1303室(机关党委);电子邮箱:32947234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