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6月6日至8月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兰溪镇党委开展了巡察。2019年10月1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兰溪镇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
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镇党委立即组织召开了整改落实推进会,专题研究了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邓凯兵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镇属站办所负责人及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纪委书记卜辉武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抓实责任分解
兰溪镇镇党委多次召开了专题研究会,形成了兰溪镇党委《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6个方面的整改内容,班子成员和各站办所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整改措施,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站办所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要求不回避、不敷衍,立行立改、改出成效,使巡察反馈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三)严格追责问责
镇党委对整改工作采取专项督查、随时抽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进度,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难题进行会商,找准突破口,保障整改成果;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领导班子、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令重新整改,直至问题彻底销号,杜绝因整改不到位而出现问题反弹。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
1.推进“三大攻坚战”效果不明显。
一是对各村债务风险情况进行了摸底评估,建立了台账,并督促制定了还款计划,分年度逐步化解债务;二是加强专项扶贫资金监管,从项目申报实施验收全程监督到位,完善报账程序,全面落实谁签字、谁负责;易地搬迁后续帮扶资金发放,完善了发放程序,通过惠民补贴卡、扶贫补贴卡已发放到位;三是兰溪河治理目前已确立为区委一号工程,市、区两级正在大力开展治理工作,特别是在源头治理方面下功夫,兰溪镇会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各项治理工作,并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加大对境内河湖水域的治理力度。对于粘土砖厂环保设施未完善,实时监控设施未安装到位的问题,已配合区生态环境局对我镇保留的两家粘土砖厂采取停止生产,加强整改的措施。要求其在未完善环保处理设施和安装实时监控设备前不准生产。镇国保所与镇经发办加强了对全镇80多家大米加工企业环保处理设施设备完善安装与完善环保手续的督促,对不主动配合整改的米市企业进行了警示教育,仍不配合的向上级相关部门申请强制执法。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不深入。
一是抓好了“一案四查”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凡涉及到党员、干部的线索,都严格启动了“一案四查”工作机制,镇纪委对涉案的党员、干部进行深入调查,深挖背后的“保护伞”,组织部门对涉案的党员、干部做好监管和教育。二是抓好思想统一,开展好“四级谈话”。强化镇村两级干部政治站位,认清黑恶势利的性质与危害,加强防范,勇于斗争,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三是加强了线索摸排力度。将摸排线索责任层层压实到各部门和各村(社区)党支部。按照领导干部包村、镇村干部包户原则,充分依托综治网格信息化平台,做到不漏户、不漏企业、不漏单位,全面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依托各种情报信息系统,对信访举报、网络舆情、涉黑涉恶案件、涉黑涉恶人员、嫌疑对象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四是对区扫黑办交办的线索做到了及时办理、及时回复,对不能按时办结的线索,及时汇报情况,增强办案力量,提高办案效率。五是加大了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进村入户宣传、并在人流密集处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加大宣传。镇领导班子成员进村入户进行走访,收集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建立了镇村扫黑除恶QQ群、微信群,及时将相关政策及文件下发至各村,让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工作懂政策,知方法,讲策略。
3.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一是及时召开了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突出强调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强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这个根本性问题,抓住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根和魂,不打折扣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党建工作责任制和纪律监督范围,把意识形态工作以政治责任的形式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中。二是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主题进行了集体学习,交流学习体会,对进一步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掌握主导权,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意识形态工作全局。三是积极进行意识形态宣传,准确把握当前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扎实做好意识形态建设和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网上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明确政治意识强,思想坚定的干部负责舆情监控和引导工作。对涉及面广,老百姓热议的舆情,随时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及时引导和化解负面舆情。
4.党委中心组学习不扎实。
今年以来,镇党委中心组做到了科学选课,实学活用,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首要任务,落实好了市委、区委关于中心组学习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推进了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坚持了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加强学习资料管理,明确了由宣传干事负责整理中心组学习资料,档案管理专干已将今年的中心组学习材料及其它文字资料整理归档放入档案室专柜进行保存。
(二)政治建设方面
1.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一是枫林大道的两侧建筑都上了区规划例会,对于超层次和面积的,协调职责区相关部门进行了处罚,区规划部门在现有三层基础上作出了适当调整。二是加大了人居环境整治力度,我镇在8月份全区农村人居环境第三轮双月考评检查中,排名已上升为第8名,提升了5个名次。在整改中打造了一个亮点——双港子大湾组,成为全区示范样板点,全区的人居环境现场于10月23日在兰溪镇召开。
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一是深刻剖析,分析原因,深刻认识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和作用,提高认识,带头示范,通过党政班子会,由党委书记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通过主题教育契机,班子之间广泛相互征求意见,个别访谈提出意见,坚定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通过中心组学习,学习了毛泽东同志的《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找差距,充分发挥了各人各岗作用,进一步提升了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在区委办、区委巡察组的指导下,举一反三,按照区委常委议事规则和当前工作实际情况、巡察反馈情况及主题教育收集、自查自纠所反映的问题,出台了《兰溪镇党政班子会议事规则》,强化会议职能,明确议事范围和程序,从制度方面保障民主集中制的执行。二是从思想上重视起来,通过全体干部会议,提高思想认识程度,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针对性进行整改;从能力上武装起来,前后两批次安排办公室人员、会议记录专员选送至区委办、区政府办进行跟班学习,提升自身工作能力,规范工作程序,学习先进经验;从制度上管理起来,班子会议事规则中对会议记录做出明确规定,确保了记录规范,同时进一步强化管理检查,定期对班子会议记录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矛盾化解能力不够强。
兰溪镇为三乡合一的大镇,行政村22个,社区2个,社情民意复杂,历史遗留问题多。为此,我镇全面贯彻落实区委政法委关于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镇情,持续深入学习推进基层“枫桥经验”,在党建引领下,运用法治思维,建立道德档案、人民调解网,畅通举报渠道,稳控信访重点人员,严格落实领导接访坐班制度,广泛开展摸排,积极调处矛盾纠纷,切实加强日常信访维稳工作,将不稳定因素排除在萌芽状态,力求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时刻紧绷信访维稳工作这根弦,特别是特护期间,以确保兰溪镇信访维稳工作平稳有序。一是积极部署,夯实责任。我镇先后组织召开了2019两会信访维稳调度会、信访维稳暨综治民调工作推进会、信访维稳工作调度会、创“三无乡镇”“无信访问题村”工作、“新中国成立70周年信访维稳工作会”、政法工作推进会等会议,镇领导班子成员、各站办所负责人、村支书、办点干部与会。会议深入贯彻学习了区委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统筹调度信访维稳工作,提高了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五包一”人员稳控帮教实施预案,将重点人员包户到人,进一步加强责任制。三是深入开展约谈工作。由镇领导带队,多次与信访群体、信访人员约谈交心,3月约谈了社区下岗分流人员、7月关心疏导上访对象、8月开展了八一慰问走访并与参战人员面对面交心、9月稳控信访老户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特护期间”社会稳定等。
(三)组织建设方面
1.党建基础工作较薄弱。
一是严格落实党委班子成员党建“一岗双责”,明确要求每位班子成员对分管单位和分管村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定期抽查《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职责记录本》、党委主要领导不定期督查班子成员参与村社区主题党日情况、将“一岗双责”执行情况纳入对班子成员提拔推荐和年度评先评优重要参考等措施,切实强化党建“一岗双责”的落实。二是对各村换届方案千篇一律的问题,通过组织各村认真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要求各村在明年即将来临的换届选举,因地制宜的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选举办法,坚决杜绝抄袭和千篇一律。对羊角、金石、北岸新村换届方案未盖公章责令其补上。三是第一时间要求各村社区组织全体党员系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重申了党费一月一交的规定,对流动党员提出了微信转账或者亲属代缴的办法,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四是严格落实新的党员积分管理办法,通过镇党建站一月一督查、村社区一月一排名的方式,严格党员积分管理的落实。
2.组织生活开展不严肃。
一是今年以来,镇党委按照民主生活会召开的要求,严格做到了有请示、有方案、有征求意见、有整改清单,并长期坚持。二是根据党员主题教育的要求,11月份镇党委班子已召开民主生活会,按要求每位班子成员联系实际、针对问题、触及思想,相互批评中实事求是指出问题,不搞一团和气,确保“红脸出汗”、有“辣味”,并确保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原因剖析与整改措施扎实撰写到位。同时,邀请了区委主题教育指导组现场指导、督促。三是党建站对各村(社区)开展民主生活会等活动进行科学指导,确保各类党建活动不流于形式,对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严格把关,杜绝照搬照抄现象发生。四是专题召开了驻村一书记、党建专干会议,强调主题党日活动必须做实,要做到有形式、有内容,坚决杜绝作假和张冠李戴,一经发现,进行全镇通报,年底的党建工作考核不得评为先进,并与驻村干部的绩效考核挂钩。
3.干部管理欠严格规范。
一是加强选人用人政策学习,匡正选人用人导向。组织了全体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国家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赫山区乡镇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赫山区区管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及《赫山区区管单位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暂行办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期担当作为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通知》等文件。同时,主题教育以来,组织村(社区)支部书记集中学习了4次,提高村干部思想认识,并加大了对村干部的考核力度。二是提高村干部政治素质,严格选拔品德好、思想正,能为群众干实事的人,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村干部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纪委加强村干部廉政监管,对干部违纪违规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形成强力震慑。
(四)作风建设方面
1.“四风”问题禁而不止。
一是进一步从严落实公务接待清单制度,严格票据报销制度。适时开展监督检查,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举报,以明察暗访、自查自纠等,对在足浴、美容美发、茶艺等场所进行公款吃喝或违规消费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二是对落实公务接待相关制度不到位的追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着力整治和纠正公务接待中的不合理现象,促进全镇党员领导干部逐渐养成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好习惯,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2.违规发放津补贴。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镇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镇党政办、纪检监察室、财政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就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整治进行安排调度,明确专人牵头负责开展全面排查。二是层层对照,开展自查。以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讨论、各站所自查和全体干部职工自查的方式层层对照,开展自查,确保2012年12月份以来违规发放和享受津补贴等行为的自查工作不留死角。三是严格纪律,加强监管。严肃工作纪律,坚持问题导向,将责任层层压实、层层传导,认真深入的开展自查整治工作,持续加强监管力度,认真执行好各项政策规定,从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的要求保持高度一致,形成“立体式”的监管机制。充分发挥“两个责任”,进一步严肃政治工作纪律要求,巩固现有成效,实施常态化管理,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发生,确保规范性津补贴长效有序进行。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全镇上下深化认识、提高站位,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接受政治考验的高度重视整改工作。镇党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整改工作抓深抓细抓实抓到位。二是强化问责追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绝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论职务高低,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对违规公款吃喝、会议活动列支香烟、酒类的一律严肃处理。
4.工程项目建设决策不科学。
一是加强决策科学性,严格程序,重大事项必上班子会。进行研究。二是加强规划设计,强化监管,科学决策,项目建设按规划实施,督促工程项目履行各项手续。三是严格招投标程序,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要求进行招投标,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核查,如发现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五)纪律建设方面
1.“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党政班子成员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各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二是聚焦主业主责。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和中央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突出纪委接受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双重领导,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围绕“准确定位、科学履职,聚焦主业、突出重点,强化职能、确保实效”的总体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将纪委的主要职能转变到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该管的管住管好,集中精力搞好监督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到作风建设、治腐败、执纪监督等主责主业工作上来,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三是惩治腐败坚持零容忍。履行好监管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既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又要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只要存在腐败问题,都坚决予以惩处,决不“开口子”,不搞“既往不究”或“下不为例”。同时加大力度解决好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抓早抓小,针对苗头性问题及时了解核实、诫勉谈话、信访预警,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镇纪委开展了一系列的配合巡察工作,加强了执纪问责,对相关问题线索加大了处置力度,对相关人员作出了严肃处理,立案6起,开除党籍人员已办结2人,正在办理开除党籍1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人员3人,提醒谈话人员12人。
2.报账审核把关不严。
一是制定和完善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7月份下发了益兰政发〔2019〕41号文件《兰溪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对大额发票无明细的发票进行清理,由经办人说明情况并补充附件;三是针对三河口村2万余元发票金额与附件金额不符的问题,村级理财小组重新进行了核实并说明了情况;四是规范报账审批程序,对非本单位列支票据不予报销;五是对公款报销个人开支和违规公款消费72737元由镇纪委进行了收缴,8月20日已上交区纪委。我镇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政策严格审核每一笔支出,审查好每一张票据,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和不合理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
3.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欠缺。
一是严格履行财务手续,大额借支经领导签字审批后才可借支。二是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加强财务人员管理,严格按照领导签批预支金额进行支付。
4.违规使用民政资金。
一是安得乐农田服务有限公司以签字名册的形式领取临时救助资金,发放方式不规范。据前民政办主任介绍,该笔资金为区级戴帽,拨付给安得乐农田服务公司的员工。目前该公司已倒闭,该笔资金无法收回。二是因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标准较低,而可以承接该服务的三类组织在2015年--2017年,大多没有办理法人注册登记,购买服务的条件不成熟,镇民政办在确定基本养老服务人员时要求村支两委集体研究后上报人员,在普通村民不愿意上门护理特困供养人员和低保家庭中65周岁及以上的完全失能或部分失能老年人的现实条件下,把村干部列为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服务人员范围,按要求提供具体服务,并按标准发放了基本养老服务补贴。
5.违规挪用项目建设资金。
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合理使用项目建设资金,规范项目建设资金使用。
(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重复领取工资报酬。
敬老院管理人员兼任村干部,他们在敬老院领取工作之外的辛劳补贴,这种情况有待整改,下一步将督促敬老院管理人员不再由村干部兼任,也便于工作人员有更多的精力投身敬老院工作,同时也需要完善人事聘任制度,规范用工管理。
2.重复建设虚列支出。
敬老院的账务一直在不断规范,之前的账务都是放在院内,没有系统的管理,“白条”入账的情况主要目的是想省税费。从2017年开始,敬老院的账务全部纳入村账镇代理中心,集中管理,各敬老院设报账员,按时报账,规范账务。
3.无中生有冒领资金。
沙岭村个别村民2018年享受危改资金却没有新建住房。通过调阅资料发现,该户不符合危改要求,纳入危改未经公示,镇政府相关会议记录中没有该户名字。在巡察进入阶段后即已整改到位,该户4万元已全部责令退回。今后工作中也将举一反三,健全制度建设,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三、整改长效运行情况
镇党委下阶段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坚持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保持整改常态化,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到实际工作中。
(一)加强管党治党,推进基层全面从严治党
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牢牢树立“四个意识”、坚定维护“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
(二)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扩大巡察成果实效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强化权利制约和制度的规范,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力争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将整改新常态延续成促进全镇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新风向,从而提升全镇党员干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推动兰溪镇各项工作不断向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7-3265591;通信地址:益阳市赫山区兰溪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413000;电子邮箱:3220209757@qq.com。